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林樹巍兼高雷綏靖處處長令
任林樹巍兼高雷綏靖處處長令
人事命令
012/02/26
1923/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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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林樹巍兼高雷綏靖處處長令(註一) 民國十二年(一九二三年)二月二十六日
大元帥令:任命高雷討賊軍總司令林樹巍兼高雷綏靖處處長。此令。中華民國十二年二月二十六日。
(註一) 據「大本營公報」第一號大元帥令。
國父全集
第八冊
379-380
委任黃來旺為雪梨中國國民黨支部宣傳科正主任,馬伯喬為雪梨中國國民黨支部宣傳科副主任。此狀。總理、印。
總務部部長彭素民副署、宣傳部部長葉楚傖副署。
(註一) 據「本部公報」一卷八號。
委任董直等職務狀(註一) 民國十二年(一九二三年)二月二十六日
委任董直為雪梨中國國民黨支部總務科正主任,徐日初為雪梨中國國民黨支部總務科副主任,李少勤、馬亮華為雪梨中國國民黨支部執行部書記,方錫、馬月華、陳福祥、陳金蘭、蕭照彬、蘇冠民、陳富章、劉思華、劉才、黎秉興、劉啟華、董晃、鄭觀陸、陳錦才、陳恩夫人為雪梨中國國民黨支部幹事,李廼文為雪梨中國國民黨支部評議部書記,劉博明、高金玉、黃品、馮關田、陳福、伍六、余吉屏、陳孔如、高義、梁乙、司徒坤、余宗耀、梁維林、歐陽南、余提、劉疇、余瑞、陳芳、楊寬、蕭貴、梁學為雪梨中國國民黨支部評議部評議員。此狀。總理、印。總務部部長彭素民副署。
(註一) 據「本部公報」一卷八號。
派姚雨平等六人為工兵局籌委令(註一) 民國十二年(一九二三年)二月二十六日
大元帥令:派姚雨平、羅翼羣、周之貞、朱卓文、吳鐵城、黃芸蘇為工兵局籌備委員。此令。中華民國十二年二月二十六日。
(註一) 據「大本營公報」第一號大元帥令。
任林樹巍兼高雷綏靖處處長令(註一) 民國十二年(一九二三年)二月二十六日
大元帥令:任命高雷討賊軍總司令林樹巍兼高雷綏靖處處長。此令。中華民國十二年二月二十六日。
人事命令 民國十二年二月 三七九
(註一) 據「大本營公報」第一號大元帥令。
任李章達為廣東電政監督兼電報局長令(註一) 民國十二年(一九二三年)二月二十七日
大元帥令:任命李章達代理廣東電政監督,兼廣州電報局局長。此令。中華民國十二年二月二十七日。
(註一) 據「大本營公報」第一號大元帥令。
特派胡漢民等四人為和平統一代表令(註一) 民國十二年(一九二三年)二月二十八日
大元帥令:特派胡漢民、孫洪伊、汪精衛、徐謙為辦理和平統一事宜全權代表。此令。中華民國十二年二月二十八日。
(註一) 據「大本營公報」第一號大元帥令。
任黃昌穀為宣傳委員令(註一) 民國十二年(一九二三年)二月二十八日
大元帥令:任命黃昌穀為宣傳委員。此令。中華民國十二年二月二十八日。
(註一) 據「大本營公報」第一號大元帥令。
任張振武為直轄陸軍第四旅旅長令(註一) 民國十二年(一九二三年)二月二十八日
大元帥令:任命張振武為大本營直轄陸軍第四旅旅長。此令。中華民國十二年二月二十八日。
(註一) 據「大本營公報」第一號大元帥令。
任傅秉常為海關監督兼特派廣東交涉員令(註一) 民國十二年(一九二三年)二月二十八日
國父全集 三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