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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朱和中派其往說吳佩孚同來革命(註一) 民國九年(一九二○年)七、八月間
代答以:言和當以第二次宣言為條件,此時想無希望,無已,對於吳佩孚,可由公代表往說他同來革命,為根本之解決,以達利國福民(註二)之目的,此當勝於苟且言和也。如何示覆。
(註一) 據黨史會藏抄件(052/1227)。原件無年月,以與七月三十日、八月十九日二批相近,置於七、八月間。
(註二) 原文無「民」字,今增。
批朱和中來函(註一) 民國九年(一九二○年)八月十九日
此間此後對北方武人,尚無一定辦法,故來滬亦無所商。對於吳處當先探悉其心果有愛國之心,不是為出風頭爭地位,乃可與之接洽。
(註一) 據黨史會藏抄件(052/17)。原信封有民國九年八月十九日發郵及「北京禮士胡同朱緘」字樣。當係朱和中來函。
批祁映寰來函(註一) 民國九年(一九二○年)九月一日
介紹往競存處,並作詳函與競存。
(註一) 據黨史會藏原件(052/664)。日期據來函。
批張醉侯介紹夏君聯絡海軍圖粵函(註一) 民國九年(一九二○年)九月七日
代答以,請與夏君八日午後四時來談可也。
(註一) 據黨史會藏原件(052/688)。來函僅書七日,按其內容,當在民國九年九月。
國父全集 一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