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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海召集中國興業公司第一次籌備會議 det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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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海召集中國興業公司第一次籌備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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詮釋資料說明
生平歷程
民國肇建與宣揚主義二次革命與討袁護法
題名

在上海召集中國興業公司第一次籌備會議

民國紀年

中華民國二年

西元紀年

一九一三年

新曆(西曆)月日

四月三日

國父年歲

48

全文內容

由於解決宋案,先生回國後幾乎無時間去處理中國興業公司問題。直至是日,稍有暇,乃在中國鐵路總公司辦事處召集外交總長王寵惠、實業家王一亭、張靜江、印錫璋以及日方代表森恪等人,舉行第一次籌備會議,先生說明中國興業公司計畫之由來及其必要性。並謂中國以革命事業剛剛完了,目下各省實業家難以立即聚集在一處,現在被召集而出席者僅上海地區實業家,因此前在東京所談到的第一次付款問題,只能由上海地區實業家承擔,剩餘之數則由先生自己籌出,希望森恪能將此事傳達東京。(註五十)

注釋

(註五十) 「日本外交文書」九八七──九八八頁。引自彭澤周:「中山先生與中國興業公司」(「中華民國建國
     史討論集」第一冊,一六九頁)。

相關人名
王一亭王寵惠印錫璋張靜江森恪靜江
相關地名
上海中國東京
相關專有名詞
中國興業公司中國鐵路總公司
出處

國父年譜

冊數

上冊

頁次

0680-0681

檢索詞出現頁次

 京師警察總監王治馨向張繼談宋案秘密。
   晚,張繼赴醉瓊林曾可樓約,偕王伊文、程仲漁訪趙治安宅,京師警察總監王治馨(奇裁)亦來,治馨云:「洪述祖於南行之先,見總統一次,說現在國事艱難,總統種種為難,不過是二三反對人所致,如能設法剪除,豈不甚好?袁曰:『一面搗亂尚不了,兩面搗亂乎?』話止如此。宋遯初被難後,洪自南來,又見總統一次。總統問及遯初究竟何人加害?洪曰:『這還是我們的人,替總統出力者。』袁有不豫色。洪見袁顏色不對,出總統府,即到內務部告假,赴天津養病。」治馨又云:「二十六日趙總理到總統府發電報捕拿洪述祖,總統府多人欲出而阻之。洪述祖未行之先,段祺瑞、段芝貴、王賡、陸建章、陳宦曾開秘密會於總統府。昨晨陸建章至總統府,問上海有消息否?管電人云:有電報來,發現與政府有關係之證據。陸狼狽而去。」王治馨,字奇裁,山東人,為人豪爽,頗不滿袁黨之所為,二年十月改任京兆尹,三年三月以坐贓五百元被害。蓋治馨好言不慎,袁氏疑之,殺以滅口也。(註四十九)
四月三日在上海召集中國興業公司第一次籌備會議。
   由於解決宋案,先生回國後幾乎無時間去處理中國興業公司問題。直至是日,稍有暇,乃在
(註四十九)中央黨史會編:「張溥泉先生全集」,二三九──二四○頁,中央文物供應社出版,民國四十年十月,臺北。

國父年譜 民國二年(一九一三) 四十八歲 六八○

中國鐵路總公司辦事處召集外交總長王寵惠、實業家王一亭、張靜江、印錫璋以及日方代表森恪等人,舉行第一次籌備會議,先生說明中國興業公司計畫之由來及其必要性。並謂中國以革命事業剛剛完了,目下各省實業家難以立即聚集在一處,現在被召集而出席者僅上海地區實業家,因此前在東京所談到的第一次付款問題,只能由上海地區實業家承擔,剩餘之數則由先生自己籌出,希望森恪能將此事傳達東京。(註五十)

 四月五日 召集中國興業公司第二次籌備會議。
   是日,先生召集中國興業公司第二次籌備會議,中國方面出席者除先生外,有王寵惠、陳錦濤、王一亭、龐青城、宋耀如、周金箴、李平書、張靜江、印錫璋、顧馨一等,日本方面為森恪,計十二人。這次會議是將上次會議中所決定的第一次交納的六十二萬五千日元內之二十萬日元先由上海地區實業家籌出,剩餘之四十二萬五千日元由先生一人承擔,將來再分配給各省實業家。但先生無力拿出這筆現金,希望日方能代為墊出。於是森恪便將此意報告高木陸郎,高木以自己不能決定,乃請示山本條太郎作最後裁決。(註五十一)

(註五十) 「日本外交文書」九八七──九八八頁。引自彭澤周:「中山先生與中國興業公司」(「中華民國建國史討論集」第一冊,一六九頁)。
(註五十一) 「日本外交文書」九八八頁。引自彭澤周:「中山先生與中國興業公司」(「中華民國建國史討論集」
      第一冊,一六九頁)。按這筆墊款經山本裁決後,暫由橫濱正金銀行上海支站墊出。

國父年譜 民國二年(一九一三) 四十八歲 六八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