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
:::

飭內務司法兩部通飭所屬禁止刑訊令 detail

:::

飭內務司法兩部通飭所屬禁止刑訊令

學習筆記 勘誤意見
下載
0 次數
點擊
23 次數
詮釋資料說明
題名

飭內務司法兩部通飭所屬禁止刑訊令

生平歷程
民國肇建與宣揚主義
文件類型

公牘

民國日期

001/03/02

西元日期

1912/03/02

國父年歲

47

全文內容

飭內務司法兩部通飭所屬禁止刑訊令(註一) 民國元年(一九一二年)三月二日
近世文化日進,刑法之目的亦因而遞嬗,昔之喝威嚇報復為幟志者,今也則異。刑罰之目的,在維持國權,保護公安,人民之觸犯法紀,由箇人之利益與社會之利益不得其平,互相抵觸而起。國家之所以懲創罪人者,非快私人報復之私,亦非以示懲創使後來相戒,蓋非此不足以保持國家之生存,而成人道之均平也。故其罰之之程度,以足調劑箇人之利益與社會之利益之平為準,苛暴殘酷,義無取焉。前清起自草昧之族,政以賄成,視吾民族生命,曾草菅之不若。教育不興,實業衰息,生民失業,及其罹刑網也,則又從而鍛鍊周納,以成其獄,三木之下,何求不得。彼虜不察,獎殺勗殘,殺人愈多者立膺上考,超遷以去,轉相師法,日糜吾民之血肉以快其淫威,試一檢滿清史舘之所紀載,其所謂名臣能吏者,何莫非吾民之血跡淚痕所染成者也。本總統提倡人道,注重民生,奔走國難二十餘載,對於亡清虐政,曾聲其罪狀,布告中外人士,而於刑訊一端,尤深惡痛絕,中夜以思,情逾剝膚。今者光復大業幸告成功,五族一家,聲威遠暨,當肅清吏治,休養民生,蕩滌煩苛,咸與更始。為此令仰該部轉飭所屬,不論行政司法官署及何種案件,一概不准刑訊。鞫獄當視證據之充實與否,不當偏重口供;其從前不法刑具,悉令焚燬。仍不時派員巡視,如有不肖官司日久故智復萌,重煽亡清遺毒者,除褫奪官職外,付所司治以應得之罪。吁!人權神聖,豈容弁髦;刑期無刑,古有明訓。布告所司,咸喻此意。

注釋

(註一) 據「臨時政府公報」第二十七號。

相關人名
益之
相關地名
公安
相關專有名詞
滿清
出處

國父全集

冊數

第六冊

頁次

037

檢索詞出現頁次

飭內務司法兩部通飭所屬禁止刑訊令(註一) 民國元年(一九一二年)三月二日
  近世文化日進,刑法之目的亦因而遞嬗,昔之喝威嚇報復為幟志者,今也則異。刑罰之目的,在維持國權,保護公安,人民之觸犯法紀,由箇人之利益與社會之利益不得其平,互相抵觸而起。國家之所以懲創罪人者,非快私人報復之私,亦非以示懲創使後來相戒,蓋非此不足以保持國家之生存,而成人道之均平也。故其罰之之程度,以足調劑箇人之利益與社會之利益之平為準,苛暴殘酷,義無取焉。前清起自草昧之族,政以賄成,視吾民族生命,曾草菅之不若。教育不興,實業衰息,生民失業,及其罹刑網也,則又從而鍛鍊周納,以成其獄,三木之下,何求不得。彼虜不察,獎殺勗殘,殺人愈多者立膺上考,超遷以去,轉相師法,日糜吾民之血肉以快其淫威,試一檢滿清史舘之所紀載,其所謂名臣能吏者,何莫非吾民之血跡淚痕所染成者也。本總統提倡人道,注重民生,奔走國難二十餘載,對於亡清虐政,曾聲其罪狀,布告中外人士,而於刑訊一端,尤深惡痛絕,中夜以思,情逾剝膚。今者光復大業幸告成功,五族一家,聲威遠暨,當肅清吏治,休養民生,蕩滌煩苛,咸與更始。為此令仰該部轉飭所屬,不論行政司法官署及何種案件,一概不准刑訊。鞫獄當視證據之充實與否,不當偏重口供;其從前不法刑具,悉令焚燬。仍不時派員巡視,如有不肖官司日久故智復萌,重煽亡清遺毒者,除褫奪官職外,付所司治以應得之罪。吁!人權神聖,豈容弁髦;刑期無刑,古有明訓。
布告所司,咸喻此意。
(註一) 據「臨時政府公報」第二十七號。

批准財政部呈擬造幣廠章程(註一) 民國元年(一九一二年)三月二日
  據呈已悉。所擬造幣廠章程十二條尚稱妥洽,應即照准。此批。
(註一) 據「臨時政府公報」第二十七號。

公牘(上) 民國元年三月 三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