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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命馬培生為安南籌餉委員長,薛漢英為小呂宋籌餉局長 det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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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命馬培生為安南籌餉委員長,薛漢英為小呂宋籌餉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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詮釋資料說明
生平歷程
二次革命與討袁護法
題名

任命馬培生為安南籌餉委員長,薛漢英為小呂宋籌餉局長

民國紀年

中華民國六年

西元紀年

一九一七年

新曆(西曆)月日

十月十七日

國父年歲

52

全文內容

任命馬培生為安南籌餉委員長,葉伯衡、陳熾南、趙弼卿、鄭福東、陳錦繼、譚雲軒、林春樹、胡子昭、杜子齊、潘灼南、梁復先、張南生、李泰初、錢顯章、楊溫泉、黃志愉、蘇玉田、阮其昌、黃隆生、崔鼎新、林永倫、黎贊新、黃景南、曾翰生、黃興漢等為安南各地籌餉委員。薛漢英為小呂宋籌餉局長,葉獨醒、呂渭生、戴愧生、馮伯礪等為委員。(註九十七)

注釋

(註九十七) 「大元帥府簡任職務一覽表」;任命狀原件(中央黨史會藏)。

相關人名
呂渭生李泰初杜子齊阮其昌林永倫林春樹胡子昭馬培馬培生崔鼎新張南生梁復先陳熾南陳錦陳錦繼曾翰生馮伯礪黃志愉黃景南黃隆生黃興黃興漢楊溫泉葉伯衡葉獨醒趙弼卿潘灼南鄭福鄭福東黎贊新錢顯章戴愧生薛漢英譚雲軒蘇玉田
相關地名
小呂宋安南
出處

國父年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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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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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月十四日特任許崇智署理陸軍總長,黃大偉代理軍政府參軍長。(註九十五)
十月十五日派周應時往迎徐紹楨來粤。
   徐紹楨南下抵港,先生派參軍周應時持函往迎。(註九十六)

 十月十七日 任命馬培生為安南籌餉委員長,薛漢英為小呂宋籌餉局長。
   任命馬培生為安南籌餉委員長,葉伯衡、陳熾南、趙弼卿、鄭福東、陳錦繼、譚雲軒、林春樹、胡子昭、杜子齊、潘灼南、梁復先、張南生、李泰初、錢顯章、楊溫泉、黃志愉、蘇玉田、阮其昌、黃隆生、崔鼎新、林永倫、黎贊新、黃景南、曾翰生、黃興漢等為安南各地籌餉委員。薛漢英為小呂宋籌餉局長,葉獨醒、呂渭生、戴愧生、馮伯礪等為委員。(註九十七)
十月十八日通令將士宣告討逆護法原由。
   是日,先生通令將士宣告討逆護法原由,略曰:「共和政治,以法律為綱維;民國軍人,以護法為天職。故民國成立以後,至約法公布,國會成立,而國基始確定。即全國將士,亦知非擁護約法國會,則國本動搖,險象立見。……舉凡癸丑、乙卯以逮今茲之役,轉戰千里,伏尸
(註九十五)「大元帥府特任職務一覽表」;「軍政府公報」,第十四號。
(註九十六) 先生民國六年十月十五日覆徐紹楨函(「國父全集」第四冊,五一五頁)。
(註九十七) 「大元帥府簡任職務一覽表」;任命狀原件(中央黨史會藏)。

國父年譜 民國六年(一九一七) 五十二歲 九五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