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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第四軍軍長梁鴻楷等指示防務統一係籌餉局專責該軍長等勿庸干涉電 det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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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第四軍軍長梁鴻楷等指示防務統一係籌餉局專責該軍長等勿庸干涉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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詮釋資料說明
題名

復第四軍軍長梁鴻楷等指示防務統一係籌餉局專責該軍長等勿庸干涉電

生平歷程
革命之再起北上與逝世
文件類型

函電

民國日期

013/04/24

西元日期

1924/04/24

國父年歲

59

全文內容

復第四軍軍長梁鴻楷等指示防務統一係籌餉局專責該軍長等勿庸干涉電(註一)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年)四月二十四日梁軍長、張總指揮、林司令、楊、陳、卓、梁、王(註二)各旅長均鑒:謀密。馬電悉。防務統一,係籌餉局專責,該軍長等勿庸干涉。
至從前每日抵承若干,現批商承若干,應飭范督辦查明呈覆核奪。至該餉收入局時,自應撥還支配給養,仰即知照。大元帥、敬、印。

注釋

(註一) 據廣州「民國日報」(民國十三年四月二十八日)「大元帥覆梁鴻楷等電」條。電文中稱「防務統一」似應為「防務經費統一」。
(註二) 梁軍長、張總指揮、林司令、楊、陳、卓、梁、王:即第四軍長梁鴻楷、東路軍總指揮張國楨、海防司令林若時、第一獨立旅長
楊錦龍、第二獨立旅長陳錫乾,第一師第一旅長卓仁機、第八旅長梁若谷、旅長王經舫。

相關人名
大元帥梁鴻楷
出處

國父全集

冊數

第五冊

頁次

513

檢索詞出現頁次

復第四軍軍長梁鴻楷等指示防務統一係籌餉局專責該軍長等勿庸干涉
電(註一) 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年)四月二十四日
  梁軍長、張總指揮、林司令、楊、陳、卓、梁、王(註二)各旅長均鑒:謀密。馬電悉。防務統一,係籌餉局專責,該軍長等勿庸干涉。
  至從前每日抵承若干,現批商承若干,應飭范督辦查明呈覆核奪。至該餉收入局時,自應撥還支配給養,仰即知照。大元帥、敬、印。
(註一) 據廣州「民國日報」(民國十三年四月二十八日)「大元帥覆梁鴻楷等電」條。電文中稱「防務統一」似應為「防務經費統一」。
(註二) 梁軍長、張總指揮、林司令、楊、陳、卓、梁、王:即第四軍長梁鴻楷、東路軍總指揮張國楨、海防司令林若時、第一獨立旅長 楊錦龍、第二獨立旅長陳錫乾,第一師第一旅長卓仁機、第八旅長梁若谷、旅長王經舫。

致石龍西路總部主任彭壽山並轉劉總司令震寰如見英商亞細亞公司廣
西號電船由惠州下駛及其代表符魯士特立予放行妥護出境電(註一)
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石龍西路總部主任並轉劉總司令覽:據伍部長朝樞呈稱:據駐廣州英領事函稱:英商亞細亞火油公司代表符魯士特,前兩日乘該公司電船廣西號離惠,中途軍隊槍擊,不得前進,請電令各軍長官准予放行,免受困迫等情。仰該總司令即轉飭所部,如見該電船由惠州下駛,立予放行,並妥為保護出境為要。大元帥、印。
(註一) 據廣州「民國日報」(民國十三年四月二十六日)「保護外商之帥令」條。前此本月十六日伍朝樞以本案呈報大元帥,先生於十 八日指覆伍朝樞並電飭楊希閔劉震寰轉飭所部放行保護出境。

函電(下) 民國十三年四月 五一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