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元洪當選臨時副總統
黎元洪當選臨時副總統
中華民國元年
一九一二年
一月三日
47
依照臨時政府組織大綱修正案,各省代表會於是日開臨時副總統選舉會,到會十七省代表,三十四人,按規定代表投票權每省以一票為限,以得票滿投票總數三分之二以上者為當選。計有選舉票十七張,投票結果,黎元洪得十七票,遂獲當選。(註十二)
(註十二) 鄒魯:「中國國民黨史稿」第三篇,一○一八頁,商務印書館發行,民國三十三年七月增訂渝一版,重
慶。
國父年譜
上冊
0547
檢索詞出現頁次
黎元洪當選臨時副總統。
依照臨時政府組織大綱修正案,各省代表會於是日開臨時副總統選舉會,到會十七省代表,三十四人,按規定代表投票權每省以一票為限,以得票滿投票總數三分之二以上者為當選。計有選舉票十七張,投票結果,黎元洪得十七票,遂獲當選。(註十二)
各省代表會同意先生所提臨時政府各部總長、次長名單;五日,正式任命。
依照「中華民國臨時政府中央行政各部及其權限」規定,中央政府設置陸軍、海軍、司法、財政、外交、內務、教育、實業、交通九部,各部設總長一人,次長一人,是日各省代表會同意先生所提各部總長、次長名單五日正式任命,其名單如下:
陸軍總長 黃 興 次長 蔣作賓
海軍總長 黃鍾瑛 次長 湯薌銘
內務總長 程德全 次長 居 正
外交總長 王寵惠 次長 魏宸組
財政總長 陳錦濤 次長 王鴻猷
(註十二) 鄒魯:「中國國民黨史稿」第三篇,一○一八頁,商務印書館發行,民國三十三年七月增訂渝一版,重 慶。
國父年譜 民國元年(一九一二) 四十七歲 五四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