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面離工華人既已妥商協約可逕與磋商
沙面離工華人既已妥商協約可逕與磋商
談話
013/08/17
1924/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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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面離工華人既已妥商協約可逕與磋商(註一)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年)八月十七日與英法兩國領事談話貴領事此次既與離工華人,經已妥商協約,現在不過手續爭執問題,貴領事准可直接與工人方面磋商。
(註一) 據廣州「民國日報」(民國十三年八月十八日)。此一談話係因英、法兩領事,自將解決罷工條約推翻,引起離工華人憤激反抗
,英、法領事遂往見國父道歉,並請令各華工與英、法兩工部局華巡捕一齊返工。此為國父之答語。
國父全集
第二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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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索詞出現頁次
請領護照購運槍械應審慎核發(註一) 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年)八月十七日與軍政部長程潛之談話
以後凡請領護照,購運大批槍械,應由帥府審慎核發,以杜奸宄。
(註一) 據廣州「民國日報」(民國十三年八月十八日)。此一談話係因廣東迭次發現私運槍械,致盜賊繁多,為維護治安,保護人民,國父遂有此一指示。
沙面離工華人既已妥商協約可逕與磋商(註一) 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年)八月十七日與英法兩國領事談話貴領事此次既與離工華人,經已妥商協約,現在不過手續爭執問題,貴領事准可直接與工人方面磋商。
(註一) 據廣州「民國日報」(民國十三年八月十八日)。此一談話係因英、法兩領事,自將解決罷工條約推翻,引起離工華人憤激反抗,英、法領事遂往見國父道歉,並請令各華工與英、法兩工部局華巡捕一齊返工。此為國父之答語。
廣州罷市必須停止並立即開市否則武力強制執行(註一)
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年)八月二十六日在廣州大本營對前來請願調停商團發動罷市之各社團代表七人之談話當日商團來請願時,我已對商團說清楚,若罷市一日,則一支都不發給。乃政府宣布辦法後,許久不見答復,罷市之事突然發生,經再三勸告亦不復業,是明明與政府對抗。目下槍械一支亦難先發還,須明日開市始有商量之餘地。倘仍恃頑弗恤,我當遣派大隊軍隊拆毀西關街閘,強制商店開市。如有一泥一石傷及軍隊,我即開炮轟擊西關,立使之變成墨粉。我言出必行,勿謂言之不預也。
(註一) 據北京「晨報」(民國十三年九月十一日)廣州特約通信員今生「粤商團軍械案調停經過」條。
着所有各軍除中央直轄粤軍外一律出師北伐(註一) 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年)九月五日在北伐第五次軍事會議的談話
談話民國十三年八月──九月六一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