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大元帥名義下令討伐曹錕,通緝賄選議員。並電段祺瑞、張作霖、盧永祥一致行動
以大元帥名義下令討伐曹錕,通緝賄選議員。並電段祺瑞、張作霖、盧永祥一致行動
中華民國十二年
一九二三年
十月九日
58
先生以曹錕、吳佩孚非特無和平統一之誠意,且公行賄賂,盜竊總統名器;賄選議員,自隳人格,紊亂紀綱,為國之羞。乃以大元帥名義下令討伐曹錕,通緝賄選議員,並電段祺瑞及奉天張作霖、浙江盧永祥,一致行動。(註三○五)中央幹部會議並於是日在滬舉行臨時會議,遵照先生指示,組織懲戒委員會,推定李執中、彭介石、邵力子,黃元白、于恩波、董耕雲、丁超五七人為委員。(註三○六)
(註三○五) 毛思誠:「民國十五年以前之蔣介石先生」第五冊,五八頁。
(註三○六) 中央幹部會議紀錄原稿(中央黨史會藏)。
國父年譜
下冊
1379-1380
廣西討賊軍克江口。
廣西討賊軍第一軍總指揮黃紹竑呈先生電云:「竑部於魚(六)日午後四時協同海防艦隊追抵江口附近,陸逆雲高據險抵抗,比即鼓勵士眾,奮勇追擊,敵勢不支,乘夜向鵬化方面潰退。我軍於十一(時)完全攻佔江口,奪獲大砲八門,步槍數百枝,軍用品無數,擊沉逆軍大鵬兵艦一艘,俘獲逆軍參謀長、副官長及辦事人員共十一名。」(註三○三)
十月七日 國民黨發表宣言,申討曹錕賄選竊位。
本月五日,曹錕賄選竊位,國民黨以其紊亂綱紀,發表宣言痛斥之。宣言略曰:「本黨建國方略,及護法以來戡亂討賊之主張,屢經宣揭,凡我國人,當已聞知。迺者曹錕跋扈,怙惡不悛,竟於本年十月五日,勾結罔利無恥之吳景濂等,賄賂公行,骫法竊位,幾舉我中華民國之紀綱道義,掃蕩無遺!此而不討,國何以立!」宣言中並指出五權憲法為刷新中國政制之根本,尤為民國百年之大計。(註三○四)
十月九日 以大元帥名義下令討伐曹錕,通緝賄選議員。並電段祺瑞、張作霖、盧永祥一致行動。
(註三○三) 黃紹竑虞電(「陸海軍大元帥大本營公報」第三十五號)。
(註三○四) 「國父全集」第二冊,一二三頁。
國父年譜 民國十二年(一九二三) 五十八歲 一三七九
先生以曹錕、吳佩孚非特無和平統一之誠意,且公行賄賂,盜竊總統名器;賄選議員,自隳人格,紊亂紀綱,為國之羞。乃以大元帥名義下令討伐曹錕,通緝賄選議員,並電段祺瑞及奉天張作霖、浙江盧永祥,一致行動。(註三○五)中央幹部會議並於是日在滬舉行臨時會議,遵照先生指示,組織懲戒委員會,推定李執中、彭介石、邵力子,黃元白、于恩波、董耕雲、丁超五七人為委員。(註三○六)
以大元帥名義對列強宣言,以中國全體人民視曹錕之選舉,為僭竊叛逆。請各令其駐京代表,避免任何行動可使僭竊者引為國際承認之藉口。(註三○七)
十月十日 電外交團請否認曹錕為總統。
是日,先生在大本營主持會議,討論討曹事宜,並致電各國外交團請否認曹錕為總統。電云:「關于北京最近舉行之所謂總統選舉,余不能不特別請各友邦,注意于中國全國人民,一致反對曹錕為中華民國總統是也。……夫歷史上未嘗無卑污授受之事,但賄賂公行,強攫政權,恬不知恥,未有如此次曹錕被選之甚者。如人民對于此種行為,尚帖然默認,而不反對,
(註三○五)毛思誠:「民國十五年以前之蔣介石先生」第五冊,五八頁。
(註三○六) 中央幹部會議紀錄原稿(中央黨史會藏)。
(註三○七) 「陸海軍大元帥大本營公報」第三十三號。
國父年譜 民國十二年(一九二三) 五十八歲 一三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