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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驟 1: 會員申請服務條款

中山學術資料庫 會員申請服務條款

圖書館(以下簡稱「本館」)係依據本服務條款提供中山學術資料庫會員服務(以下簡稱「本服務」) 。當您在線上點選「同意」選項時,即表示您已閱讀、瞭解並同意遵守接受本服務條款之所有內容,並同意從中山學術資料庫接收與你的帳戶相關的信件通知。

    1.    您的註冊義務
    為了能使用本服務,您同意以下事項:
    1.1    請提供您本人正確、最新的資料,且無重覆註冊登錄等情事。
    1.2    即時維持並更新您個人資料,確保其正確性,以獲取最佳之服務。
    1.3    若您提供任何錯誤或不實的資料、或未按指示提供資料、或欠缺必要之資料時,本館有權不經事先通知,逕行暫停或終止您的帳號,並拒絕您使用本服務之全部或一部分。
    2.    會員帳號、密碼及安全說明
    完成註冊程序之後,您將取得一個特定之密碼及會員帳號,維持密碼及帳號之機密安全,是您的責任,任何依照規定方法輸入會員帳號及密碼與登入資料一致時,無論是否由本人親自輸入,均將視為會員本人所使用。利用該密碼及帳號所進行的一切行動,您將負完全的責任。您並同意以下事項:
    2.1.    您的密碼或帳號遭到盜用或有其他任何安全問題發生時,您將立即通知本館。
    2.2.    每次連線完畢,均結束您的帳號使用。
    2.3.    您的帳號、密碼及會員權益均僅供您個人使用及享有,不得轉借、轉讓他人或與他人合用。
    2.4.    帳號及密碼遭盜用、不當使用所致之損害,本館概不負責。
    3.    智慧財產權的保護
    本系統所使用之軟體或程式、網站上所有內容,包括但不限於著作、圖片、檔案、資訊、資料、網站架構、網站畫面的安排、網頁設計,均由本館或其他權利人依法擁有其智慧財產權,包括但不限於商標權、專利權、著作權、營業秘密與專有技術等。任何人不得逕自使用、修改、重製、公開播送、改作、散布、發行、公開發表、進行還原工程、解編或反向組譯。若您欲引用或轉載前述軟體、程式或網站內容,必須依法取得本館或其他權利人的事前書面同意。尊重智慧財產權是您應盡的義務,如有違反,您應對本館負損害賠償責任(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用及律師費用等)。 在尊重他人智慧財產權之原則下,會員同意在使用本館之服務時,不作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之行為。 若會員有涉及重覆侵權之情事,本館可暫停全部或部份之服務,或逕自以取消會員帳號之方式處理。
    4.    您對本服務之授權
    對於會員所登錄或留存之個人資料,會員同意本館得於合理之範圍內蒐集、處理、保存、傳遞及使用該等資料,以提供使用者其他資訊或服務、或作成會員統計資料、或進行關於網路行為之調查或研究,或為任何之合法使用。 若您無合法權利得授權他人使用、修改、重製、公開播送、改作、散布、發行、公開發表某資料,並將前述權利轉授權第三人,請勿擅自將該資料上載、傳送、輸入或提供至本系統。任何資料一經您上載、傳送、輸入或提供至本系統時,視為您已允許本系統無條件使用、修改、重製、公開播送、改作、散布、發行、公開發表該等資料,並得將前述權利轉授權他人,您對此絕無異議。您並應保證本系統使用、修改、重製、公開播送、改作、散布、發行、公開發表、轉授權該等資料,不致侵害任何第三人之智慧財產權,否則應對本館負損害賠償責任(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用及律師費用等)。
    5.    使用者的守法義務及承諾
    您承諾絕不為任何非法目的或以任何非法方式使用本服務,並承諾遵守中華民國相關法規及一切使用網際網路之國際慣例。您若係中華民國以外之使用者,並同意遵守所屬國家或地域之法令。您同意並保證不得利用本服務從事侵害他人權益或違法之行為,包括但不限於:
    5.1.    公布或傳送任何誹謗、侮辱、具威脅性、攻擊性、不雅、猥褻、不實、違反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或其他不法之文字、圖片或任何形式的檔案
    5.2.    侵害或毀損本館與本系統或他人名譽、隱私權、營業秘密、商標權、著作權、專利權、其他智慧財產權及其他權利
    5.3.    違反依法律或契約所應負之保密義務
    5.4.    冒用他人名義使用本服務
    5.5.    傳輸或散佈電腦病毒。
    5.6.    從事未經本館事前授權的商業行為。
    5.7.    刊載、傳輸、發送垃圾郵件、連鎖信、違法或未經本館許可之多層次傳銷訊息及廣告等;或儲存任何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或違反法令之資料。
    5.8.    對本服務其他用戶或第三人產生困擾、不悅或違反一般網路禮節致生反感之行為。
    6.    於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時,本館有權可以停止、中斷提供本系統服務:
    6.1.    進行必要之保養及施工時
    6.2.    發生突發性之電子通信設備故障時
    6.3.    本服務申請之電子通信服務被停止,無法提供服務時
    6.4.    由於天災等不可抗力之因素或其他不可歸責於本館致本系統無法提供服務時。
    7.    拒絕或終止您的使用
    您同意本館得基於因任何理由,包含但不限於缺乏使用,或違反本服務條款的明文規定及精神,終止您的密碼、帳號(或其任何部分)或本系統服務之使用,並將本服務內任何「會員內容」加以移除並刪除,亦得已通知之情形下,隨時終止本服務或任何部分。此外,您同意若本服務之使用被終止,本館對您或任何第三人均不承擔責任。
    8.    準據法與管轄法院
    本服務條款之解釋與適用,以及與本約定書有關的爭議,均應依照中華民國法律予以處理,並以台灣台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