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飭詳報誣陷歸僑胡梓和案令 det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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飭詳報誣陷歸僑胡梓和案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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詮釋資料說明
題名

飭詳報誣陷歸僑胡梓和案令

生平歷程
革命之再起北上與逝世
文件類型

公牘

民國日期

013/10/17

西元日期

1924/10/17

國父年歲

59

全文內容

飭詳報誣陷歸僑胡梓和案令(註一) 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年)十月十七日
令高雷討賊軍總司令兼高雷綏靖處處長林樹巍。為令遵事:據中國國民黨駐三藩市總支部總幹事陳耀垣函呈稱:「頃據羅省分部部長胡俊函報:伊叔祖胡梓和向在美國經商,已登耳順之年,始於今歲旋里,突遭土豪關公度因勒索竟向駐防開平縣赤坎之高雷綏靖處長林樹巍部誣良為匪,嚴刑拷打,勒款五千元,含冤飲恨,至今莫白等語。查胡梓和乃一老年僑商,旅囊頗裕,安有棄商為匪自蹈刑章之理。乃土豪借端勒索,僑商裹足,莫敢歸國,誠非我總理保民如赤之本旨,用特敬函奉達,敬懇飭屬查明究辦,以彰國法而挽囂風為幸。又中國國民黨駐羅省分部部長胡俊代電稱:華僑家叔祖胡梓和本年三月三十日由美抵粤省親,藉圖家庭樂敘,詎於五月二十一日慘被土豪關公度因勒索不遂,竟向駐防開平赤坎之高雷綏靖處長林樹巍部誣為匪類,至被酷刑勒款半萬,惡耗傳來,不勝詫異。竊思家叔祖胡梓和乃係殷實僑商,毫不非為,且年近耳順,新回祖國,斷無為匪之理,乃土豪關公度因強索不遂,恃其惡勢,膽敢陷良為匪,揆之情理,豈得謂平;而處長林樹巍遽為土豪所愚瞞,不加明察,謬以為事實,乃將胡梓和吊打濫罰,似此殘忍,甚等於強盜,實為民國法律所不許,殊有玷鈞座愛民以德之懷。且此風一開,效尤更多,將來歸國華僑,人人亦處自危之地,相與裹足不敢來歸,而土豪關公度不除,吾鄉民將無遺類矣。俊與胡梓和系同血屬,如此次被小人之讒,無辜受此奇冤,未便恝然。素仰鈞座夙愛僑商,且政府亦有保護華僑之明條,迫得瀝情電乞鈞座,令林樹巍所勒款吐出,或撥為政府軍餉,及將其部林兆奇、古秘書、黃副官嚴加懲戒,以維革命軍軍紀。至於土豪關公度誣良為匪,罪有應得,萬懇鈞座迅今地方官將他按律正法,為地方除害,藉雪僑冤,以彰國法,而維民心,不勝迫切待命之至」各等情前來。合行令仰該處長即嚴飭所屬,將該案原委辦理情形詳細呈報,以憑核辦。切切。此令。中華民國十三年十月十七日。

注釋

(註一) 據「大本營公報」第二十九號大元帥訓令第五一七號。

相關人名
林樹巍胡俊胡梓和陳耀垣總理關公度
相關地名
三藩市中國高雷無為開平
相關專有名詞
中國國民黨民黨革命軍高雷討賊軍高雷綏靖處國民黨
出處

國父全集

冊數

第七冊

頁次

405-406

檢索詞出現頁次

批楊虎電着寄回胡漢民審查(註一) 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年)十月十六日
  寄回留守審查。
(註一) 轉錄「孫中山全集」十一卷第二○二頁。據廣東省社會科學院歷史研究所藏原件照片。十月十六日,楊虎電呈:奉令警戒惠愛等路,並佔領商團各公所,火起已派救護。先生在呈電上批示如文。

批示楊虎來電着拿辦杜鄧二人(註一) 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年)十月十六日
  寄回留守審查,杜、鄧應拿禁候辦。
(註一) 轉錄「孫中山全集」十一卷第二○二頁。據廣東省社會科學院歷史研究所藏原件照片。十月十六日,楊虎電呈:敵團副杜、鄧等自首請繳械,已令開拔西村附近待令,先生在呈電上批示如文。

核覆兩廣鹽運使鄧澤如呈送北江鹽務督運處經費預算表令(註一) 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年)十月十六日呈、表均悉。准予備案。此令。中華民國十三年十月十六日。
(註一) 據「大本營公報」第二十九號大元帥指令第二○二三號。

飭詳報誣陷歸僑胡梓和案令(註一) 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年)十月十七日
  令高雷討賊軍總司令兼高雷綏靖處處長林樹巍。為令遵事:據中國國民黨駐三藩市總支部總幹事陳耀垣函呈稱:「頃據羅省分部部長胡俊函報:伊叔祖胡梓和向在美國經商,已登耳順之年,始於今歲旋里,突遭土豪關公度因勒索竟向駐防開平縣赤坎之高雷綏靖處長林樹巍部誣良為匪,嚴刑拷打,勒款五千元,含冤飲恨,至今莫白等語。查胡梓和乃一
公牘(下)民國十三年十月四○五

老年僑商,旅囊頗裕,安有棄商為匪自蹈刑章之理。乃土豪借端勒索,僑商裹足,莫敢歸國,誠非我總理保民如赤之本旨,用特敬函奉達,敬懇飭屬查明究辦,以彰國法而挽囂風為幸。又中國國民黨駐羅省分部部長胡俊代電稱:華僑家叔祖胡梓和本年三月三十日由美抵粤省親,藉圖家庭樂敘,詎於五月二十一日慘被土豪關公度因勒索不遂,竟向駐防開平赤坎之高雷綏靖處長林樹巍部誣為匪類,至被酷刑勒款半萬,惡耗傳來,不勝詫異。竊思家叔祖胡梓和乃係殷實僑商,毫不非為,且年近耳順,新回祖國,斷無為匪之理,乃土豪關公度因強索不遂,恃其惡勢,膽敢陷良為匪,揆之情理,豈得謂平;而處長林樹巍遽為土豪所愚瞞,不加明察,謬以為事實,乃將胡梓和吊打濫罰,似此殘忍,甚等於強盜,實為民國法律所不許,殊有玷鈞座愛民以德之懷。且此風一開,效尤更多,將來歸國華僑,人人亦處自危之地,相與裹足不敢來歸,而土豪關公度不除,吾鄉民將無遺類矣。俊與胡梓和系同血屬,如此次被小人之讒,無辜受此奇冤,未便恝然。素仰鈞座夙愛僑商,且政府亦有保護華僑之明條,迫得瀝情電乞鈞座,令林樹巍所勒款吐出,或撥為政府軍餉,及將其部林兆奇、古秘書、黃副官嚴加懲戒,以維革命軍軍紀。至於土豪關公度誣良為匪,罪有應得,萬懇鈞座迅今地方官將他按律正法,為地方除害,藉雪僑冤,以彰國法,而維民心,不勝迫切待命之至」各等情前來。合行令仰該處長即嚴飭所屬,將該案原委辦理情形詳細呈報,以憑核辦。切切。此令。中華民國十三年十月十七日。
(註一) 據「大本營公報」第二十九號大元帥訓令第五一七號。

着胡漢民令兵工廠查辦員限期查報案情令(註一) 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年)十月十九日
  電廣州胡留守。密。着胡留守令兵工廠查辦員,限於本月二十二日將案查明詳報,若有疑似之間為被查辦人不甘服者,務着兩造限本月二十四日到韶,由本大元帥詢明辦理,不准久延,致誤軍機。切切。此令。孫文。中華民國十三年十月十九日。
(註一) 據黨史會藏原件影印。

國父全集 四○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