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陸榮廷望協力護法電
復陸榮廷望協力護法電
函電
006/07/24
1917/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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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陸榮廷望協力護法電(註一) 民國六年(一九一七年)七月二十四日
馬(二十一)電奉悉。清室遜位,本因時勢,張勳強求復辟(註二),亦屬愚忠,叛國之罪當誅,戀主之情自可憫,文對於真復辟者,雖以為敵,未嘗不敬之也。今張勳雖敗,而段祺瑞等以偽共和易真復辟,其名則美,其實尤窳。民國之號雖復,而禍亂之機方始,與公倡義護國之旨,相戾已甚。國會者民國命脈所存,託名民國,獨去國會,則凡百措施,皆為背法。彼叛人既不利有國會,我護法者必當擁護之,是以文到粤後,即電請國會議員來粤自由集會,將來再由國會以決凡百措施。布置既周,乃以海陸軍護送國會至國都,然後可使基礎不搖,成一勞永逸之計;不然,則今日外人已認民國為未有合法之政府,將來危險更不堪言。我公再造民國,勳在宇宙,救國之畫,必有早定,既承勉以共濟,尚乞協力主持。孫文。敬。
(註一) 據「胡本」。
(註二) 原文為「復逆」,今據「會本」改。
國父全集
第四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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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索詞出現頁次
據,不可與謀,當為諸君所共曉,尤望慎所自處,勿再受人愚弄。孫文叩。皓。
(註一) 據「中華新報」(民國六年七月二十五日)。按該電兩見於該日該報,而標題不同,第二版為「孫中山討逆護法之通電」,第三版為「孫中山先生致滬議員電」。
復陸榮廷望協力護法電(註一) 民國六年(一九一七年)七月二十四日
馬(二十一)電奉悉。清室遜位,本因時勢,張勳強求復辟(註二),亦屬愚忠,叛國之罪當誅,戀主之情自可憫,文對於真復辟者,雖以為敵,未嘗不敬之也。今張勳雖敗,而段祺瑞等以偽共和易真復辟,其名則美,其實尤窳。民國之號雖復,而禍亂之機方始,與公倡義護國之旨,相戾已甚。國會者民國命脈所存,託名民國,獨去國會,則凡百措施,皆為背法。彼叛人既不利有國會,我護法者必當擁護之,是以文到粤後,即電請國會議員來粤自由集會,將來再由國會以決凡百措施。布置既周,乃以海陸軍護送國會至國都,然後可使基礎不搖,成一勞永逸之計;不然,則今日外人已認民國為未有合法之政府,將來危險更不堪言。我公再造民國,勳在宇宙,救國之畫,必有早定,既承勉以共濟,尚乞協力主持。孫文。敬。
(註一) 據「胡本」。
(註二) 原文為「復逆」,今據「會本」改。
致西南各省將領請協力護法救國電(註一) 民國六年(一九一七年)七月二十四日
皖奉肇叛,逼散國會,釀成復辟。張勳本與叛徒同旨,復辟決非個人之意。迨復辟事不得中外承認,叛徒乃以討叛自居。今雖號復共和,禍亂之源未塞,將來必且以偽共和亡中國。西南各省自主,不奉偽政府,先有兩廣粤軍發起,近有羅將軍(註二)贊同。各省人心均歸一致,此則中華民國之一線生機,必以反對復辟者反對偽共和,始可救國。今者北方將帥,各擁兵自雄,中央無合法之政府,外人均不敢輕為承認。以此一端,已可復邦。國法之所以蕩然,由國會之不存在
國父全集四九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