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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覆北江商運局局長韋榮熙呈擬具修正暫行章程乞予核准令 det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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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覆北江商運局局長韋榮熙呈擬具修正暫行章程乞予核准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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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

核覆北江商運局局長韋榮熙呈擬具修正暫行章程乞予核准令

Life peroid
革命之再起北上與逝世
Genre

公牘

Republic of China date

013/03/11

AD date

1924/03/11

Age

59

Abstract

核覆北江商運局局長韋榮熙呈擬具修正暫行章程乞予核准令(註一)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年)三月十一日呈悉。查所擬暫行章程第二、第六兩條,文字尚應酌加修改,以期明晰。已於原章內批明,隨令發還。仰即查照妥繕,另文呈候核准施行可也。此令。計開:
第二條 繁盛地方下應加「除鐵路範圍外」六字。
第六條 各種運館下應加「除在粤漢鐵路範圍內開設之運館免予註冊外」十九字。
中華民國十三年三月十一日。

Comment

(註一) 據「大本營公報」第七號大元帥指令第二二三號。

Related names
韋榮熙
Related place names
北江粤漢
Related proper nouns
北江商運局粤漢鐵路
Source

國父全集

Volume

第七冊

Page

107

Search term appears Page

(註一) 據黨史會藏原件影印。

核覆北江商運局局長韋榮熙呈擬具修正暫行章程乞予核准令(註一) 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年)三月十一日呈悉。查所擬暫行章程第二、第六兩條,文字尚應酌加修改,以期明晰。已於原章內批明,隨令發還。仰即查照妥繕,另文呈候核准施行可也。此令。計開:
  第二條 繁盛地方下應加「除鐵路範圍外」六字。
  第六條 各種運館下應加「除在粤漢鐵路範圍內開設之運館免予註冊外」十九字。
  中華民國十三年三月十一日。
(註一) 據「大本營公報」第七號大元帥指令第二二三號。

核覆兩廣鹽運使趙士覲呈請令行東江商運局禁止勒收程船保護費令(註一) 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年)三月十一日呈悉。候令飭東江商運局嚴行禁止可也。此令。中華民國十三年三月十一日。
(註一) 據「大本營公報」第七號大元帥指令第二三四號。

飭知東江商運局局長王棠禁止勒收程船保護費令(註一) 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年)三月十一日
  令東江商運局長王棠。為令飭事:據兩廣鹽運使趙士覲呈稱:「現據運商濟安公堂研究公會禀稱:頃接本堂會各程船報稱:各船入口駛至黃埔河面附近,有東江商運局兵艦喝令停船,勒繳保護費三五十元不等,始准放行通過,殊于運務大有窒礙等情。查商運局定章,原為保商而設,若攔途勒收保護費,擬與原定宗旨不符。況程船為餉項所關,更與百
公牘(下)民國十三年三月一○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