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黎元洪辭高等顧問
函黎元洪辭高等顧問
中華民國五年
一九一六年
八月十六日至二十日
八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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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元洪函聘先生為高等顧問,以表崇功敬德之意,先生不受。是日致函黎氏辭謝,函曰:「大總統鈞鑒:得手諭,獎飾逾量,併以高等顧問相屬。執事仁德,涵蓋萬分,憂國至誠,天下共見。文雖術慚匡濟,志匪隱淪,況在艱屯之秋,實有風雨同憂之誼,豈建設之方始,而芻蕘之不供?但使國家有事,謀及庶人,文必竭其愚慮,以裨高深。至於前席隆禮,顧問鴻號,受者不無短綆之愧,評者或生尸饔之譏。敢請鑒此悃誠,收回成命。臨風緬想,無任屏營。肅請鈞安,伏祈垂鑒!」(註一三九)
(註一三九) 原函載民國五年八月二十二日上海「民國日報」;「國父全集」第四冊,四三九頁。
國父年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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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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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權分立制以救三權鼎立之弊」,略謂五權分立者,即除立法、司法、行政外,加入彈劾、考試二種是已。此二種制度,在我們並非新法,古時已有此制,良法美意,實足為近世各國模範。古時彈劾之制,不獨行之官吏,即君上有過,犯顏諫諍,亦不容絲毫假借。設行諸近世,實足以救三權鼎立之弊。考試制度在拔選真才,冀杜國人倖進之心。(註一三七)
八月十九日遊紹興。(註一三八)
是日,抵紹興。次日,在紹興商會歡迎會上講演「國家之強在合羣力」。
八月二十一日 函黎元洪辭高等顧問。
黎元洪函聘先生為高等顧問,以表崇功敬德之意,先生不受。是日致函黎氏辭謝,函曰:
「大總統鈞鑒:得手諭,獎飾逾量,併以高等顧問相屬。執事仁德,涵蓋萬分,憂國至誠,天下共見。文雖術慚匡濟,志匪隱淪,況在艱屯之秋,實有風雨同憂之誼,豈建設之方始,而芻蕘之不供?但使國家有事,謀及庶人,文必竭其愚慮,以裨高深。至於前席隆禮,顧問鴻號,受者不無短綆之愧,評者或生尸饔之譏。敢請鑒此悃誠,收回成命。臨風緬想,無任屏營。肅請鈞安,伏祈垂鑒!」(註一三九)
(註一三七) 「國父全集」第三冊,一七一──一七二頁。
(註一三八) 「國父全集」第三冊,一七五頁。
(註一三九) 原函載民國五年八月二十二日上海「民國日報」;「國父全集」第四冊,四三九頁。
國父年譜 民國五年(一九一六) 五十一歲 八九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