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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滬赴粤 det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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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滬赴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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詮釋資料說明
生平歷程
二次革命與討袁護法
題名

由滬赴粤

民國紀年

中華民國六年

西元紀年

一九一七年

新曆(西曆)月日

七月八日

國父年歲

52

全文內容

先生以時局驟變,由滬搭海琛艦啟程赴粤,章炳麟、朱執信、陳炯明等同行。(註三十七)

注釋

(註三十七) 吳宗慈:「護法計程」(「革命文獻」第四十九輯,四一六頁)。

相關人名
朱執信章炳麟陳炯明
相關地名
相關專有名詞
海琛艦
出處

國父年譜

冊數

下冊

頁次

0930

檢索詞出現頁次

 七月八日 由滬赴粤。
   先生以時局驟變,由滬搭海琛艦啟程赴粤,章炳麟、朱執信、陳炯明等同行。(註三十七)
七月十三日抵汕頭。
   先生既與唐紹儀等發表移設民國政府於上海之主張後,嗣鑒於上海方面外交之牽制過多;海軍方面亦表示如餉項有著,而西南能表示歡迎者,亦可將海軍移駐廣州,以兩粤為護法根據地。先生因此決定赴粤接洽,乃由應瑞、海琛兩艦護送南下,於是日抵汕頭,暫作停留。(註三十八)並出席汕頭歡迎會,作護法之演講。略謂中華民國開國,於茲六年,創建共和之理想,全未達到,且屢經變亂,無一日之安寧。蓋因推倒舊屋之後,不曾將瓦礫搬盡,諸多阻礙,所以新屋總造不成。中國六年來變亂,正新舊潮流衝突之現象,因衝突所以無進步,所以有一次二次三次四次之革命。今日國民最要者,是看定新潮流可以救國,抑舊潮流可以救國?國民要有是非心,有是非心,又要有堅決心,著實做去,民國纔有進步。國民責任是在擁護共和,有一分子責任,即盡一分子力量,要認定真共和與假共和之區別,除盡假共和,纔有真共和出現,纔有
(註三十七)吳宗慈:「護法計程」(「革命文獻」第四十九輯,四一六頁)。
(註三十八) 邵元冲:「總理護法實錄」(「革命文獻」第七輯,一二頁)。

國父年譜 民國六年(一九一七) 五十二歲 九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