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革命群英小傳

伍廷芳

伍廷芳
姓之筆劃

6

性別

生年

1842

卒年

1922

全文內容

伍廷芳字文爵,號秩庸,廣東新會人。生於新加坡。四歲隨父歸國,幼時在廣州塾中就讀。香港聖保羅書院畢業後,任高等審判廳翻譯。卅三歲赴英倫留學,入牛津大學林肯法學院,三年後獲法學博士(L.L.D)考取英國律師。出任駐美國、西班牙和秘魯等國公使(欽差大臣)。後任清政府修訂法律大臣、會辦商務大臣等職。武昌起義後,與陳其美、張謇等,組織共和統一會,被推爲南方民軍議和全權代表,赴滬參加南北議和談判。民元南京政府成立,任司法總長、五年任北京政府外交總長,次年五月署國務總理。九月赴穗參加護法運動,任軍政府外交總長。七年五月軍政府改組,被選爲政務總裁兼外交、財政部長。九年六月國父、唐紹儀、唐繼堯發表聯合宣言,嚴厲譴責軍政府爲系把持,聲明決不再與同列。爲貫徹護法計,移軍政府於雲南,並主張恢復南北和議。嗣與國父、唐紹儀聯合致電譚延闓,促其出兵廣西,截桂軍後路,以收夾攻之效。十月三十一日與國父、唐紹儀、唐繼堯再度聯名電通,否認北京政府所謂「南北統一」偽令。九年十一月隨國父離滬赴粵,並偕唐紹儀等通電宣布恢復軍政府,任外交總長兼署財政總長。十年十月國父赴桂林籌畫北伐,代行總统職務。十一年四月兼任廣東省長。陳炯明叛變,曽至軍艦與國父商討討伐叛軍等問題,憂憤致疾,同年六月二十三日,病逝於廣州省立醫院,年八十一。十三年十二月三日,大元帥令准舉行國葬;六日,廣州各界舉行伍廷芳國葬儀式,胡漢民代表國父致祭,簡單隆重,備極哀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