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國方略:實業計畫(物質建設)-結論
建國方略:實業計畫(物質建設)-結論
建國方略
010/10/10
1921/10/10
結論
世界有三大問題,即國際戰爭、商業戰爭與階級戰爭是也。在此國際發展實業計畫中,吾敢為此世界三大問題而貢一實行之解決。即如後達文而起之哲學家,所發明人類進化之主動力,在於互助,不在於競爭,如其他之動物者焉。故鬥爭之性,乃動物性根之遺傳於人類者,此種獸性,當以早除之為妙也。
國際戰爭者無他,純然一簡直有組織之大強盜行為耳。故對於此種強盜行為,凡有心人,莫不深疾痛恨之。當美國之參加歐戰也,遂變歐戰而為世界之大戰爭,美國人民舉國一致,皆欲以此戰而終結將來之戰,為一勞永逸之計焉。世界愛和平之民族之希望,莫不為之興起,而中國人民為尤甚,一時幾咸信大同之世至矣。惜乎美國在戰場上所獲之大勝利,竟被議席間之失敗完全推翻之,遂至世界再回復歐戰以前之狀況,為土地而爭,為食物而爭,為原料而爭,將再出見。因此之故,前之提倡弭兵者,今則聯軍列強,又增加海軍以預備再次之戰爭。中國為世界最多人口之國,將來當為戰爭賠償之代價也。十餘年前,列強曾倡瓜分中國,俄羅斯帝國且實行殖民滿洲,後因擊動日本之義憤,與俄戰爭,得以救中國之亡。今則日本之軍國政策,又欲以獨力併吞中國。如中國不能脫離列強包圍,即不為列國瓜分,亦為一國兼併。今日世界之潮流,似有轉機矣;中國人經受數世紀之壓迫,現已醒覺,將起而隨世界之進步,現已在行程中矣。其將為戰爭而結合乎?抑為和平而結合乎?如前者之說,是吾中國軍國主義者與反動者之主張,行將以日本化中國。如其然也,待時之至,拳匪之變,或將再見於文明世界。但中華民國之創造者,其目的本為和平,故吾敢證言曰:為和平而利用吾筆作此計畫,其效力當比吾利用兵器以推倒滿清為更大也。
吾現所著之實業計畫,經已登載各報各雜誌,流傳於中國者,不止一次,幾於無處無人不歡迎之,並未聞有發言不贊成之者。但彼等所慮者,謂吾所提議之計畫過於偉大,難得如此一大宗巨款以實行之耳。所幸者,當吾計畫弁首之部寄到各國政府與歐洲和會之後,巴黎遂有新銀行團之成立,思欲協助中國發展天然物產。聞此舉之發起人,出自美國政府,故吾等即當開辦之始,亦不患資本之無着也。
在列強之行動,如係真實協力為共同之利益計,而彼之主張軍國主義者,欲為物質向中國而戰爭者,自無所施其伎倆。此無他,蓋為互助而獲之利益,當比因競爭而獲之利益,更為豐厚也。彼日本之武力派,尚以戰爭為民族進取之利器,彼參謀本部當時計畫十年作一戰爭。一八九四年,以一最短期之中日戰爭,獲最豐之報酬,於是因之而長其欲;一九零四年日俄之役,獲大勝利,所得利益亦非輕小;最後以一九一四年之大戰爭,復加入聯軍以拒德國,而日本以出力最微,費財至少,竟獲一領土大如未戰前之羅馬尼亞,人口眾如法國之山東。由此觀之,在近三十年間,日本於每一戰爭之結局,即獲最厚之報酬,無怪乎日本之軍閥以戰爭為最有利益之事業也。
試以此次歐戰最後之結果證之,適得其反。野心之德國,幾盡喪其資本與利益,與其他難於計算之物。法國雖以戰勝稱,實亦無所得。今中國已醒覺,日本即欲實行其侵略政策,中國人亦必出而拒絕之。即不幸中國為日本所佔領,不論何時何處,亦斷非日本所能統治有利。故以吾之見,日本之財政家當比日本之軍閥派較有先見之明,此可以滿洲、蒙古範圍地之爭持證之。以財政家得最後之勝利,如是日本即捨棄其壟斷蒙古之政策,而與列強相合成立新銀團。若此新銀團能實行其現所提倡之主義,吾中國人素欲以和平改造中國者,必當誠意歡迎之。故為萬國互助者,當能實現,為個人或一民族之私利者,自必消滅於無形矣。
商業戰爭,亦戰爭之一種,是資本家與資本家之戰爭也。此種戰爭無民族之區分,無國界之制限,常不顧人道,互相戰鬥,而其戰鬥之方法即減價傾軋,致弱者倒敗,而強者則隨而壟斷市場,佔領銷路,直至達其能力所及之期限而止。故商業戰爭之結果,其損失,其殘酷,亦不亞於鐵血競爭之以強力壓迫也。此種之戰爭,自採用機器生產之後,已日見劇烈,彼司密亞丹派之經濟學者,謂競爭為最有利益之主因,為有生氣之經濟組織。而近代之經濟學者,則謂其為浪費,為損害之經濟組織。然所可確證者,近代經濟之趨勢,適造成相反之方向,即以經濟集中,代自由競爭是也。美國自有大公司出見,即有限制大公司法律,而民意亦以設法限制為然。蓋大公司能節省浪費,能產出最廉價物品,非私人所能及,不論何時何地,當有大公司成立,即將其他小製造業掃除淨盡,而以廉價物品供給社會,此固為社會之便利。但所不幸者,大公司多屬私有,其目的在多獲利益,待至一切小製造業皆為其所壓倒之後,因無競爭,而後將各物之價值增高,社會上實受無形之壓迫也。大公司之出見,係經濟進化之結果,非人力所能屈服,如欲救其弊,祇有將一切大公司組織歸諸通國人民公有之一法。故在吾之國際發展實業計畫,擬將一概工業組成一極大公司,歸諸中國人民公有,但須得國際資本家為共同經濟利益之協助。若依此辦法,商業戰爭之在於世界市場中者,自可消滅於無形矣。
階級戰爭,即工人與資本家之戰爭也。此種之戰爭,現已發見於各工業國家者,極形劇烈;在工人則自以為得最後之勝利,在資本家則決意以為最苦之壓迫。故此種之戰爭,何時可以終局,如何可以解決,無人敢預言之者,中國因工業進步之遲緩,故就形式上觀之,尚未流入階級戰爭之中。吾國之所謂工人者,通稱為苦力,而其生活祇以手為飯碗,不論何資本家,若能成一小工店予他等以工作者,將必歡迎之。況資本家之在中國,寥若晨星,亦僅見於通商口岸耳。
發展中國工業,不論如何,必須進行。但其進行之方,將隨西方文明之舊路徑而行乎?然此之舊路徑,不啻如哥倫布初由歐至美之海程。考其時之海程,由歐洲起,向西南方,經加拿利島至巴哈馬羣島之聖沙路華打,遶程極遠,與現行之航線取一直捷方向,路程短於前時數倍者,不可同日而語矣。彼西方文明之路徑,是一未闢之路徑,即不啻如哥倫布初往美國之海程,猶人行黑夜之景況。中國如一後至之人,可依西方已闢之路徑而行之,此所以吾等從大西洋西向而行,皆預知其彼岸為美洲新大陸(註一),而非非洲印度矣。經濟界之趨勢,亦如是也。夫物質文明之標的,非私人之利益,乃公共之利益,而其最直捷之途徑,不在競爭,而在互助。故在吾之國際發展計畫中,提議以工業發展所生之利益,其一須攤還借用外資之利息,二為增加工人之工資,三為改良與推廣機器之生產。除此數種外,其餘利益,須留存以為節省各種物品及公用事業之價值。如此人民將一律享受近代文明之樂矣。前之六大計畫,為吾欲建設新中國之總計畫之一部分耳。簡括言之,此乃吾之意見,蓋欲使外國之資本主義,以造成中國之社會主義,而調和此兩種人類進化之經濟能力,使之互相為用,以促進將來世界之文明也。
(註一) 原文為「美新大陸」,今據「原稿」及「會本」增「洲」字。
國父全集
第一冊
0538-0541
第七部 冶礦廠之設立
各種金屬之冶鑄機廠,應徧設於各鑛區,使之便於各種金屬之化鍊。此等冶鑄機廠,應仿合作制度組織之。當其始也,生鑛之收集,價格必廉;迨後金屬之出售,無論其在中國或外國市場,而此種冶鑄工夫,可以分享其一分之利益,用以抵償各種費用利息與冗費。其他之剩餘利益,應按各種工人之工資、並各資本家所供給於鑄鑪之生鑛之多寡比例分配之。如此辦法,對於私人之經營鑛業者,既可以資鼓勵,而工業之基礎,亦可因之以成立。但機廠之設立。須依各區之需要,由專門家以定其規模之大小,而設中央機關以管理之。
(註一) 原文「第六計畫」之下有「鑛業」二字之標題,今據「原稿」及「會本」刪。
(註二) 原文為「見稱豐富」,今據「原稿」及「會本」。
(註三) 原文及「原稿」均作「南滿州」,今據「會本」改。
(註四) 原文為「煤汽」,今據「原稿」改。
(註五) 原文為「個舊」,今據「原稿」及「會本」改。
(註六) 原文為「闐和」,今據「原稿」及「會本」改。
(註七) 原文為「從漸」,今據「原稿」及「會本」改。下同。
(註八) 原文為「待從」,今據「原稿」及「會本」改。
(註九) 原文為「於」,今據「原稿」及「會本」改
結論
世界有三大問題,即國際戰爭、商業戰爭與階級戰爭是也。在此國際發展實業計畫中,吾敢為此世界三大問題而貢一實行之解決。即如後達文而起之哲學家,所發明人類進化之主動力,在於互助,不在於競爭,如其他之動物者焉。故鬥爭之性,乃動物性根之遺傳於人類者,此種獸性,當以早除之為妙也。
國父全集 五三八
國際戰爭者無他,純然一簡直有組織之大強盜行為耳。故對於此種強盜行為,凡有心人,莫不深疾痛恨之。當美國之參加歐戰也,遂變歐戰而為世界之大戰爭,美國人民舉國一致,皆欲以此戰而終結將來之戰,為一勞永逸之計焉。世界愛和平之民族之希望,莫不為之興起,而中國人民為尤甚,一時幾咸信大同之世至矣。惜乎美國在戰場上所獲之大勝利,竟被議席間之失敗完全推翻之,遂至世界再回復歐戰以前之狀況,為土地而爭,為食物而爭,為原料而爭,將再出見。因此之故,前之提倡弭兵者,今則聯軍列強,又增加海軍以預備再次之戰爭。中國為世界最多人口之國,將來當為戰爭賠償之代價也。十餘年前,列強曾倡瓜分中國,俄羅斯帝國且實行殖民滿洲,後因擊動日本之義憤,與俄戰爭,得以救中國之亡。今則日本之軍國政策,又欲以獨力併吞中國。如中國不能脫離列強包圍,即不為列國瓜分,亦為一國兼併。今日世界之潮流,似有轉機矣;中國人經受數世紀之壓迫,現已醒覺,將起而隨世界之進步,現已在行程中矣。其將為戰爭而結合乎?抑為和平而結合乎?如前者之說,是吾中國軍國主義者與反動者之主張,行將以日本化中國。如其然也,待時之至,拳匪之變,或將再見於文明世界。但中華民國之創造者,其目的本為和平,故吾敢證言曰:為和平而利用吾筆作此計畫,其效力當比吾利用兵器以推倒滿清為更大也。
吾現所著之實業計畫,經已登載各報各雜誌,流傳於中國者,不止一次,幾於無處無人不歡迎之,並未聞有發言不贊成之者。但彼等所慮者,謂吾所提議之計畫過於偉大,難得如此一大宗巨款以實行之耳。所幸者,當吾計畫弁首之部寄到各國政府與歐洲和會之後,巴黎遂有新銀行團之成立,思欲協助中國發展天然物產。聞此舉之發起人,出自美國政府,故吾等即當開辦之始,亦不患資本之無着也。
在列強之行動,如係真實協力為共同之利益計,而彼之主張軍國主義者,欲為物質向中國而戰爭者,自無所施其伎倆。此無他,蓋為互助而獲之利益,當比因競爭而獲之利益,更為豐厚也。彼日本之武力派,尚以戰爭為民族進取之利器,彼參謀本部當時計畫十年作一戰爭。一八九四年,以一最短期之中日戰爭,獲最豐之報酬,於是因之而長其欲;一九零四年日俄之役,獲大勝利,所得利益亦非輕小;最後以一九一四年之大戰爭,復加入聯軍以拒德國,而日本以出力最微,費財至少,竟獲一領土大如未戰前之羅馬尼亞,人口眾如法國之山東。由此觀之,在近三十年間,日本於每一戰
建國方略實業計畫結論五三九
爭之結局,即獲最厚之報酬,無怪乎日本之軍閥以戰爭為最有利益之事業也。
試以此次歐戰最後之結果證之,適得其反。野心之德國,幾盡喪其資本與利益,與其他難於計算之物。法國雖以戰勝稱,實亦無所得。今中國已醒覺,日本即欲實行其侵略政策,中國人亦必出而拒絕之。即不幸中國為日本所佔領,不論何時何處,亦斷非日本所能統治有利。故以吾之見,日本之財政家當比日本之軍閥派較有先見之明,此可以滿洲、蒙古範圍地之爭持證之。以財政家得最後之勝利,如是日本即捨棄其壟斷蒙古之政策,而與列強相合成立新銀團。若此新銀團能實行其現所提倡之主義,吾中國人素欲以和平改造中國者,必當誠意歡迎之。故為萬國互助者,當能實現,為個人或一民族之私利者,自必消滅於無形矣。
商業戰爭,亦戰爭之一種,是資本家與資本家之戰爭也。此種戰爭無民族之區分,無國界之制限,常不顧人道,互相戰鬥,而其戰鬥之方法即減價傾軋,致弱者倒敗,而強者則隨而壟斷市場,佔領銷路,直至達其能力所及之期限而止。故商業戰爭之結果,其損失,其殘酷,亦不亞於鐵血競爭之以強力壓迫也。此種之戰爭,自採用機器生產之後,已日見劇烈,彼司密亞丹派之經濟學者,謂競爭為最有利益之主因,為有生氣之經濟組織。而近代之經濟學者,則謂其為浪費,為損害之經濟組織。然所可確證者,近代經濟之趨勢,適造成相反之方向,即以經濟集中,代自由競爭是也。美國自有大公司出見,即有限制大公司法律,而民意亦以設法限制為然。蓋大公司能節省浪費,能產出最廉價物品,非私人所能及,不論何時何地,當有大公司成立,即將其他小製造業掃除淨盡,而以廉價物品供給社會,此固為社會之便利。
但所不幸者,大公司多屬私有,其目的在多獲利益,待至一切小製造業皆為其所壓倒之後,因無競爭,而後將各物之價值增高,社會上實受無形之壓迫也。大公司之出見,係經濟進化之結果,非人力所能屈服,如欲救其弊,祇有將一切大公司組織歸諸通國人民公有之一法。故在吾之國際發展實業計畫,擬將一概工業組成一極大公司,歸諸中國人民公有,但須得國際資本家為共同經濟利益之協助。若依此辦法,商業戰爭之在於世界市場中者,自可消滅於無形矣。
階級戰爭,即工人與資本家之戰爭也。此種之戰爭,現已發見於各工業國家者,極形劇烈;在工人則自以為得最後之勝利,在資本家則決意以為最苦之壓迫。故此種之戰爭,何時可以終局,如何可以解決,無人敢預言之者,中國因工
國父全集五四○
業進步之遲緩,故就形式上觀之,尚未流入階級戰爭之中。吾國之所謂工人者,通稱為苦力,而其生活祇以手為飯碗,不論何資本家,若能成一小工店予他等以工作者,將必歡迎之。況資本家之在中國,寥若晨星,亦僅見於通商口岸耳。
發展中國工業,不論如何,必須進行。但其進行之方,將隨西方文明之舊路徑而行乎?然此之舊路徑,不啻如哥倫布初由歐至美之海程。考其時之海程,由歐洲起,向西南方,經加拿利島至巴哈馬羣島之聖沙路華打,遶程極遠,與現行之航線取一直捷方向,路程短於前時數倍者,不可同日而語矣。彼西方文明之路徑,是一未闢之路徑,即不啻如哥倫布初往美國之海程,猶人行黑夜之景況。中國如一後至之人,可依西方已闢之路徑而行之,此所以吾等從大西洋西向而行,皆預知其彼岸為美洲新大陸(註一),而非非洲印度矣。經濟界之趨勢,亦如是也。夫物質文明之標的,非私人之利益,乃公共之利益,而其最直捷之途徑,不在競爭,而在互助。故在吾之國際發展計畫中,提議以工業發展所生之利益,其一須攤還借用外資之利息,二為增加工人之工資,三為改良與推廣機器之生產。除此數種外,其餘利益,須留存以為節省各種物品及公用事業之價值。如此人民將一律享受近代文明之樂矣。前之六大計畫,為吾欲建設新中國之總計畫之一部分耳。簡括言之,此乃吾之意見,蓋欲使外國之資本主義,以造成中國之社會主義,而調和此兩種人類進化之經濟能力,使之互相為用,以促進將來世界之文明也。
(註一) 原文為「美新大陸」,今據「原稿」及「會本」增「洲」字。
附錄一
關於廣州(註一)至重慶與蘭州支線之借款與建築契約草案
此之契約,經於中華民國二年七月四日,即西曆一九一三年七月四日成立於上海。關於此契約之雙方當事人,一為中國國家鐵路公司,一篇波令有限公司(Pauling and Company,Limited)(註二)。中國國家鐵路公司經於中華民國元年九月九日,即西曆一九一二年九月九日,由總統命令委任,並於中華民國二年三月三十一日即西曆一九一三年三月三十一
建國方略實業計畫附錄五四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