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
:::

對粵宣言 detail

:::

對粵宣言

學習筆記 勘誤意見
下載
0 次數
點擊
302 次數
詮釋資料說明
題名

對粵宣言

生平歷程
革命之再起北上與逝世
文件類型

宣言及文告

民國日期

013/09/05

西元日期

1924/09/05

國父年歲

59

全文內容

對粵宣言(註一) 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年)九月五日
本大元帥於去歲之春,重蒞廣州,北望中原,國本未variant-characters-w003.gif,危機四布。而肘腋之地,伏莽縱橫,乘隙思逞。始欲動之以大義,結之以忠信,故唱呼統一之議,以期消弭戰禍,扶植民本。不圖北方跋扈武人曹錕、吳佩孚,方欲窮兵黷武,摧鋤異己,以遂其僭竊之謀。乃勾結我叛兵,調唆我新附,資以餉械,嗾其變亂,遂使百粤重罹兵燹。北江羣寇蜂擁而至,東江叛兵,登時蠢動,西江南路,亦跳梁並隨。當此之時,以一隅之地,拒四面之敵,賴此將士之戮力,人民之同心,兵鋒所指,羣賊崩潰,廣州根本之地,危而復安。在將士勞於征戰,喘息不遑;在人民疲於負擔,筋力竭敝。然革命軍不撓不屈之精神,已漸為海內所認識矣!曹吳諸賊,既不獲逞於粤,日暮途遠,姑竊名器自娛,於是有骫法行賄,凟亂選舉之事,反對之聲,遍於全國。正義公理,本足以褫奸宄之魄,然天討未申,元兇稽逞,轉足以堅其盜僭主人之念。湖南討賊軍入定湘中,四川討賊軍規復重慶,形勢甫展,而大功未就,曹吳諸賊,乃益無忌憚。既吮血於福建,遂磨牙於浙江,因以有東南之戰事。逆料此戰事且將由東南,而漸及於東北。去歲賄選時代所醞釀之大戰,至此已一發而不可遏。以全國言,一切變亂之原動力,在於曹吳,其他小醜,不過依附以求生存,苟能鋤去曹吳,則亂源自息。以廣東言,浙江上海實為廣東之籓籬,假使曹吳得逞志於浙江上海,則廣東將有噬臍之禍,故救浙江上海亦即以存粤。職此之故,本大元帥已明令諸將一致北嚮討賊,並尅日移大本營於韶州,以資統率。當與諸軍會師長江,飲馬黃河,以定中原。其後方留守之事,責諸有司。去歲之來,百粤人民,供備軍費,負擔繁重,用兵之際,吏治財政,動受牽掣,所以苦吾父老父老兄弟者甚至。然存正統於將絕,樹革命之模型,吾父老子弟所有造於國者亦甚大。當此全國鼎沸之日,吾父老子弟,尤當蹈厲奮發,為民前驅,掃除軍閥。實現民治,在此一舉,其勉旃毋怠。

注釋

(註一) 據上海「民國日報」(民國十三年九月十一日),原文未署日期,應於九月五日發佈。

相關人名
大元帥吳佩孚曹錕
相關地名
上海日本北江江南西江東江長江重慶浙江湖南黃河福建韶州廣州廣東
相關專有名詞
大本營革命軍湖南討賊軍
出處

國父全集

冊數

第二冊

頁次

163

檢索詞出現頁次

對粵宣言(註一) 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年)九月五日

  本大元帥於去歲之春,重蒞廣州,北望中原,國本未variant-characters-w003.gif,危機四布。而肘腋之地,伏莽縱橫,乘隙思逞。始欲動之以大義,結之以忠信,故唱呼統一之議,以期消弭戰禍,扶植民本。不圖北方跋扈武人曹錕、吳佩孚,方欲窮兵黷武,摧鋤異己,以遂其僭竊之謀。乃勾結我叛兵,調唆我新附,資以餉械,嗾其變亂,遂使百粤重罹兵燹。北江羣寇蜂擁而至,東江叛兵,登時蠢動,西江南路,亦跳梁並隨。當此之時,以一隅之地,拒四面之敵,賴此將士之戮力,人民之同心,兵鋒所指,羣賊崩潰,廣州根本之地,危而復安。在將士勞於征戰,喘息不遑;在人民疲於負擔,筋力竭敝。然革命軍不撓不屈之精神,已漸為海內所認識矣!曹吳諸賊,既不獲逞於粤,日暮途遠,姑竊名器自娛,於是有骫法行賄,凟亂選舉之事,反對之聲,遍於全國。正義公理,本足以褫奸宄之魄,然天討未申,元兇稽逞,轉足以堅其盜僭主人之念。湖南討賊軍入定湘中,四川討賊軍規復重慶,形勢甫展,而大功未就,曹吳諸賊,乃益無忌憚。既吮血於福建,遂磨牙於浙江,因以有東南之戰事。逆料此戰事且將由東南,而漸及於東北。去歲賄選時代所醞釀之大戰,至此已一發而不可遏。以全國言,一切變亂之原動力,在於曹吳,其他小醜,不過依附以求生存,苟能鋤去曹吳,則亂源自息。以廣東言,浙江上海實為廣東之籓籬,假使曹吳得逞志於浙江上海,則廣東將有噬臍之禍,故救浙江上海亦即以存粤。職此之故,本大元帥已明令諸將一致北嚮討賊,並尅日移大本營於韶州,以資統率。當與諸軍會師長江,飲馬黃河,以定中原。其後方留守之事,責諸有司。去歲之來,百粤人民,供備軍費,負擔繁重,用兵之際,吏治財政,動受牽掣,所以苦吾父老父老兄弟者甚至。然存正統於將絕,樹革命之模型,吾父老子弟所有造於國者亦甚大。當此全國鼎沸之日,吾父老子弟,尤當蹈厲奮發,為民前驅,掃除軍閥。實現民治,在此一舉,其勉旃毋怠。
(註一) 據上海「民國日報」(民國十三年九月十一日),原文未署日期,應於九月五日發佈。

中國國民黨為九七國恥紀念宣言(註一) 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年)九月七日

宣言及文告 民國十三年九月 一六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