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
:::

遷中西藥局於廣州,改名東西藥局,施藥贈醫 detail

:::

遷中西藥局於廣州,改名東西藥局,施藥贈醫

學習筆記 勘誤意見
下載
0 次數
點擊
61 次數
詮釋資料說明
生平歷程
家世與求學
題名

遷中西藥局於廣州,改名東西藥局,施藥贈醫

民國紀年

民國紀元前十九年

干支紀年

癸巳

西元紀年

一八九三年

時間備註

國父年歲

28

全文內容

先生在澳門行醫數月,聲譽大起,大遭澳門葡籍醫師之忌,多方阻厄。以先生未有葡國醫照,以此相難,始則禁阻不得為葡人治病,繼則飭令藥房,見有他國醫生所定藥方,不得為之配合。因此先生之醫業進行,猝遭頓挫,雖極力運動,終歸無效。資本損失不少,乃即遷至廣州。(註一)先生既結束澳門醫業,乃遷中西藥局於廣州洗基,(註二)易名東西藥局。每日上午十時至十二時施診,出外診金,隨意致送。若難產、服毒、急症,不論貧富,一邀即至,其濟人利物之懷,時無與匹。先生不特醫術精湛,對待病人尤和藹可親,故當地紳民多聞孫醫生之名。復於石岐設藥局,聘尹文楷醫生佐之;尹亦精醫術,與先生相得益彰,業務遂蒸蒸日上。(註三)藥局以「杏林雙幟」為廣告,其文如下:
「敬啟者:本東西藥局,自敦請孫醫生逸仙來省濟世以來,甚著成效,以故四鄉延聘,日不  暇給;本城求診者反覺向隅,今特並請尹醫生文楷來局合辦。尹君向在北洋李爵相所設醫學堂  肄業有年,窮窺閫奧,屢試前茅。嗣派在海軍兵艦醫院充當醫官,旋以親老請假歸粤,為博濟  醫局敦聘襄辦局務,教授醫學,並輯譯醫書,所著有割症全書、醫理略述、病理撮要、兒科撮  要、胎產舉要等書,皆不脛而走,早為海內所推重,其醫學湛深,有足徵者。本局乘其公餘之  暇,敦請在局贈醫,每晨從八點鐘起至十點鐘止;午後出轎外診,西關、新城、河南等處,步  金一元;老城、西門、東關、南關等處,步金二元,轎資遠近例給。凡延請者,祈預到掛號。  尹君與孫君並駕齊驅,皆稱國手,久為中外所聞矣。謹此佈聞。冼基東西藥局謹啟。」(註四)

注釋

(註一) 先生手著:「倫敦被難記」(「國父全集」第二冊,一九四頁,中央黨史會編訂,民國七十八年十一月
    二十四日出版,臺北)。
(註二) 一說設診所於雙門底聖教書樓,見孫逸仙博士醫學院籌備會編:「總理業醫生活史」。
(註三) 孫逸仙博士醫學院籌備會編:「總理業醫生活史」。
(註四) 「冼基東西藥局啟事」影件(中央黨史會藏)。

相關人名
尹文楷
相關地名
石岐老城西門西關東關河南南關洗基新城廣州澳門
相關專有名詞
中西藥局東西藥局
出處

國父年譜

冊數

上冊

頁次

0071-0072

檢索詞出現頁次

民國紀元前十九年──清光緒十九年,癸巳(西曆一八九三年)
先生二十八歲

 春 遷中西藥局於廣州,改名東西藥局,施藥贈醫。
   先生在澳門行醫數月,聲譽大起,大遭澳門葡籍醫師之忌,多方阻厄。以先生未有葡國醫照,以此相難,始則禁阻不得為葡人治病,繼則飭令藥房,見有他國醫生所定藥方,不得為之配合。因此先生之醫業進行,猝遭頓挫,雖極力運動,終歸無效。資本損失不少,乃即遷至廣州。(註一)
   先生既結束澳門醫業,乃遷中西藥局於廣州洗基,(註二)易名東西藥局。每日上午十時至十二時施診,出外診金,隨意致送。若難產、服毒、急症,不論貧富,一邀即至,其濟人利物之懷,時無與匹。先生不特醫術精湛,對待病人尤和藹可親,故當地紳民多聞孫醫生之名。復於石岐
(註一)先生手著:「倫敦被難記」(「國父全集」第二冊,一九四頁,中央黨史會編訂,民國七十八年十一月二十四日出版,臺北)。
(註二) 一說設診所於雙門底聖教書樓,見孫逸仙博士醫學院籌備會編:「總理業醫生活史」。

國父年譜 民元前十九年(一八九三) 二十八歲 七一

設藥局,聘尹文楷醫生佐之;尹亦精醫術,與先生相得益彰,業務遂蒸蒸日上。(註三)藥局以「杏林雙幟」為廣告,其文如下:
   「敬啟者:本東西藥局,自敦請孫醫生逸仙來省濟世以來,甚著成效,以故四鄉延聘,日不暇給;本城求診者反覺向隅,今特並請尹醫生文楷來局合辦。尹君向在北洋李爵相所設醫學堂肄業有年,窮窺閫奧,屢試前茅。嗣派在海軍兵艦醫院充當醫官,旋以親老請假歸粤,為博濟醫局敦聘襄辦局務,教授醫學,並輯譯醫書,所著有割症全書、醫理略述、病理撮要、兒科撮要、胎產舉要等書,皆不脛而走,早為海內所推重,其醫學湛深,有足徵者。本局乘其公餘之暇,敦請在局贈醫,每晨從八點鐘起至十點鐘止;午後出轎外診,西關、新城、河南等處,步金一元;老城、西門、東關、南關等處,步金二元,轎資遠近例給。凡延請者,祈預到掛號。
  尹君與孫君並駕齊驅,皆稱國手,久為中外所聞矣。謹此佈聞。冼基東西藥局謹啟。」(註四)
與鄭士良、陸皓東、尢列、陳少白、程奎光等商討革命進行方針,決定由士良結納會黨,聯絡防營。
   先生借醫術為入世之媒,納交官紳,爭取同情,且謀掩護。所得診金藥費,悉充交結之用。

(註三) 孫逸仙博士醫學院籌備會編:「總理業醫生活史」。
(註四) 「冼基東西藥局啟事」影件(中央黨史會藏)。

國父年譜 民元前十九年(一八九三) 二十八歲 七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