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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帝溥儀退位 det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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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帝溥儀退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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詮釋資料說明
生平歷程
民國肇建與宣揚主義
題名

清帝溥儀退位

民國紀年

中華民國元年

西元紀年

一九一二年

新曆(西曆)月日

二月十二日

國父年歲

47

全文內容

段祺瑞等主和之電到京,清廷大震,王公大臣,驚惶莫知所為。乃授袁世凱全權研究退位辦法,先行與民軍商酌條件。世凱即與民軍代表伍廷芳往返電商,決定優待皇室八條,待遇皇族四條,待遇滿、蒙、回、藏七條。是日,世凱擬定退位詔稿進呈,入覲清隆裕皇太后於養心殿。太后閱未終,即下淚,隨交世續、徐世昌蓋用御寶。清帝溥儀伏太后懷中大哭。諸大臣勸隆裕勿過悲傷,乃由內監扶掖還宮,詔旨遂宣佈。詔曰:「朕欽奉隆裕皇太后懿旨:前因民軍起事,各省響應,九夏沸騰,生靈塗炭,特命袁世凱遣員與民軍代表討論大局,議開國會,公決政體。兩月以來,尚無確當辦去。南北暌隔,彼此相持。商輟於途,士露於野,徒以國體一日不決,故民生一日不安。今全國人民心理,多傾向共和,南中各省,既倡議於前,北方諸將,亦主張於後。人心所嚮,天命可知。予亦何忍因一姓之尊榮,拂兆民之好惡。是用外觀大勢,內審輿情,特率皇帝將統治權公諸全國,定為共和立憲國體。近慰海內厭亂望治之心,遠協古聖天下為公之義。袁世凱前經資政院選舉為總理大臣,當茲新舊代謝之際,宜有南北統一之方。即由袁世凱以全權組織臨時共和政府,與民軍協商統一辦法。總期人民安堵,海宇又安,仍合滿、漢、蒙、回藏五族完全領土為一大中華民國。予與皇帝得以退處寬閑,優游歲月,長受國民之優禮,親見郅治之告成,豈不懿歟!欽此。」世凱奉詔,一面準備以全權在北京組織臨時共和政府,與民軍協商統一辦法;一面命電各省備述清帝退位經過。(註六十)一謂此詔,由胡漢民建議,出自張謇手筆,交唐紹儀電清廷發表。原稿無「即由袁世凱以全權組織臨時共和政府」之句,由袁氏竄入發表,為此後袁奪取政權之藉口。先生初甚怒,頗責其不當,然袁及唐則諉之清廷。先生明知其遺害,然莫可奈何!遂亦置之。(註六十一)

注釋

(註六十) 「臨時公報」(辛亥年十二月二十六日);胡祖舜:「武昌開國實錄」。
(註六十一) 「胡漢民先生自傳」(「革命文獻」第三輯,總四三四頁);張孝若:「南通張季直先生傳記」,一五
四──一五五頁。

相關人名
世續伍廷芳段祺瑞胡漢胡漢民唐紹儀徐世昌袁世凱張謇隆裕皇太后溥儀總理
相關地名
北京
相關專有名詞
資政院
出處

國父年譜

冊數

上冊

頁次

0575-0577

相關照片

檢索詞出現頁次

及貴政府,商討何法保護共同利益,無不主張一致行動。又於各國報紙上得悉列強互換意見,因此敝政府明瞭對中國時局,彼此共同協作,不但無單獨行動以及干涉中國內政之舉,而且與平日和約尊重中國主權、保全領土之言相符。現在中國方面,清皇室及革命黨皆保護外人生命財產,既不因外力干涉而然,則將來亦無必須出以干涉。倘若將來竟違一切期望,不得已而必干涉,則敝國政府深信先由列強協商,然後共同行動,堅定保持其政策,庶一切誤會自行掃除。……此外敝國政府嘗覺中國貸款不易輕予,實為嚴守中立之當然結論。除非對於借款確可保證用於戰爭雙方以外之正當事項方可。又覺現在時機,宜特別適應借款政府所抱原則,凡對於其國民向華投資,有與自國政府所遵列強協調政策不合者,當加以阻止。」(註五十八)
二月九日聘趙鳳昌(竹君)為樞密顧問。(註五十九)

 二月十二日 清帝溥儀退位。
   段祺瑞等主和之電到京,清廷大震,王公大臣,驚惶莫知所為。乃授袁世凱全權研究退位辦法,先行與民軍商酌條件。世凱即與民軍代表伍廷芳往返電商,決定優待皇室八條,待遇皇族四條,待遇滿、蒙、回、藏七條。是日,世凱擬定退位詔稿進呈,入覲清隆裕皇太后於養心
(註五十八)李廉方:「辛亥武昌首義紀」,一三三頁,民國五十年十月十日,中央黨史會影印出版。
(註五十九) 「國父全集」第四冊,二○九頁。

國父年譜 民國元年(一九一二) 四十七歲 五七五

殿。太后閱未終,即下淚,隨交世續、徐世昌蓋用御寶。清帝溥儀伏太后懷中大哭。諸大臣勸隆裕勿過悲傷,乃由內監扶掖還宮,詔旨遂宣佈。詔曰:「朕欽奉隆裕皇太后懿旨:前因民軍起事,各省響應,九夏沸騰,生靈塗炭,特命袁世凱遣員與民軍代表討論大局,議開國會,公決政體。兩月以來,尚無確當辦去。南北暌隔,彼此相持。商輟於途,士露於野,徒以國體一日不決,故民生一日不安。今全國人民心理,多傾向共和,南中各省,既倡議於前,北方諸將,亦主張於後。人心所嚮,天命可知。予亦何忍因一姓之尊榮,拂兆民之好惡。是用外觀大勢,內審輿情,特率皇帝將統治權公諸全國,定為共和立憲國體。近慰海內厭亂望治之心,遠協古聖天下為公之義。袁世凱前經資政院選舉為總理大臣,當茲新舊代謝之際,宜有南北統一之方。即由袁世凱以全權組織臨時共和政府,與民軍協商統一辦法。總期人民安堵,海宇又安,仍合滿、漢、蒙、回藏五族完全領土為一大中華民國。予與皇帝得以退處寬閑,優游歲月,長受國民之優禮,親見郅治之告成,豈不懿歟!欽此。」世凱奉詔,一面準備以全權在北京組織臨時共和政府,與民軍協商統一辦法;一面命電各省備述清帝退位經過。(註六十)一謂此詔,由胡漢民建議,出自張謇手筆,交唐紹儀電清廷發表。原稿無「即由袁世凱以全權組織臨時共和政府」之句,由袁氏竄入發表,為此後袁奪取政權之藉口。先生初甚怒,頗責
(註六十)「臨時公報」(辛亥年十二月二十六日);胡祖舜:「武昌開國實錄」。

國父年譜 民國元年(一九一二) 四十七歲 五七六

其不當,然袁及唐則諉之清廷。先生明知其遺害,然莫可奈何!遂亦置之。(註六十一)
二月十三日向參議院辭臨時大總統職,並舉袁世凱自代。
   先生咨參議院辭職,並提議選袁世凱繼任臨時大總統。辭職書略稱:「……當締造民國之始,本總統被選為公僕,宣言誓書,實以傾覆專制、鞏固民國、圖謀民生幸福為任,誓至專制政府既倒,國內無變亂,民國卓立於世界,為列邦公認,本總統即行解職。現在清帝退位,專制已除,南北一心,更無變亂,民國為各國承認,旦夕可期;本大總統當踐誓言,辭職引退。
  為此咨告貴院應代表國民之公意,速舉賢能,來南京接事,以便解職。」並於辭職書末附以三條件:一、臨時政府地點設於南京,為各省代表所議定,不能更改。二、辭職後,俟參議院舉定新總統親到南京就任之時,本總統及國務各員乃行辭職。三、臨時政府約法為參議院所制定,新總統必須遵守頒布之一切法制章程。又於推薦袁世凱文中稱:「今日本總統提出辭職,要求改選賢能。選舉之事,原國民公權,本總統實無容喙之地。惟前使伍代表電北京,有約以清帝實行退位,袁世凱君宣布政見,贊成共和,即當推讓,提議於貴院,亦表同情。此次清帝遜位,南北統一,袁君之力實多。發表政見,更為絕對贊同,舉為公僕,必能盡忠民國。且袁
(註六十一)「胡漢民先生自傳」(「革命文獻」第三輯,總四三四頁);張孝若:「南通張季直先生傳記」,一五 四──一五五頁。

國父年譜 民國元年(一九一二) 四十七歲 五七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