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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一)據「大本營公報」第三十一號大元帥指令第二○六二號。李卓峰等係指李卓峰、伍大光、陸敬科、徐希元、謝適羣、林子峰、薛錦標、徐紹楨。
着留守府秘書處將海圖一箱交蔣校長令(註一) 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年)十一月四日
着留守府秘書處,將海圖一箱交黃埔蔣校長收。此令。(可送軍官學校籌備處)。孫文。
(註一) 據黨史會藏原件影印。
着范克將所部與北伐部隊會合令(註一) 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年)十一月四日
着范克將蘇、浙、皖等處革命同志帶來與北伐部隊會合。此令。孫文。中華民國十三年十一月四日。
(註一) 據黨史會藏原件影印。
飭建國軍北伐總司令譚延闓全權辦理北伐事宜令(註一) 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年)十一月四日
大元帥令:本大元帥現因統一建設等要務,啟行北上,除仍由大本營總參議胡漢民留守廣州代行大元帥職權外,所有大本營關於北伐事宜,着由建國軍北伐總司令譚延闓全權辦理,北伐各軍概歸節制調遣。此令。中華民國十三年十一月四日。
(註一) 據「大本營公報」第三十一號大元帥令。
為啟節北上責成軍民長官肅清餘孽綏靖地方通令(註一) 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年)十一月四日
大元帥令:前以曹錕、吳佩孚禍國殃民,罪在必討,故親率諸軍由韶入贛,以期北嚮中原,與天下共除殘賊。連日迭接奉天張總司令捷電,暨北京馮玉祥、王承斌、胡景翼、孫岳諸將領來電,知曹吳所憑藉之武力,摧殘殆盡,友軍義
國父全集四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