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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本黨同志述陳變始末及今後方針通告 det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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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本黨同志述陳變始末及今後方針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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詮釋資料說明
題名

致本黨同志述陳變始末及今後方針通告

生平歷程
改組政黨進行北伐
文件類型

宣言及文告

民國日期

011/09/18

西元日期

1922/09/18

國父年歲

57

全文內容

致本黨同志述陳變始末及今後方針通告(註一) 民國十一年(一九二二年)九月十八日
同志公鑒:文於八月十三日抵滬,曾致海外同志一電,並於十五日發表宣言,想已鑒及。茲再以事變始末及將來計劃,為同志述之。
此次陳炯明叛變,非惟文與諸同志所不及料,亦天下之人所不及料。蓋以陳炯明之性質而論,其堅忍耐勞,自有過人之處;然對於國事,常存私心,且城府深嚴,不以誠待人,則早為文與諸同志所矚及;顧以為人各有短長,但當繩之以大公,感之以至誠,未嘗不可為用。即使偶有差池,亦何至於決裂。更不虞其陰毒凶狠至此也。以陳炯明與文之關係而論,相從革命以來,十有餘年,雖元二之際,陰謀左計,稍露端倪;及六年亂作,陳炯明來滬相見,自陳悃愊,再效馳驅,文遂盡忘前嫌,復與共事。嗣是廣州處困,閩疆轉戰,久同艱苦;回粤之役,相倚尤深。方期戮力中原,以酬夙志;乃出師甫捷,而禍患生於肘腋,干戈起於肺腑,不但國事為所敗壞,黨義為所摧殘,文與諸同志為所犧牲,即其本身人格信用,亦因以喪失無餘。果何所樂而為此,此誠所謂別有肺腸,不可以常理推測者也。
溯民國九年之秋,我海內外同志所以不惜出其死力,以達到粤軍回粤之目的者,良以頻年禍亂,不但民國建設尚未完成,即護法責任亦未終了,故欲得粤為根據地,羣策羣力,以成戡亂之功,完護法之願。乃陳炯明自回粤後,對國事則有餒氣,對粤事則懷私心,其所主張,以為今之所務,惟在保境息民,並窺測四鄰軍閥意旨,聯防互保,以免受兵,如此退可據粤,進可合諸利害相同之軍閥,把持國事,可不煩用兵而國內自定。文再三切戒,譬之人身,未有心腹潰爛,而四肢能得完好者,國既不保,吾粤一隅何能獨保?且既欲保境,則須養兵,所謂養兵以保境,無異謂掃境內以養兵,民疲負擔,如何能息?民疲其筋力,以負擔兵費,猶尚不給,則一切建設無從開始,所謂模範省者,徒託空言。一省如此,已為一省之害,各省如此,更為各省之害,所謂聯省自治,又徒託空言。謀國不以誠意,未有不誤國者。況各省軍閥利害安能相同,而偽中央政府又操縱挑撥於其間,禍在俄頃,何可不顧?保境息民,亦為幻想。凡此所言,陳炯明雖無以難,而終未肯信。直至桂軍發難,邊隅震驚,始知宴安酖毒之不誣。文以為自此以後,庶幾可期其恢復勇氣,以戮力進行矣,故仍命諸同志於政治上、軍事上悉力助之,俾桂事早平,國難亦得以早赴。不圖陳炯明於破敵之後,故態復萌,昔惟欲據粤以自固,今更欲兼桂以自益,北伐大計,漠然不顧。文乃自統諸軍,以當此任,以完戡亂護法之夙志,此文率師北伐以前與陳炯明相處之大略也。
當文率北伐諸軍次於桂林,以為陳炯明雖不肯自赴前敵,後方接濟,當不容辭,初不意其陰蓄異謀,務欲陷我於絕地。自去年十月以至於今年四月,半載有餘,種種異謀,始漸發覺:其一、文自桂林出師,必經湖南,而陳炯明誘惑湖南當局,多方阻遏,使不得前,其函電多為文所得。其二、諸軍出發以來,以十三旅之眾,而行軍費及軍械子彈,從未接濟。滇黔諸軍受中央直轄者,並伙食亦靳而不與,屢次電促,曾不一諾。綜此二者,一為阻我前進,一為絕我歸路。文所以能在桂林拮据支持半載有餘者,全恃臨行借提廣東省銀行紙幣二百萬,為陳炯明所未及知,得以暫維軍用。及糧餉告絕,接濟不至,北伐諸軍,不為流寇,則為餓殍,計無所出,始有改道出師之舉。
四月之杪,文率北伐諸軍,回次梧州,其本意在解決後方接濟問題而已。及陳炯明辭職而去。文初以為憾,蓋猶以君子之心度之,以為陳炯明將讓我獨行其志,故恝然舍去也。文雖不得陳炯明為助,但使不為梗,亦已無憾。然又念其前功,不忍其恝然舍去,於是電報信使不絕於道,所反復說明者,但使對於大計,不生異同,必當倚畀如故。陳炯明於此,亦願留陸軍總長之職,並稱稍事休息,再效力行間。當時有人建議,陳炯明狼子野心,不可復信,北伐諸軍宜留粤緩發,先清內患,再圖中原。卒以此次目的,在於改道出師,且奉、直戰事方熾,北方人民水深火熱,若按兵不發,坐視成敗,則與擁兵自衛者,果何以異?遂決出師江西,悉命諸軍集中韶州,以大本營設於韶州。文於五月六日親臨誓師,李烈鈞、許崇智、朱培德、李福林、黃大偉、梁鴻楷諸將遂各率所部,向江西前進。
葉舉等所率援桂之粤軍,在北伐諸軍改道以前,已有撤回之議。及陳炯明在惠州與文電報相商,委任葉舉為粤桂邊防督辦,令率所部分駐肇、陽、羅、高、雷、欽廉、梧州、鬱林一帶。及北伐諸軍已入江西,大庾嶺已發生戰事,葉舉等遂率所部五十餘營突至省垣,廣州衛戍總司令魏邦平力不能制。在葉舉等各有防地,乃不俟命令,自由移動,罪已無可逭;然前敵戰事方亟,後方空虛,若有騷亂,前方軍心必因以動搖。文為鎮靜人心計,乃曉葉舉等以大義,令加入北伐,共竟全功。葉舉等則以要求陳炯明復出,規復粤軍總司令為請。文以粤軍總司令部已併入陸軍部,陳炯明現為陸軍總長,有管理之責。初擬令率所部,自當一面,故以中路聯軍總司令相屬。旋以陳炯明不欲出戰,而欲以地方善後自任,乃命以陸軍總長辦理兩廣軍務,所有兩廣地方軍隊,悉歸節制調遣。陳炯明來電,願竭能力,以副委任;並稱已催葉舉等部迅回防地;且言葉舉等部必無不軌行動,願以生命人格為保證;然葉舉等部則逗遛省垣如故。財政部供給餉糈,從無歧視,猶以餉索為名,操縱金融,致紙幣低跌,人心恐慌。且不戢所部,橫行無忌,舉動詭異,叛狀漸露。文以省垣鎮攝無人,乃於六月一日留胡漢民守韶州大本營,自率衛士徑至省垣,仍駐總統府,示前敵諸軍以省垣無恙,安心前進。而前敵諸軍捷報迭至,贛南諸縣以次攻克,陳光遠兵破潰略盡,屈指師期,克贛州後進取吉安,拔南昌,至九江,不踰一月,文將親率海軍艦隊至上海入長江,與陸軍會於九江,以北定中原,乃命汪精衛至上海,料量此事。
其時北方將士已有尊重護法之表示。不妨礙國會開會於北京,文對之因有六月六日之宣言。北方將士若能依此宣言,則以商訂停戰條件為第一步,以實行統一為第二步,戡亂護法之主張,可以完全達到,六年以來之禍亂,可以歸於平復。江西戰事如此,北方將士表示又如此,苟無六月十六日之變,則政府無恙,無論為和為戰,定能貫澈所期也。
六月十六日之變,文於事前二小時,得林直勉、林拯民報告,於叛軍邏弋之中,由間道出總統府至海珠,甫登軍艦,而叛軍已圍攻總統府,步槍與機關槍交作,繼以煤油焚天橋,以大砲燬粤秀樓,衛士死傷枕籍,總統府遂成灰燼。首事者洪兆麟所統之第二師,指揮者葉舉,主謀者陳炯明也。總統府既燬,所屬各機關咸被搶劫。財政部次長廖仲愷,事前一日被誘往拘禁於石龍,財政部所存帑項及案卷部據,擄掠都盡。國會議員悉數被逐,並掠其行李。總統府所屬各職員,或劫或殺。南洋華僑及聯義社員,亦被慘殺。復縱兵淫掠,商廛民居橫罹蹂躪。軍士掠得物品,於街市公然發賣,繁盛之廣州市,一旦蕭條。廣州自明末以來,二百七十餘年無此劫也。五年逐龍濟光之役,九年逐莫榮新之役,皆未聞有此,而陳炯明悍然為之,倒行逆施,乃至於此。
文既登兵艦,集合艦隊將士,勉以討賊。目擊省垣慘罹兵燹,且聞叛軍已由粤漢鐵路往襲韶關。乃命艦隊先發砲,攻擊在省叛軍,以示正義之不屈,政府威信之猶在。發砲後始還駐黃埔,以俟北伐諸軍之旋師來援,水陸並進,以殲叛軍。此為當日決定之計劃,而文久駐兵艦之所由也。
其時虎門要塞已落叛軍之手,惟長洲要塞司令馬伯麟能堅守,與艦隊相犄角,合以海軍陸戰隊及新招諸民軍,為數雖少,尚能牽制叛軍兵力,使不能盡聚於北江,以禦北伐諸軍之歸來,故叛軍必欲得此而甘心,一欲終置文於死地,一欲以死力攻下長洲,使艦隊失陸地以為依據也。相持二旬有餘,叛軍終不得逞,而艦隊中竟有一部分將士受其運動,使海圻、海琛、肇和三大艦駛出戰線,長洲要塞孤懸受敵,遂以不守。文乃率餘艦駛進省河,沿途受砲壘轟擊,僚屬將士皆有死傷,所駐永豐艦亦被彈洞穴;然以奮鬥不餒之結果,竟於七月十日進至白鵝潭。此役也,以兵艦數艘,處叛軍四集環攻之中,不惟不退,且能進至省河,以懾叛軍之膽,而壯義士之氣,中外觀聽,亦為之聳。海防司令陳策等更分率兵艦及民軍,往襲江門等處,以牽制叛軍兵力;事雖未就,而諸將士之忠勇勞苦,誠可念也。
北伐諸軍未聞變以前,已攻克贛州,進至吉安,陳光遠既逃,蔡成勳亦不敢進,南昌省城指顧可得。然北伐諸軍入贛州後,搜得陳光遠致其部將電報,已盡悉陳炯明謀叛事實。蓋陳炯明堅囑陳光遠固守贛州,以扼北伐諸軍之前進,而己則將率兵以襲北伐諸軍之後,故陳光遠據此以嚴飭所部死守以待也。北伐諸軍將領見此等電報,已知陳炯明蓄謀凶險,禍在必發。及胡漢民自韶州馳至,告以六月十六日變亂消息,軍心激昂,許崇智、李福林、朱培德即日決議,旋師討賊,黃大偉繼歸,李烈鈞留守贛南,以為後方屏蔽。惟梁鴻楷所部第一師於議決之後,潛歸惠州,與陳炯明合。第一師為鄧仲元所手創,入贛之役,與許崇智等部共同作戰;乃聞變之後,始而躊躇不決,終乃甘心從逆,仲元之目為不瞑矣。許、李、朱、黃諸部自南雄、始興進至韶州,七月九日開始與賊劇戰,復分兵出翁源,湘軍陳嘉祐所部亦來助戰,前後二旬有餘,其始軍鋒甚銳,屢挫賊勢,賊恇擾欲退者屢矣。然賊據粤漢鐵路,運輸利便,且憑藉堅城,以為頑抗,而西江等處響應之師不以時應,使賊得傾注全省兵力,以萃於韶州、翁源一帶,與北伐諸軍搏。北伐諸軍餉彈不繼,兵額死傷者無可補充,猶力戰不屈;直至蔡成勳、沈鴻英之兵自後掩至,李烈鈞所部贛軍,與敵眾寡懸殊,至於撓敗。於是許、李、黃、陳等部首尾受敵,無可再戰。許、李、黃等部退至贛東,朱、陳等部退至湘邊。此次北伐諸軍自五月初至八月初旬,凡三閱月中,始而由粤入贛,與陳光遠之敵兵戰;繼而由贛回粤,與陳炯明之叛軍戰,曾無一日之休息,不但久戰而疲,即遠道之勞,殆已非人所堪,其堅苦卓絕,洵足為革命軍人之模楷。而陳炯明輩以欲遂其把持盤踞之欲,至不惜勾通敵人,以夾擊其十餘年同患難共死生之袍澤,廉恥道義掃地以盡矣。
文率諸艦自黃埔進至白鵝潭後,賊以水雷狙擊永豐艦,不得逞;又欲以砲擊沙面,釀成國際交涉,不得遂。諸艦雖孤懸河上,無陸地以相依倚,無可進展;然以為北伐諸軍果得進至省城附近,則水陸夾擊,仍非無望,故堅忍以待之。自六月十六日至八月九日,歷五十餘日之久,艦中將吏雖極疲勞,意氣彌厲。及聞北伐諸軍已由始興、南雄分道退卻,知陸路援絕,株守無濟,文始率將吏離艦,乘英國兵艦至港,轉乘商輪赴滬。
文於八月十三日抵滬,十五日發表宣言,進行方針大略已具,擷其要旨,不外數端;其一、文任用非人,變生肘腋,致北伐大計功敗垂成,當引咎辭職。其二、對陳炯明所率叛軍,當掃滅之,毋使以禍粤者禍國。其三、護法事業,當以合法國會完全自由行使職權為究竟。其四、關於民國之統一與建設,當實行工兵計劃,發展實業,尊重自治。至文個人,以創立民國者之資格,終其身為民國盡力,無間於在位在野。凡此犖犖諸端,凡我同志所宜深喻者也。
近據報告:許崇智、李福林、黃大偉等部現在贛東者,有眾萬餘人;朱培德、陳嘉祐等部現在湖南者,亦有眾萬餘人,服裝餉糈固待補充,而軍力未失,士氣至厲,疲勞恢復,不難再舉。黃明堂在高、雷、欽、廉舉兵討賊,以為響應,遲不及事,退至桂境。而兩粤同志軍隊蓄志殺賊,待時而動者,為數尤多。陳炯明叛黨禍國,縱兵殃民,罪惡貫盈,難稽顯戮,凡我同志但當踔厲奮發,努力不懈,粤難平定,為期必不遠也。
至於國事,北方將士既有尊重護法之表示,援潔己以進之義,開與人為善之誠,理所當爾。各方面使者來見,一切言論,悉取公開。但以主義相切磋,則舉凡營私壟斷之言,悉無自而入。若能以同力合作之結果,俾護法事業完全無憾,則數年血爭,卒能導民國入於法治之途,庶幾犧牲不為徒勞,而吾黨報國之忱,亦得以少慰。至於以息事寧人為藉口,而枉道以求合,吾黨之士所不屑為,無俟言也。
於此猶有言者:文率同志為民國而奮鬥,垂三十年,中間出死入生,失敗之數,不可僂指;顧失敗之慘酷,未有甚於此役者。蓋歷次失敗,雖原因不一,而其究竟則為失敗於敵人。此役則敵人已為我屈,所代敵人而興者,乃為十餘年卵翼之陳炯明,且其陰毒凶狠,凡敵人所不忍為者,皆為之而無恤,此不但國之不幸,抑亦人心世道之憂也。迹其致此之由,始則慮文北伐若有蹉跌,累及於己,故務立異以求自全。充此一念,遂冒天下之大不韙而不恤,其心雖鷙,其膽則怯。顧革命黨人常以國民之前鋒自任,當其一往直前之際,前敵未可料,後援亦未可必,其所自任者,本至險而至難,苟無堅確之操,則中道潰去,或半途離畔,亦事所恒有。數年以來,護法事業蹉跎未就,與於此役者,苟稍存畏難苟安之意,鮮有不失其所守者;特陳炯明之厚顏反噬,以求自全,為僅見耳。然疾風然後知勁草,盤根錯節然後辨利器,凡我同志,此時尤當艱貞蒙難,最後之勝利終歸於最後之努力者,此則文所期望者也。餘不一一。此候公安。孫文謹啟、十一年九月十八日。

注釋

(註一) 據李睡仙「陳炯明叛國史」(民國十一年十一月,新福建報出版)。原標題「孫總統致海外同志書」。

相關人名
中將仲元朱培德李烈李烈鈞李福李福林汪精衛沈鴻英林直勉林拯民信之洪兆麟胡漢胡漢民翁源馬伯麟梁鴻楷莫榮新許崇智陳光遠陳炯明陳策陳嘉祐黃大偉黃明堂葉舉廖仲愷蔡成勳鄧仲元龍濟光魏邦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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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專有名詞
大本營工兵計劃民報永豐艦革命軍革命黨莫榮新之役湘軍粤漢鐵路龍濟光之役聯省自治護法
出處

國父全集

冊數

第二冊

頁次

103-109

檢索詞出現頁次

政治的重新統一,但要保證國家的和平和福利,只能靠:
  (一)共和國的每個公民都願意服從國會。我在這裏再次重申,我願意遵守國會關於我的憲法地位的決定。
  (二)徹底消滅造成國家一切混亂的主要根源││軍閥主義,如不取消督軍的軍隊而代之以工兵,中國將永無寧日。
  (三)慎重地開發中國廣大的天然和其他資源。開發資源不僅僅是為了富有,而更重要的是為了我國人民的滿足和幸福。我認為一個國家的偉大,不在於它的人民富有,而在於它的人民幸福。我相信,如能按照我在「中國的國際發展」一書中提出的路線發展我國實業,這一目標大都可以達到。
  (四)在以縣為民治政府的基本單位的基礎上改革我國政治制度。這一點看來十分革命,其實不然。自古以來,中國就有鄉村自治的存在。我的建議,其目的在於將一個縣的全部農村組成為一個地方自治的基本單位,以利於提高政治效率和管理效率。在這一點上,我既反對那些熱衷於把省作為地方自治基本單位的人,也反對那些提倡將聯邦制的原則應用於各省的政府的人。我極力主張地方自治,但也極力認為,在現在條件下的中國,聯邦制將起離心力的作用,它最終只能導致我國分裂成為許多小的國家,讓無原則的猜忌和敵視來決定它們之間的相互關係。中國是一個統一的國家,這一點已牢牢地印在我國的歷史意識之中,正是這種意識才使我們能作為一個國家而被保存下來,儘管它過去遇到了許多破壞的力量,而聯邦制則必將削弱這種意識。孫逸仙一九二二年八月十七日於上海。
(註一) 英文原題為「Statement By Dr. Sun Yat-sen」譯文為馬寧所譯。

致本黨同志述陳變始末及今後方針通告(註一) 民國十一年(一九二二年)九月十八日
  同志公鑒:文於八月十三日抵滬,曾致海外同志一電,並於十五日發表宣言,想已鑒及。茲再以事變始末及將來計劃,為同志述之。
  此次陳炯明叛變,非惟文與諸同志所不及料,亦天下之人所不及料。蓋以陳炯明之性質而論,其堅忍耐勞,自有過
宣言及文告民國十一年八月──九月一○三

人之處;然對於國事,常存私心,且城府深嚴,不以誠待人,則早為文與諸同志所矚及;顧以為人各有短長,但當繩之以大公,感之以至誠,未嘗不可為用。即使偶有差池,亦何至於決裂。更不虞其陰毒凶狠至此也。以陳炯明與文之關係而論,相從革命以來,十有餘年,雖元二之際,陰謀左計,稍露端倪;及六年亂作,陳炯明來滬相見,自陳悃愊,再效馳驅,文遂盡忘前嫌,復與共事。嗣是廣州處困,閩疆轉戰,久同艱苦;回粤之役,相倚尤深。方期戮力中原,以酬夙志;乃出師甫捷,而禍患生於肘腋,干戈起於肺腑,不但國事為所敗壞,黨義為所摧殘,文與諸同志為所犧牲,即其本身人格信用,亦因以喪失無餘。果何所樂而為此,此誠所謂別有肺腸,不可以常理推測者也。
  溯民國九年之秋,我海內外同志所以不惜出其死力,以達到粤軍回粤之目的者,良以頻年禍亂,不但民國建設尚未完成,即護法責任亦未終了,故欲得粤為根據地,羣策羣力,以成戡亂之功,完護法之願。乃陳炯明自回粤後,對國事則有餒氣,對粤事則懷私心,其所主張,以為今之所務,惟在保境息民,並窺測四鄰軍閥意旨,聯防互保,以免受兵,如此退可據粤,進可合諸利害相同之軍閥,把持國事,可不煩用兵而國內自定。文再三切戒,譬之人身,未有心腹潰爛,而四肢能得完好者,國既不保,吾粤一隅何能獨保?且既欲保境,則須養兵,所謂養兵以保境,無異謂掃境內以養兵,民疲負擔,如何能息?民疲其筋力,以負擔兵費,猶尚不給,則一切建設無從開始,所謂模範省者,徒託空言。一省如此,已為一省之害,各省如此,更為各省之害,所謂聯省自治,又徒託空言。謀國不以誠意,未有不誤國者。況各省軍閥利害安能相同,而偽中央政府又操縱挑撥於其間,禍在俄頃,何可不顧?保境息民,亦為幻想。凡此所言,陳炯明雖無以難,而終未肯信。直至桂軍發難,邊隅震驚,始知宴安酖毒之不誣。文以為自此以後,庶幾可期其恢復勇氣,以戮力進行矣,故仍命諸同志於政治上、軍事上悉力助之,俾桂事早平,國難亦得以早赴。不圖陳炯明於破敵之後,故態復萌,昔惟欲據粤以自固,今更欲兼桂以自益,北伐大計,漠然不顧。文乃自統諸軍,以當此任,以完戡亂護法之夙志,此文率師北伐以前與陳炯明相處之大略也。
  當文率北伐諸軍次於桂林,以為陳炯明雖不肯自赴前敵,後方接濟,當不容辭,初不意其陰蓄異謀,務欲陷我於絕地。自去年十月以至於今年四月,半載有餘,種種異謀,始漸發覺:其一、文自桂林出師,必經湖南,而陳炯明誘惑湖
國父全集一○四

南當局,多方阻遏,使不得前,其函電多為文所得。其二、諸軍出發以來,以十三旅之眾,而行軍費及軍械子彈,從未接濟。滇黔諸軍受中央直轄者,並伙食亦靳而不與,屢次電促,曾不一諾。綜此二者,一為阻我前進,一為絕我歸路。
文所以能在桂林拮据支持半載有餘者,全恃臨行借提廣東省銀行紙幣二百萬,為陳炯明所未及知,得以暫維軍用。及糧餉告絕,接濟不至,北伐諸軍,不為流寇,則為餓殍,計無所出,始有改道出師之舉。
  四月之杪,文率北伐諸軍,回次梧州,其本意在解決後方接濟問題而已。及陳炯明辭職而去。文初以為憾,蓋猶以君子之心度之,以為陳炯明將讓我獨行其志,故恝然舍去也。文雖不得陳炯明為助,但使不為梗,亦已無憾。然又念其前功,不忍其恝然舍去,於是電報信使不絕於道,所反復說明者,但使對於大計,不生異同,必當倚畀如故。陳炯明於此,亦願留陸軍總長之職,並稱稍事休息,再效力行間。當時有人建議,陳炯明狼子野心,不可復信,北伐諸軍宜留粤緩發,先清內患,再圖中原。卒以此次目的,在於改道出師,且奉、直戰事方熾,北方人民水深火熱,若按兵不發,坐視成敗,則與擁兵自衛者,果何以異?遂決出師江西,悉命諸軍集中韶州,以大本營設於韶州。文於五月六日親臨誓師,李烈鈞、許崇智、朱培德、李福林、黃大偉、梁鴻楷諸將遂各率所部,向江西前進。
  葉舉等所率援桂之粤軍,在北伐諸軍改道以前,已有撤回之議。及陳炯明在惠州與文電報相商,委任葉舉為粤桂邊防督辦,令率所部分駐肇、陽、羅、高、雷、欽廉、梧州、鬱林一帶。及北伐諸軍已入江西,大庾嶺已發生戰事,葉舉等遂率所部五十餘營突至省垣,廣州衛戍總司令魏邦平力不能制。在葉舉等各有防地,乃不俟命令,自由移動,罪已無可逭;然前敵戰事方亟,後方空虛,若有騷亂,前方軍心必因以動搖。文為鎮靜人心計,乃曉葉舉等以大義,令加入北伐,共竟全功。葉舉等則以要求陳炯明復出,規復粤軍總司令為請。文以粤軍總司令部已併入陸軍部,陳炯明現為陸軍總長,有管理之責。初擬令率所部,自當一面,故以中路聯軍總司令相屬。旋以陳炯明不欲出戰,而欲以地方善後自任,乃命以陸軍總長辦理兩廣軍務,所有兩廣地方軍隊,悉歸節制調遣。陳炯明來電,願竭能力,以副委任;並稱已催葉舉等部迅回防地;且言葉舉等部必無不軌行動,願以生命人格為保證;然葉舉等部則逗遛省垣如故。財政部供給餉糈,從無歧視,猶以餉索為名,操縱金融,致紙幣低跌,人心恐慌。且不戢所部,橫行無忌,舉動詭異,叛狀漸露。文以省
宣言及文告 民國十一年九月 一○五

垣鎮攝無人,乃於六月一日留胡漢民守韶州大本營,自率衛士徑至省垣,仍駐總統府,示前敵諸軍以省垣無恙,安心前進。而前敵諸軍捷報迭至,贛南諸縣以次攻克,陳光遠兵破潰略盡,屈指師期,克贛州後進取吉安,拔南昌,至九江,不踰一月,文將親率海軍艦隊至上海入長江,與陸軍會於九江,以北定中原,乃命汪精衛至上海,料量此事。
  其時北方將士已有尊重護法之表示。不妨礙國會開會於北京,文對之因有六月六日之宣言。北方將士若能依此宣言,則以商訂停戰條件為第一步,以實行統一為第二步,戡亂護法之主張,可以完全達到,六年以來之禍亂,可以歸於平復。江西戰事如此,北方將士表示又如此,苟無六月十六日之變,則政府無恙,無論為和為戰,定能貫澈所期也。
  六月十六日之變,文於事前二小時,得林直勉、林拯民報告,於叛軍邏弋之中,由間道出總統府至海珠,甫登軍艦,而叛軍已圍攻總統府,步槍與機關槍交作,繼以煤油焚天橋,以大砲燬粤秀樓,衛士死傷枕籍,總統府遂成灰燼。首事者洪兆麟所統之第二師,指揮者葉舉,主謀者陳炯明也。總統府既燬,所屬各機關咸被搶劫。財政部次長廖仲愷,事前一日被誘往拘禁於石龍,財政部所存帑項及案卷部據,擄掠都盡。國會議員悉數被逐,並掠其行李。總統府所屬各職員,或劫或殺。南洋華僑及聯義社員,亦被慘殺。復縱兵淫掠,商廛民居橫罹蹂躪。軍士掠得物品,於街市公然發賣,繁盛之廣州市,一旦蕭條。廣州自明末以來,二百七十餘年無此劫也。五年逐龍濟光之役,九年逐莫榮新之役,皆未聞有此,而陳炯明悍然為之,倒行逆施,乃至於此。
  文既登兵艦,集合艦隊將士,勉以討賊。目擊省垣慘罹兵燹,且聞叛軍已由粤漢鐵路往襲韶關。乃命艦隊先發砲,攻擊在省叛軍,以示正義之不屈,政府威信之猶在。發砲後始還駐黃埔,以俟北伐諸軍之旋師來援,水陸並進,以殲叛軍。此為當日決定之計劃,而文久駐兵艦之所由也。
  其時虎門要塞已落叛軍之手,惟長洲要塞司令馬伯麟能堅守,與艦隊相犄角,合以海軍陸戰隊及新招諸民軍,為數雖少,尚能牽制叛軍兵力,使不能盡聚於北江,以禦北伐諸軍之歸來,故叛軍必欲得此而甘心,一欲終置文於死地,一欲以死力攻下長洲,使艦隊失陸地以為依據也。相持二旬有餘,叛軍終不得逞,而艦隊中竟有一部分將士受其運動,使海圻、海琛、肇和三大艦駛出戰線,長洲要塞孤懸受敵,遂以不守。文乃率餘艦駛進省河,沿途受砲壘轟擊,僚屬將士
國父全集一○六

皆有死傷,所駐永豐艦亦被彈洞穴;然以奮鬥不餒之結果,竟於七月十日進至白鵝潭。此役也,以兵艦數艘,處叛軍四集環攻之中,不惟不退,且能進至省河,以懾叛軍之膽,而壯義士之氣,中外觀聽,亦為之聳。海防司令陳策等更分率兵艦及民軍,往襲江門等處,以牽制叛軍兵力;事雖未就,而諸將士之忠勇勞苦,誠可念也。
  北伐諸軍未聞變以前,已攻克贛州,進至吉安,陳光遠既逃,蔡成勳亦不敢進,南昌省城指顧可得。然北伐諸軍入贛州後,搜得陳光遠致其部將電報,已盡悉陳炯明謀叛事實。蓋陳炯明堅囑陳光遠固守贛州,以扼北伐諸軍之前進,而己則將率兵以襲北伐諸軍之後,故陳光遠據此以嚴飭所部死守以待也。北伐諸軍將領見此等電報,已知陳炯明蓄謀凶險,禍在必發。及胡漢民自韶州馳至,告以六月十六日變亂消息,軍心激昂,許崇智、李福林、朱培德即日決議,旋師討賊,黃大偉繼歸,李烈鈞留守贛南,以為後方屏蔽。惟梁鴻楷所部第一師於議決之後,潛歸惠州,與陳炯明合。第一師為鄧仲元所手創,入贛之役,與許崇智等部共同作戰;乃聞變之後,始而躊躇不決,終乃甘心從逆,仲元之目為不瞑矣。許、李、朱、黃諸部自南雄、始興進至韶州,七月九日開始與賊劇戰,復分兵出翁源,湘軍陳嘉祐所部亦來助戰,前後二旬有餘,其始軍鋒甚銳,屢挫賊勢,賊恇擾欲退者屢矣。然賊據粤漢鐵路,運輸利便,且憑藉堅城,以為頑抗,而西江等處響應之師不以時應,使賊得傾注全省兵力,以萃於韶州、翁源一帶,與北伐諸軍搏。北伐諸軍餉彈不繼,兵額死傷者無可補充,猶力戰不屈;直至蔡成勳、沈鴻英之兵自後掩至,李烈鈞所部贛軍,與敵眾寡懸殊,至於撓敗。於是許、李、黃、陳等部首尾受敵,無可再戰。許、李、黃等部退至贛東,朱、陳等部退至湘邊。此次北伐諸軍自五月初至八月初旬,凡三閱月中,始而由粤入贛,與陳光遠之敵兵戰;繼而由贛回粤,與陳炯明之叛軍戰,曾無一日之休息,不但久戰而疲,即遠道之勞,殆已非人所堪,其堅苦卓絕,洵足為革命軍人之模楷。而陳炯明輩以欲遂其把持盤踞之欲,至不惜勾通敵人,以夾擊其十餘年同患難共死生之袍澤,廉恥道義掃地以盡矣。
  文率諸艦自黃埔進至白鵝潭後,賊以水雷狙擊永豐艦,不得逞;又欲以砲擊沙面,釀成國際交涉,不得遂。諸艦雖孤懸河上,無陸地以相依倚,無可進展;然以為北伐諸軍果得進至省城附近,則水陸夾擊,仍非無望,故堅忍以待之。
自六月十六日至八月九日,歷五十餘日之久,艦中將吏雖極疲勞,意氣彌厲。及聞北伐諸軍已由始興、南雄分道退卻,
宣言及文告民國十一年九月一○七

知陸路援絕,株守無濟,文始率將吏離艦,乘英國兵艦至港,轉乘商輪赴滬。
  文於八月十三日抵滬,十五日發表宣言,進行方針大略已具,擷其要旨,不外數端;其一、文任用非人,變生肘腋,致北伐大計功敗垂成,當引咎辭職。其二、對陳炯明所率叛軍,當掃滅之,毋使以禍粤者禍國。其三、護法事業,當以合法國會完全自由行使職權為究竟。其四、關於民國之統一與建設,當實行工兵計劃,發展實業,尊重自治。至文個人,以創立民國者之資格,終其身為民國盡力,無間於在位在野。凡此犖犖諸端,凡我同志所宜深喻者也。
  近據報告:許崇智、李福林、黃大偉等部現在贛東者,有眾萬餘人;朱培德、陳嘉祐等部現在湖南者,亦有眾萬餘人,服裝餉糈固待補充,而軍力未失,士氣至厲,疲勞恢復,不難再舉。黃明堂在高、雷、欽、廉舉兵討賊,以為響應,遲不及事,退至桂境。而兩粤同志軍隊蓄志殺賊,待時而動者,為數尤多。陳炯明叛黨禍國,縱兵殃民,罪惡貫盈,難稽顯戮,凡我同志但當踔厲奮發,努力不懈,粤難平定,為期必不遠也。
  至於國事,北方將士既有尊重護法之表示,援潔己以進之義,開與人為善之誠,理所當爾。各方面使者來見,一切言論,悉取公開。但以主義相切磋,則舉凡營私壟斷之言,悉無自而入。若能以同力合作之結果,俾護法事業完全無憾,則數年血爭,卒能導民國入於法治之途,庶幾犧牲不為徒勞,而吾黨報國之忱,亦得以少慰。至於以息事寧人為藉口,而枉道以求合,吾黨之士所不屑為,無俟言也。
  於此猶有言者:文率同志為民國而奮鬥,垂三十年,中間出死入生,失敗之數,不可僂指;顧失敗之慘酷,未有甚於此役者。蓋歷次失敗,雖原因不一,而其究竟則為失敗於敵人。此役則敵人已為我屈,所代敵人而興者,乃為十餘年卵翼之陳炯明,且其陰毒凶狠,凡敵人所不忍為者,皆為之而無恤,此不但國之不幸,抑亦人心世道之憂也。迹其致此之由,始則慮文北伐若有蹉跌,累及於己,故務立異以求自全。充此一念,遂冒天下之大不韙而不恤,其心雖鷙,其膽則怯。顧革命黨人常以國民之前鋒自任,當其一往直前之際,前敵未可料,後援亦未可必,其所自任者,本至險而至難,苟無堅確之操,則中道潰去,或半途離畔,亦事所恒有。數年以來,護法事業蹉跎未就,與於此役者,苟稍存畏難苟安之意,鮮有不失其所守者;特陳炯明之厚顏反噬,以求自全,為僅見耳。然疾風然後知勁草,盤根錯節然後辨利器,
國父全集一○八

凡我同志,此時尤當艱貞蒙難,最後之勝利終歸於最後之努力者,此則文所期望者也。餘不一一。此候公安。孫文謹啟、十一年九月十八日。
(註一) 據李睡仙「陳炯明叛國史」(民國十一年十一月,新福建報出版)。原標題「孫總統致海外同志書」。

對聯俄聯德外交密函的辨證(註一) 民國十一年(一九二二年)九月二十九日
  孫君對於用斜體所作之數字(譯者按:指港報中依布爾什維克理想一語)最為注意。彼認此數字乃一愚而妄之說詞。孫君以為,誣彼之詞載於一南方某著名方面之機關報,本無答覆必要,但有不能已於言者。何以云該報之說為愚?因謂中國已存有產生俄國布爾什維克主義的事情之同一歷史及經濟情形,決無人能真信之故。何以云該報之言為妄?因孫君從未計劃,且從未想及變中國為一共產主義國家之故。試閱彼所著「中國之國際發展」一書,即可知彼實抱有欲切實發展及利用中國莫可限量之天產,必須外國資本及技術合力提攜之見解,極為強固,且彼曾屢次向美國、英國及其他方面招請此等合作。
  孫君特別提及德國及俄國。據彼之意,德國之解除軍備及取消在中國之治外法權,就中國方面而論,業已使彼(指德)自處於非侵略國之列。
  孫君又以為,自蘇維埃俄羅斯崛起後,中國從前政治獨立及領土完整之最大危機之一已經消除。蘇維埃政府苟一日繼續固守其非侵略政策,中國即一日無所懼於俄羅斯。
  孫君熟思審慮,以為中國在其目下革新之階段中,極需要以對等及完全主權國待諸列強之贊助。彼信德國及俄國現已情形變遷,政治改更,中國能以對等之條件與之周旋。故彼贊成一種與彼兩強更加親善為目的之政策。彼以為此種政策,最利於一非帝制及非頑強之中國。孫君最主要之考慮,即在於是。彼或被謚為親德或親布爾什維克,此種怨毒之詞,雖曾不幸阻礙許多他人盡其嚴正而真實愛國愛同胞之責任,但殊不足以嚇孫君。
  孫君最後述及某種信稿,即彼知為陳炯明以一種顯然目的而使其揭布於香港者。孫君謂:彼為護法政府首領時所為
宣言及文告民國十一年九月一○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