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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議員勸力持正義並派劉成禺赴京詳述一切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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詮釋資料說明
題名

致議員勸力持正義並派劉成禺赴京詳述一切函

生平歷程
革命之再起
文件類型

函電

民國日期

012/06/15

西元日期

1923/06/15

國父年歲

58

全文內容

致議員勸力持正義並派劉成禺赴京詳述一切函(註一) 民國十二年(一九二三年)六月十五日
民國護法各議員諸同志惠鑒:比歲以來,軍閥橫暴,破壞紀綱,故同志集合倡正義於廣州,逆陳叛變,粤局破壞,致使各同志流離出走,初衷未遂。及文移居滬瀆,仍促國會北上開會,力謀國是,欲持和平統一化兵為工之策,以定國家之根本,以促北方武人之覺悟。不意國會方開,民八、民六問題不定,更舉廣州政府數年召集所議之案,棄而不顧;可知北方軍閥對國會同人,有利用而決無誠意矣。今日軍閥攘位,故態復萌,視民國二年以兵力挾舉總統、民國八年以非法謬竊大位,殆尤過之。夫今日之所謂北京國會者,合法與否,尚屬問題;再加以非法之行,其何以對天下?文與國會諸公,始終相共,務望勸告同人,各盡所能,力持正義,其有以兵力金錢圖竊國權者,當以去就相抵抗,文必為諸公後盾。粤局日內可定,一俟布置妥貼,必有函電達京,商榷南行辦法。今先派劉生成禺來京,詳述一切。北望薊門,風雲昏晦,持正愛國,是所切盼。手此,順候時安。孫文、十二年六月十五日自大本營發(註二)。

注釋

(註一) 據黨史會藏原件影印(049/329)。「會本」為「派劉玉山」,今從影印。
(註二) 據「會本」增「十五日自大本營發」八字。

相關人名
劉生劉成劉成禺
相關地名
北京和平廣州
相關專有名詞
大本營廣州政府護法
出處

國父全集

冊數

第五冊

頁次

456-467

檢索詞出現頁次

。對於此事,深望兄與諸同人之盡力,倘財政之困難能解決,則軍事敢說必有把握。現適東江緊急,故不得不專力於此,所期諸同人亦各就所急,努力奮鬥,則中國事必大可為也。此復。孫文、中華民國十二年六月十日。
(註一) 據黨史會藏原件影印(049/10,291,385)。

致孫科望竭力籌款以應軍需函(註一) 民國十二年(一九二三年)六月十二日
  科兒知悉:現在之成敗利鈍,全在兵站能源源接濟前方,使兵士無絕食而己;故當集全力以籌兵站之款,望你與各機關同人以此為急,首先注意,竭力設法為要。前西巖(註二)許以入城費二百至五百萬,卒未踐言,吾猶優容之;不意今日彼竟有匿印不交之事,殊失所望,此實不能再容,當以違令嚴辦之。至其欠款,己着將官產扣還,新人接手,亦當照辦,而彼尚有違命之事實,曲在彼也。又王國璇屢次行騙,既誤造幣廠,又失信五十萬借款;至延誤種種,亦應有以懲之。須由王棠勸之速行補過;否則,勿謂無情也。此時惠州尚未攻下,東江軍事仍然緊急,望吾兒勸告各同人,務要一心一德,共維危局。此示。父字、六月十二日。
(註一) 據國史館藏原件影印。
(註二) 西巖,即楊西巖。

致議員勸力持正義並派劉成禺赴京詳述一切函(註一) 民國十二年(一九二三年)六月十五日
  民國護法各議員諸同志惠鑒:比歲以來,軍閥橫暴,破壞紀綱,故同志集合倡正義於廣州,逆陳叛變,粤局破壞,致使各同志流離出走,初衷未遂。及文移居滬瀆,仍促國會北上開會,力謀國是,欲持和平統一化兵為工之策,以定國家之根本,以促北方武人之覺悟。不意國會方開,民八、民六問題不定,更舉廣州政府數年召集所議之案,棄而不顧;可知北方軍閥對國會同人,有利用而決無誠意矣。今日軍閥攘位,故態復萌,視民國二年以兵力挾舉總統、民國八年以非法謬竊大位,殆尤過之。夫今日之所謂北京國會者,合法與否,尚屬問題;再加以非法之行,其何以對天下?文與國
國父全集四五六

會諸公,始終相共,務望勸告同人,各盡所能,力持正義,其有以兵力金錢圖竊國權者,當以去就相抵抗,文必為諸公後盾。粤局日內可定,一俟布置妥貼,必有函電達京,商榷南行辦法。今先派劉生成禺來京,詳述一切。北望薊門,風雲昏晦,持正愛國,是所切盼。手此,順候時安。孫文、十二年六月十五日自大本營發(註二)。
(註一) 據黨史會藏原件影印(049/329)。「會本」為「派劉玉山」,今從影印。
(註二) 據「會本」增「十五日自大本營發」八字。

致廖湘芸借用電船電(註一) 民國十二年(一九二三年)六月十五日
  湘芸兄鑒:昨過東莞城,見有淺水電船一隻,掛王字旗者,泊在該處;近日東江兵站需此等船運送糧食甚急,望兄查明該管之人,即轉飭將船交石龍兵站差遣,以利戎機,幸甚。關於此事,已有通令令各軍長官辦理矣。此王字一船,望兄專責,必要辦到為荷。孫文、刪。中華民國十二年六月十五日(電郵兩發)。
(註一) 據黨史會藏原件(012/103)。

致海外各總支部望匯款接濟上海本部經費電(註一) 民國十二年(一九二三年)六月二十六日
  美國三藩市、加拿大總支部、雪梨支部:據上海本部函稱:財政支絀,前恃廣州接濟,沈、陳兩逆叛後,軍餉緊急,無可挪移,本部益窘等語。現時北京擾亂,本部在滬應付時局,需款尤急,希將所屬年捐黨金,速行掃數電匯滬本部,以資接濟,而維黨務。孫文、宥。
(註一) 據「本部公報」第十九號(民國十二年七月十日)。

致兩院議員以國會已無行使職權餘地應聯袂南下自由集會電(註一)
民國十二年(一九二三年)六月二十七日

函電(下) 民國十二年六月 四五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