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查虎門要塞所屬產業着粵軍總司令許崇智查核飭遵令
清查虎門要塞所屬產業着粵軍總司令許崇智查核飭遵令
公牘
013/09/02
1924/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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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查虎門要塞所屬產業着粵軍總司令許崇智查核飭遵令(註一) 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年)九月二日
令粤軍總司令許崇智。為令行事:據虎門要塞司令陳肇英呈稱:「竊查虎門要塞所屬產業,自民國以來,歷任司令屢將變賣,民人亦復侵佔不少,幾至蕩然無存。不亟清查,殊非所以保存公產之道。惟接受移交,關于各種案件類付缺如。現為尊重公產及圖整頓起見,除切實分別查察各炮台、炮械、彈藥、器具暨點驗官長士兵外,對于要塞產業,如房屋、田畝、荒山、空地等項,擬即徹底清查。其經歷任司令變賣,手續不合,及為人民侵佔者,擬行一律追還,繪圖立說呈請備案,以資永久保存。是否有當,理合備文呈請察核」等情。據此,合行令仰該總司令查核飭遵。此令。中華民國十三年九月二日。
(註一) 據「大本營公報」第二十五號大元帥訓令第四五三號。
國父全集
第七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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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索詞出現頁次
(註一) 據黨史會藏原件影印。
核覆國立廣東大學校長鄒魯呈報擬訂國立廣東大學規程及特別會計規
程暨預科各科課程令(註一) 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年)九月一日
呈冊均悉。所訂國立廣東大學各規程及本預科各課程,均尚妥協,立予照准。仰即知照。冊存。此令。中華民國十三年九月一日。
(註一) 據「大本營公報」第二十五號大元帥指令第九八三號。
清查虎門要塞所屬產業着粵軍總司令許崇智查核飭遵令(註一) 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年)九月二日
令粤軍總司令許崇智。為令行事:據虎門要塞司令陳肇英呈稱:「竊查虎門要塞所屬產業,自民國以來,歷任司令屢將變賣,民人亦復侵佔不少,幾至蕩然無存。不亟清查,殊非所以保存公產之道。惟接受移交,關于各種案件類付缺如。現為尊重公產及圖整頓起見,除切實分別查察各炮台、炮械、彈藥、器具暨點驗官長士兵外,對于要塞產業,如房屋、田畝、荒山、空地等項,擬即徹底清查。其經歷任司令變賣,手續不合,及為人民侵佔者,擬行一律追還,繪圖立說呈請備案,以資永久保存。是否有當,理合備文呈請察核」等情。據此,合行令仰該總司令查核飭遵。此令。中華民國十三年九月二日。
(註一) 據「大本營公報」第二十五號大元帥訓令第四五三號。
核覆大本營建設部長林森等會呈請派銅鼓開埠籌備委員令(註一) 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年)九月二日
呈悉。照准。已明令簡派員。此令。中華民國十三年九月二日。
公牘(下) 民國十三年九月 三五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