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修鐵路及東西幹線之規畫
批修鐵路及東西幹線之規畫
談話
001/09/14
1912/09/14
47
批修鐵路及東西幹線之規畫(註一) 民國元年(一九一二年)九月十四日在北京與各新聞記者談話
記者問:修築全國二十萬里鐵道,此等偉大事業,非偉人不能辦,先生之所主張,敬聞命矣。惟鄙衷不能無疑惑者有三:(一)先生主張批撥外人承辦,是否由政府批撥,或逕由公司批撥?(二)滿洲、蒙古在日俄勢力範圍之下,如批歸日俄承辦,適中日俄之計,中國前途,益形危險。如另覓他國,而不歸日俄承辦,日俄又必干涉,先生將用何法避去此種困難?(三)南北各幹線如京漢、津浦,均已修竣,粤漢正在興工;先生現在計劃之路,是否與各幹線並行,有無衝突?請將路線規劃大略說明。
先生答:第一問,自以逕由全權組織之公司批撥為善。蓋批撥之權既在公司,則外國資本家只能與我公司交涉,而不能與我政府交涉,此即兄弟欲脫離政治上種種關係之作用。
第二問,滿蒙外交不免棘手,但有一避其衝突之方法。現在兄弟所擬之路線,內地十五萬里,滿蒙不過五萬里,儘可先從內地各省之路築起,暫留滿蒙路線,以待最後之解決。若以兄弟眼光視之,日俄國內,均甚空虛,無大資本家,即欲承辦滿蒙路線,亦須自英法各資本家轉借巨款,始能興工建築。如兄弟計劃已成,則英法各資本家已投巨資於我國內地各路,必無餘資再借於日俄兩國,此可懸揣而得者也。將來日俄因此或不能要求承辦滿蒙路線,亦未可知。即令日俄用各種方法,籌得資本,堅請承辦,祇要合同上之條件訂立妥善,亦無不可以允許之處。何也?東清鐵道主權,所以全屬俄人者,以沿路各站保護之兵,均係俄兵,俄人自由行動,中國不能過問故耳。蓋當時訂約,允許俄人以置兵保路之權,則毋怪俄人之自由行動。今兄弟主張請外國資本家包辦中國鐵路,將來訂約,必不許外人有置兵保路之權,沿路之兵,均由我國設置。主權在我,操縱自如,即日俄承辦,亦無不可。
第三問,京漢、粤漢均係貫串南北幹線,兄弟所計劃者,則均係貫通東西幹線,既不與原路並行,亦不與原路衝突。兄弟日前已將路線繪畫送往交通部,其路先從西北築起,大略分為三線:一、由廣州經廣西、雲南,接緬甸鐵路。二、由廣州經湖南、四川,達西藏。三、由揚子江口,經江蘇、安徽、河南、陝西、甘肅、新疆,迄於伊犂。若使此等幹線全體告成,則全國交通便利,調兵運餉,攸往咸宜,日俄亦不敢出頭干涉矣。又此次政府因兄弟籌劃鐵道,動需經費,月擬撥款三萬元,兄弟暫擬收用。將來公司成立,此項墊款,仍須歸還。大約此項借款,兄弟須往歐洲一行,能否成立,兩月之內,便可分曉。萬一此事難成,亦可由兄弟賠償。因前在南京政府時,兄弟曾向華僑籌得洋銀六十萬,已為政府用去,尚未歸還,將來即在此項扣除,亦無不可,恐不知者誤會其事,故為諸君言之。
(註一) 據「會書」之八「談話」。
國父全集
第二冊
484-485
,則全世界之境況均可藉以進步。
(註一) 據「民立報」(民國元年九月十二日)。標題據「會本」。
(註二) 原文為「與造」,今據「會本」改。
(註三) 據「會本」增「第二」二字。
築路進行辦法(註一) 民國元年(一九一二年)九月十三日答中國報記者問
余(註二)意照余之辦法,決不致如報界等所云,以中國權利送與外人。余擬游歷各省,以中國無力自行籌款,實行其計畫之情形,詳為國民開示。余擬先將各省私團所築之鐵路,已成未成者,盡為政府購入,付以相當之價值,以為入手第一辦法……。(並解釋如何籌借外債,則可無礙中國利權之理由)。遊歷之後,尚擬赴外洋親自調查路政,向外國資本家商訂借款。交通部今雖撥款助其鐵路公司,然是否以外國資本造路,或以築路之權許與外人若干年,或由中外組織公司合造?此項問題,政府均不干預,須俟以該路歸與政府後,政府始行過問。
(註一) 據「民立報」(民國元年九月十六日)。標題據「會本」。
(註二) 原文為「彼」,今據「會本」改。下同。
批修鐵路及東西幹線之規畫(註一) 民國元年(一九一二年)九月十四日在北京與各新聞記者談話
記者問:修築全國二十萬里鐵道,此等偉大事業,非偉人不能辦,先生之所主張,敬聞命矣。惟鄙衷不能無疑惑者有三:(一)先生主張批撥外人承辦,是否由政府批撥,或逕由公司批撥?(二)滿洲、蒙古在日俄勢力範圍之下,如批歸日俄承辦,適中日俄之計,中國前途,益形危險。如另覓他國,而不歸日俄承辦,日俄又必干涉,先生將用何法避去此種困難?(三)南北各幹線如京漢、津浦,均已修竣,粤漢正在興工;先生現在計劃之路,是否與各幹線並行,有無衝突?請將路線規劃大略說明。
國父全集 四八四
先生答:第一問,自以逕由全權組織之公司批撥為善。蓋批撥之權既在公司,則外國資本家只能與我公司交涉,而不能與我政府交涉,此即兄弟欲脫離政治上種種關係之作用。
第二問,滿蒙外交不免棘手,但有一避其衝突之方法。現在兄弟所擬之路線,內地十五萬里,滿蒙不過五萬里,儘可先從內地各省之路築起,暫留滿蒙路線,以待最後之解決。若以兄弟眼光視之,日俄國內,均甚空虛,無大資本家,即欲承辦滿蒙路線,亦須自英法各資本家轉借巨款,始能興工建築。如兄弟計劃已成,則英法各資本家已投巨資於我國內地各路,必無餘資再借於日俄兩國,此可懸揣而得者也。將來日俄因此或不能要求承辦滿蒙路線,亦未可知。即令日俄用各種方法,籌得資本,堅請承辦,祇要合同上之條件訂立妥善,亦無不可以允許之處。何也?東清鐵道主權,所以全屬俄人者,以沿路各站保護之兵,均係俄兵,俄人自由行動,中國不能過問故耳。蓋當時訂約,允許俄人以置兵保路之權,則毋怪俄人之自由行動。今兄弟主張請外國資本家包辦中國鐵路,將來訂約,必不許外人有置兵保路之權,沿路之兵,均由我國設置。主權在我,操縱自如,即日俄承辦,亦無不可。
第三問,京漢、粤漢均係貫串南北幹線,兄弟所計劃者,則均係貫通東西幹線,既不與原路並行,亦不與原路衝突。兄弟日前已將路線繪畫送往交通部,其路先從西北築起,大略分為三線:一、由廣州經廣西、雲南,接緬甸鐵路。二、由廣州經湖南、四川,達西藏。三、由揚子江口,經江蘇、安徽、河南、陝西、甘肅、新疆,迄於伊犂。若使此等幹線全體告成,則全國交通便利,調兵運餉,攸往咸宜,日俄亦不敢出頭干涉矣。又此次政府因兄弟籌劃鐵道,動需經費,月擬撥款三萬元,兄弟暫擬收用。將來公司成立,此項墊款,仍須歸還。大約此項借款,兄弟須往歐洲一行,能否成立,兩月之內,便可分曉。萬一此事難成,亦可由兄弟賠償。因前在南京政府時,兄弟曾向華僑籌得洋銀六十萬,已為政府用去,尚未歸還,將來即在此項扣除,亦無不可,恐不知者誤會其事,故為諸君言之。
(註一) 據「會書」之八「談話」。
批撥外人承辦鐵路之利益(註一) 民國元年(一九一二年)九月十四日在北京與各報記者的談話
談話 民國元年九月 四八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