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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李烈鈞囑仍留日本為發起亞洲大同盟宣傳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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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

致李烈鈞囑仍留日本為發起亞洲大同盟宣傳電

Life peroid
革命之再起北上與逝世
Genre

函電

Republic of China date

013/10/13

AD date

1924/10/13

Age

59

Abstract

致李烈鈞囑仍留日本為發起亞洲大同盟宣傳電(註一) 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年)十月十三日
日本東京李烈鈞先生鑒:功密。昨覆一電,相機行動;但詳細考量,兄為派駐日本聯絡彼中朝野之士,為發起亞洲大同盟以抵抗白種之侵略而往,為久駐日本,宣傳此旨之任務。今忽有回命之請,想彼政府膽小如鼷,不敢接納吾人之大亞洲主義;果爾,則兄萬不宜自行離日,當久駐而為積極之宣傳,必待日本政府有明令下逐客而後行,方足揭破日本之真面目。孫文、元酉。

Comment

(註一) 據黨史會藏親筆原件(012/155)。

Related names
李烈李烈鈞孫文元
Related place names
大同日本亞洲東京
Related proper nouns
大亞洲主義
Source

國父全集

Volume

第五冊

Page

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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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二) 胡省長為胡漢民,許總司令為許崇智,李處長為李福林。

致胡漢民令即宣布廣州戒嚴並將政府全權付託於革命委員會電(註一)
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年)十月十二日
  限即刻轉到提前飛送,萬萬火急。廣州胡留守鑒:□密。刻仲愷到,並接電知省中已有非常之變。我以北伐重要,不能回省戡亂,請兄即宣布戒嚴,並將政府全權付托於革命委員會,以對付此非常之變;由之便宜行事以戡亂,則小醜不足平也。委員為汝為、介石、精衛、仲愷、友仁、平山,我為會長,兄不在列者,留有餘地也。接電即發表,切勿猶豫致誤為要。孫文。侵戌。十三年十月十二日。
(註一) 據黨史會藏親筆原件(012/154)。

致李烈鈞囑仍留日本為發起亞洲大同盟宣傳電(註一) 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年)十月十三日
  日本東京李烈鈞先生鑒:功密。昨覆一電,相機行動;但詳細考量,兄為派駐日本聯絡彼中朝野之士,為發起亞洲大同盟以抵抗白種之侵略而往,為久駐日本,宣傳此旨之任務。今忽有回命之請,想彼政府膽小如鼷,不敢接納吾人之大亞洲主義;果爾,則兄萬不宜自行離日,當久駐而為積極之宣傳,必待日本政府有明令下逐客而後行,方足揭破日本之真面目。孫文、元酉。
(註一) 據黨史會藏親筆原件(012/155)。

復許崇智着兵工廠仍歸中央管轄電(註一) 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年)十月十三日
  答電。火急。廣州許總司令鑒:蒸代電悉。軍政部為中央政府之一柱石,裁之則無異解散政府。兵工廠為中央之機關,歸之粤軍,則歸為省有,將來大軍占領武漢,他省引以為例,豈非永無統一之望?北伐目的在統一全國,今始北伐
國父全集五四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