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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林樹巍兼高雷綏靖處處長令 det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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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林樹巍兼高雷綏靖處處長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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詮釋資料說明
題名

任林樹巍兼高雷綏靖處處長令

生平歷程
革命之再起
文件類型

人事命令

民國日期

012/02/26

西元日期

1923/02/26

國父年歲

58

全文內容

任林樹巍兼高雷綏靖處處長令(註一) 民國十二年(一九二三年)二月二十六日
大元帥令:任命高雷討賊軍總司令林樹巍兼高雷綏靖處處長。此令。中華民國十二年二月二十六日。

注釋

(註一) 據「大本營公報」第一號大元帥令。

相關人名
大元帥林樹巍
相關地名
高雷
相關專有名詞
高雷討賊軍高雷綏靖處
出處

國父全集

冊數

第八冊

頁次

379-380

檢索詞出現頁次

  委任黃來旺為雪梨中國國民黨支部宣傳科正主任,馬伯喬為雪梨中國國民黨支部宣傳科副主任。此狀。總理、印。
總務部部長彭素民副署、宣傳部部長葉楚傖副署。
(註一) 據「本部公報」一卷八號。

委任董直等職務狀(註一) 民國十二年(一九二三年)二月二十六日
  委任董直為雪梨中國國民黨支部總務科正主任,徐日初為雪梨中國國民黨支部總務科副主任,李少勤、馬亮華為雪梨中國國民黨支部執行部書記,方錫、馬月華、陳福祥、陳金蘭、蕭照彬、蘇冠民、陳富章、劉思華、劉才、黎秉興、劉啟華、董晃、鄭觀陸、陳錦才、陳恩夫人為雪梨中國國民黨支部幹事,李廼文為雪梨中國國民黨支部評議部書記,劉博明、高金玉、黃品、馮關田、陳福、伍六、余吉屏、陳孔如、高義、梁乙、司徒坤、余宗耀、梁維林、歐陽南、余提、劉疇、余瑞、陳芳、楊寬、蕭貴、梁學為雪梨中國國民黨支部評議部評議員。此狀。總理、印。總務部部長彭素民副署。
(註一) 據「本部公報」一卷八號。

派姚雨平等六人為工兵局籌委令(註一) 民國十二年(一九二三年)二月二十六日
  大元帥令:派姚雨平、羅翼羣、周之貞、朱卓文、吳鐵城、黃芸蘇為工兵局籌備委員。此令。中華民國十二年二月二十六日。
(註一) 據「大本營公報」第一號大元帥令。

任林樹巍兼高雷綏靖處處長令(註一) 民國十二年(一九二三年)二月二十六日
  大元帥令:任命高雷討賊軍總司令林樹巍兼高雷綏靖處處長。此令。中華民國十二年二月二十六日。

人事命令 民國十二年二月 三七九

(註一) 據「大本營公報」第一號大元帥令。

任李章達為廣東電政監督兼電報局長令(註一) 民國十二年(一九二三年)二月二十七日
  大元帥令:任命李章達代理廣東電政監督,兼廣州電報局局長。此令。中華民國十二年二月二十七日。
(註一) 據「大本營公報」第一號大元帥令。

特派胡漢民等四人為和平統一代表令(註一) 民國十二年(一九二三年)二月二十八日
  大元帥令:特派胡漢民、孫洪伊、汪精衛、徐謙為辦理和平統一事宜全權代表。此令。中華民國十二年二月二十八日。
(註一) 據「大本營公報」第一號大元帥令。

任黃昌穀為宣傳委員令(註一) 民國十二年(一九二三年)二月二十八日
  大元帥令:任命黃昌穀為宣傳委員。此令。中華民國十二年二月二十八日。
(註一) 據「大本營公報」第一號大元帥令。

任張振武為直轄陸軍第四旅旅長令(註一) 民國十二年(一九二三年)二月二十八日
  大元帥令:任命張振武為大本營直轄陸軍第四旅旅長。此令。中華民國十二年二月二十八日。
(註一) 據「大本營公報」第一號大元帥令。

任傅秉常為海關監督兼特派廣東交涉員令(註一) 民國十二年(一九二三年)二月二十八日

國父全集 三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