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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學熀着由內政部從優議卹令 det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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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學熀着由內政部從優議卹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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詮釋資料說明
題名

伍學熀着由內政部從優議卹令

生平歷程
革命之再起北上與逝世
文件類型

人事命令

民國日期

013/10/23

西元日期

1924/10/23

國父年歲

59

全文內容

伍學熀着由內政部從優議卹令(註一) 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年)十月二十三日
大元帥令:故大本營建設部次長伍學熀,志慮忠純,才識諳練,歷年革命,效力不遑。上年擢授兩廣鹽運使,旋改任建設部次長,均能留心整頓,無忝厥職,倚畀方殷,遽聞溘逝,彌留之頃,猶殷殷以討賊為念,披閱遺呈,曷勝悼惜。伍學熀着由內政部按照定例從優議卹,用示篤念老成之至意。此令。中華民國十三年十月二十三日。

注釋

(註一) 據「大本營公報」第三十號大元帥令。

相關人名
大元帥伍學熀
相關專有名詞
大本營大本營建設部兩廣鹽運使
出處

國父全集

冊數

第九冊

頁次

187

檢索詞出現頁次

伍學熀着由內政部從優議卹令(註一) 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年)十月二十三日

  大元帥令:故大本營建設部次長伍學熀,志慮忠純,才識諳練,歷年革命,效力不遑。上年擢授兩廣鹽運使,旋改任建設部次長,均能留心整頓,無忝厥職,倚畀方殷,遽聞溘逝,彌留之頃,猶殷殷以討賊為念,披閱遺呈,曷勝悼惜。伍學熀着由內政部按照定例從優議卹,用示篤念老成之至意。此令。中華民國十三年十月二十三日。
(註一) 據「大本營公報」第三十號大元帥令。

核覆大本營建設部長林森呈報該部次長伍學熀因病出缺並代遞遺呈令(註一)
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年)十月二十四日
  呈悉。伍學熀已有明令着內政部從優議卹矣。至所遺該部次長一缺,已任命李卓峰代理,仍兼工商局局長。仰即分別知照。遺呈存。此令。中華民國十三年十月二十四日。
(註一) 據「大本營公報」第三十號大元帥指令第二○四四號。

核覆兼代大本營財政部次長林雲陔呈報就職日期令(註一) 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年)十月二十五日
  呈悉。此令。中華民國十三年十月二十五日。
(註一) 據「大本營公報」第三十號大元帥指令第二○四五號。

核覆大本營內政部長徐紹楨呈請褒揚烈婦庾常氏令(註一) 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年)十月二十五日
  呈悉。准予題頒「芬烈長存」四字,仰即轉給承領可也。此令。中華民國十三年十月二十五日。
(註一) 據「大本營公報」第三十號大元帥指令第二○四八號。

人事命令 民國十三年十月 一八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