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一) 據黨史會藏原件(052/455)。
批徐宗鑒自述革命經歷願效馳驅函(註一) 民國八年(一九一九年)九月二十九日
查介石 如何乃代答,慰之以待時。
(註一) 據中央黨史會藏「國父批牘墨跡」,徐宗鑑,字粹庵,同盟會員,任江蘇省議會議員。
(註二) 介石指蔣介石,即蔣中正先生。
批前川漢鐵路總公司清算處主任遊運熾函(註一) 民國八年(一九一九年)十月十五日
答以俟大局定後,乃能着手此事。
(註一) 據黨史會藏原件(052/580)。日期據來函。
批廖奉恩創辦女校請任名譽董事及介紹紳商函(註一) 民國八年(一九一九年)十月二十日
答函嘉獎,但以非時,愛莫能助,惟望奮勉而已。
(註一) 據黨史會藏原件(052/161)。
批梁柏明請資助函(註一) 民國八年(一九一九年)十月二十日
代答現尚無事可作,亦無力相助,惟期同志自謀生活,堅貞自持,以待時機可也。
(註一) 據黨史會藏原件(052/841)。
批廖德山請協助楊襄甫遺孤函(註一) 民國八年(一九一九年)十月二十日
公牘(上) 民國八年九月――十月 一七五
答函悼惜楊君,並謝其盡力黨事。學校現無從為力。
(註一) 據黨史會藏原件(052/943)。
批焦易堂關於國會事函(註一) 民國八年(一九一九年)十月二十二日
代答以來信收悉,先生着代答云:國會行使職權(註二),北京頗有贊成之意。如果有確實消息,先生當發通電主張,此時國會議員可齊到北京行使職權,則護法目的可算完全達到矣。否則必當重新革命而已。
(註一) 據黨史會藏原件(052/557)。覆函時間為十月三十日,今日期據來函。
(註二) 增一「權」字。
批彭堃來函(註一) 民國八年(一九一九年)十月二十三日
代復,卅一日。答以文對於國會議員,只望各人本良心上之主張為國奮鬥耳,餘則悉聽其自然也,請轉布此意。李君為我道感。
(註一) 據黨史會藏原件(052/50)。原件無年代,按其內容,應在民國八年。
批黃孝愚來函(註一) 民國八年(一九一九年)十月二十三日
代答以先生現非設帳,無收門生之事。學說即寄一冊,如能實力奉行,則勝形式多矣。
(註一) 據黨史會藏原件(052/462)。
批彭養光來函(註一) 民國八年(一九一九年)十月二十四日
代答以國會議員,應有憑良心以奮鬥之責,惟自我視之,則隨其自然而已。所說三策,下策乃為最上,其餘不敢贊
國父全集一七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