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
:::

海軍獨立,要求恢復約法 detail

:::

海軍獨立,要求恢復約法

學習筆記 勘誤意見
下載
0 次數
點擊
167 次數
詮釋資料說明
生平歷程
二次革命與討袁護法
題名

海軍獨立,要求恢復約法

民國紀年

中華民國五年

西元紀年

一九一六年

新曆(西曆)月日

六月二十五日

國父年歲

51

全文內容

駐滬海軍第一艦隊及練習隊,要求恢復民元約法及民二國會。是日,海軍總司令李鼎新,與第一艦隊司令林葆懌、練習艦隊司令曾兆麟等,集合各巨艦於吳淞口外,發表獨立宣言。文曰:「黎大總統雖已就職,北京政府仍根據袁氏擅改之約法,以遺令宣布,又豈能取信天下,饜服人心?……今率海軍將士於六月二十五日,加入護國軍,以擁護今大總統,保障共和為目的。非俟恢復元年約法,國會開會,正式內閣成立後,北京海軍部之命令,斷不承受……」(註一一八)

注釋

(註一一八) 岑學呂:「三水梁燕孫先生年譜」(上冊),三四八頁;李劍農:「中國近百年政治史」(下冊),四
      七九頁。

相關人名
吳淞李鼎李鼎新林葆懌曾兆麟黎大總統
相關地名
北京吳淞口法國
相關專有名詞
北京政府約法獨立宣言護國軍
出處

國父年譜

冊數

下冊

頁次

0889

檢索詞出現頁次

視瞻所存,文已再三為黎總統言之,願執事翊贊當機,不為莠言所惑,重陷天下於糾紛,亦文之望也。」(註一一七)

 六月二十五日 海軍獨立,要求恢復約法。
   駐滬海軍第一艦隊及練習隊,要求恢復民元約法及民二國會。是日,海軍總司令李鼎新,與第一艦隊司令林葆懌、練習艦隊司令曾兆麟等,集合各巨艦於吳淞口外,發表獨立宣言。文曰:「黎大總統雖已就職,北京政府仍根據袁氏擅改之約法,以遺令宣布,又豈能取信天下,饜服人心?……今率海軍將士於六月二十五日,加入護國軍,以擁護今大總統,保障共和為目的。非俟恢復元年約法,國會開會,正式內閣成立後,北京海軍部之命令,斷不承受……」(註一一八)
六月二十六日電黎元洪,請罷斥廣東之龍濟光。
   先生電黎元洪述龍濟光之罪惡,謂龍在粤三年,無惡不作,粤人惡龍,甚於洪水猛獸,此人不去,粤無噍類。政府與民更始維新,萬不宜留此奇兇,以禍百粤。且龍近已在韶關橫開兵禍,陷粤糜爛。盼立加罷斥,予以嚴懲。毋以一人之故,而失三千萬粤人之心。(註一一九)
(註一一七)「國父全集」第四冊,四三一頁。
(註一一八) 岑學呂:「三水梁燕孫先生年譜」(上冊),三四八頁;李劍農:「中國近百年政治史」(下冊),四七九頁。
(註一一九) 「國父全集」第四冊,四三二頁。

國父年譜 民國五年(一九一六) 五十一歲 八八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