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參議院正式通過唐紹儀所提內閣各部總長名單,並決定臨時政府於四月二日北遷,參議院亦同移北京開議
南京參議院正式通過唐紹儀所提內閣各部總長名單,並決定臨時政府於四月二日北遷,參議院亦同移北京開議
中華民國元年
一九一二年
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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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日下午,臨時參議院開會,由議長林森主持,先生偕唐紹儀列席。(註一一八)唐發表政見,並改提閣員名單:陸徵祥為外交總長,趙秉鈞為內務總長,熊希齡為財政總長,段祺瑞為陸軍總長,劉冠雄為海軍總長,王寵惠為司法總長,蔡元培為教育總長,宋教仁為農林總長,陳其美為工商總長,梁如浩為交通總長,請參議院同意。參議院除對梁如浩出任交通總長多數不表同意外,其餘均獲通過。三十一日由袁世凱照名單正式任命。梁既未獲參議院之同意,交通總長初由唐紹儀兼任,四月八日由施肇基出任。同盟會任閣員者僅蔡、王、宋、陳四人。袁世凱並任黃興為參謀總長並統轄兩江軍隊。又因陸徵祥尚未歸國,以稅務處督辦胡惟德代理外交總長。陳其美以上海軍事尚待結束,未能就職,由次長王正廷代之。參議院定於四月二日將臨時政府遷往北京,亦同時移北京開會。(註一一九)
(註一一八) 民國元年四月二日上海「民立報」。
(註一一九) 曹亞伯:「武昌革命真史」正編,七八四──七八五頁;民國元年四月初九日臨時公報」;「民國人物
小傳」第五冊,一九四頁,傳記文學出版社出版,民國七十一年七月三十一初版。
國父年譜
上冊
0611-0612
小忿微嫌而擅行逮捕人民,甚或槍斃籍沒以快己意者;排擠傾陷,私慾橫溢,官吏放手,民人無依。若不從嚴締治,將怨鬱之極,鋌而走險,恐非地方之福。現在地方官制尚未頒行,各省都督具有治兵察吏之權,務須嚴飭所屬,勿許越法肆行。一面出示曉諭人民,有受前項疾苦者,許其按照臨時約法,來中央平政院陳訴,或就近向都督府控告。一經調查確實,立予盡法懲治,並將罪狀宣示天下,以昭儆戒。本總統雖解職在即,然一念及民生塗炭,國本所關,不敢自暇,願我各省都督百僚有司共勉之。」(註一一七)
三月二十九日 南京參議院正式通過唐紹儀所提內閣各部總長名單,並決定臨時政府於四月二日北遷,參議院亦同移北京開議。
是日下午,臨時參議院開會,由議長林森主持,先生偕唐紹儀列席。(註一一八)唐發表政見,並改提閣員名單:陸徵祥為外交總長,趙秉鈞為內務總長,熊希齡為財政總長,段祺瑞為陸軍總長,劉冠雄為海軍總長,王寵惠為司法總長,蔡元培為教育總長,宋教仁為農林總長,陳其美為工商總長,梁如浩為交通總長,請參議院同意。參議院除對梁如浩出任交通總長多數不表同意外,其餘均獲通過。三十一日由袁世凱照名單正式任命。梁既未獲參議院之同意,交通總長初由唐紹儀兼任,四月八日由施肇基出任。同盟會任閣員者僅蔡、王、宋、陳四人。袁世凱並任
(註一一七)「臨時政府公報」第五十二號。
(註一一八) 民國元年四月二日上海「民立報」。
國父年譜 民國元年(一九一二) 四十七歲 六一一
黃興為參謀總長並統轄兩江軍隊。又因陸徵祥尚未歸國,以稅務處督辦胡惟德代理外交總長。
陳其美以上海軍事尚待結束,未能就職,由次長王正廷代之。參議院定於四月二日將臨時政府遷往北京,亦同時移北京開會。(註一一九)
令陸軍部撫卹鄒、謝、喻、彭四烈士。
川人黃復生等曾向大總統呈稱:「四川前後起義死難者甚眾,以鄒容、謝奉琦、喻培倫、彭家珍四烈士功績最為卓著,請照陸軍大將軍陣亡例賜卹,並請崇祀忠烈祠。」等語,先生認為鄒容當國民醉生夢死之時,獨能著書立說,激發人心;喻培倫則闡明利器,以充發難軍實;彭家珍則殲除大憝,以收統一速效;所請賜卹崇祀各節,着即照准。惟謝奉琦光緒三十二年(一九○六、丙午)在蜀運動起義,組織各縣機關等因,雖其功在民國不小,究與鄒、喻、彭三烈士之功略有區別,著改照陸軍左將軍陣亡例賜卹,仍准崇祀忠烈祠,以慰忠魂,而垂不朽。即令陸軍部知照辦理。(註一二○)
咨參議院,請議決法制局所擬國務院官制。
(註一一九) 曹亞伯:「武昌革命真史」正編,七八四──七八五頁;民國元年四月初九日臨時公報」;「民國人物小傳」第五冊,一九四頁,傳記文學出版社出版,民國七十一年七月三十一初版。
(註一二○) 「臨時政府公報」第五十一號;「國父全集」第八冊,一八頁。
國父年譜 民國元年(一九一二) 四十七歲 六一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