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軍獨立,要求恢復約法
海軍獨立,要求恢復約法
中華民國五年
一九一六年
六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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駐滬海軍第一艦隊及練習隊,要求恢復民元約法及民二國會。是日,海軍總司令李鼎新,與第一艦隊司令林葆懌、練習艦隊司令曾兆麟等,集合各巨艦於吳淞口外,發表獨立宣言。文曰:「黎大總統雖已就職,北京政府仍根據袁氏擅改之約法,以遺令宣布,又豈能取信天下,饜服人心?……今率海軍將士於六月二十五日,加入護國軍,以擁護今大總統,保障共和為目的。非俟恢復元年約法,國會開會,正式內閣成立後,北京海軍部之命令,斷不承受……」(註一一八)
(註一一八) 岑學呂:「三水梁燕孫先生年譜」(上冊),三四八頁;李劍農:「中國近百年政治史」(下冊),四
七九頁。
國父年譜
下冊
08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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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瞻所存,文已再三為黎總統言之,願執事翊贊當機,不為莠言所惑,重陷天下於糾紛,亦文之望也。」(註一一七)
六月二十五日 海軍獨立,要求恢復約法。
駐滬海軍第一艦隊及練習隊,要求恢復民元約法及民二國會。是日,海軍總司令李鼎新,與第一艦隊司令林葆懌、練習艦隊司令曾兆麟等,集合各巨艦於吳淞口外,發表獨立宣言。文曰:「黎大總統雖已就職,北京政府仍根據袁氏擅改之約法,以遺令宣布,又豈能取信天下,饜服人心?……今率海軍將士於六月二十五日,加入護國軍,以擁護今大總統,保障共和為目的。非俟恢復元年約法,國會開會,正式內閣成立後,北京海軍部之命令,斷不承受……」(註一一八)
六月二十六日電黎元洪,請罷斥廣東之龍濟光。
先生電黎元洪述龍濟光之罪惡,謂龍在粤三年,無惡不作,粤人惡龍,甚於洪水猛獸,此人不去,粤無噍類。政府與民更始維新,萬不宜留此奇兇,以禍百粤。且龍近已在韶關橫開兵禍,陷粤糜爛。盼立加罷斥,予以嚴懲。毋以一人之故,而失三千萬粤人之心。(註一一九)
(註一一七)「國父全集」第四冊,四三一頁。
(註一一八) 岑學呂:「三水梁燕孫先生年譜」(上冊),三四八頁;李劍農:「中國近百年政治史」(下冊),四七九頁。
(註一一九) 「國父全集」第四冊,四三二頁。
國父年譜 民國五年(一九一六) 五十一歲 八八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