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慰留江北都督蔣雁行函 det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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慰留江北都督蔣雁行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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詮釋資料說明
題名

慰留江北都督蔣雁行函

生平歷程
民國肇建與宣揚主義
文件類型

函電

民國日期

001/01

西元日期

1912/01

國父年歲

47

全文內容

慰留江北都督蔣雁行函(註一) 民國元年(一九一二年)一月
雁行都督大鑒:弁來持示手書,諗政體多勞,以致微恙,系念之至。惟北虜未平,江北尤為重要之地,執事身當前敵,勳望在人,為民國屏蔽,斷不能以此時息肩,尚望黽勉從事,並加意珍攝為荷。專覆,即頌勳安。一月。

注釋

(註一) 據「會書」之十「函札」。

相關人名
蔣雁行
相關地名
江北
出處

國父全集

冊數

第四冊

頁次

199

檢索詞出現頁次

慰留江北都督蔣雁行函(註一) 民國元年(一九一二年)一月

  雁行都督大鑒:弁來持示手書,諗政體多勞,以致微恙,系念之至。惟北虜未平,江北尤為重要之地,執事身當前敵,勳望在人,為民國屏蔽,斷不能以此時息肩,尚望黽勉從事,並加意珍攝為荷。專覆,即頌勳安。一月。
(註一) 據「會書」之十「函札」。

復中華民國聯合會論民選議會書(註一) 民國元年(一九一二年)一月
  來書敬悉,貴會主張組織民選參議院是誠圖治之良規,為建立民國所當之事,且非此不足以達共和之實也。唯勢有緩急、有先後,臨時參議院由各省都督派員組織,原不過一時權宜,豈遂認為定判?目下光復各地,軍政猶布,地方未靖,即欲召集省議會選舉議員、機關,手續俱無從著手。必待民選告成,乃議立法,又非臨時政府建設之意。且北伐之舉,有進無退,江淮頻警,楚氛甚惡,臨時政府所枕戈不遑者,方在破虜一事。民選議會當俟北虜破滅後議之。在此時不特理有不可,蓋于勢有不能也,時局大定,全國無烽,臨時政府且為改造,何有于參議會?此時所望于國中民黨者,一面監督政府軍隊,勿使逾閑;一面當提倡有秩序之民氣,維持社會之良慣,以養成共和國民之資格,則民國前途庶幾有豸。
  他山之誼,敢進一言。貴會有見,亦希不吝教言,匡其不逮,是為切禱。再頃復得貴會書,稱報載本府衛士稱禁衛軍,此禁字自係警字之誤。民國始創,拔除舊日弊制,常恐不及,豈有故襲帝名,自冒不韙乎?除登報更正外,隨筆附及。孫文復。
(註一) 據「中國革命記」第十六冊(上海自由社,民國元年版)。

再復中華民國聯合會談聯邦制度及女子參政問題書(註一) 民國元年(一九一二年)一月

函電(上) 民國元年一月 一九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