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光啟在上海辦事機關被刺。被難黨人二百餘人
范光啟在上海辦事機關被刺。被難黨人二百餘人
中華民國三年
一九一四年
九月二十日
49
先生連日接獲上海同志報告,謂范光啟(鴻仙)在滬被刺。九月二十二日松本報告云:「范鴻仙前(二十日)夜半在法界寓所猝遭匪人刺斃,兇手當場拿獲,尚未訊問。范君身後蕭條,各友為之棺殮,聞有米占元者,領有巨款,包辦暗殺黨人事,羽黨遍佈租界;加之法界,近因推廣租界,承認當道要求,不利黨人行動之條件,恐將見諸實行。令人聞之,不寒而慄。此間非可久安之地也。報載北京近來槍斃黨人百餘人,皖人程家檉亦在其列,守真照相館亦被查封。香港破獲機關三處,拿獲十餘;長江一帶,日來亦是耗。我輩欲乘此機會成事,須統籌全局之計劃,並須具有多少對抗實力,積極進行。不然,良機將隨水流電掣而去矣。……應約來滬之人,尚在滬待尊處最後之命,有無款來,再定行止。松本擬就地籌款少許,俾彼等先行前往。唯奔走數日,力竭聲嘶,分文不能籌着,不得不再促請尊處設法,多少先寄若干,以便使彼等先往,佈置一切。…」(註五十四)吳文龍、金維繫、許世欽、朱艮、戴膏吾、萬竹泉、劉秋水、李緒昌、劉義章、陸學文、黃疇、李邦粹、張海洲、余立奎等十四人復於二十三日上書先生,報告經過云:
「范君原宿寓中,事前數日,因念時機已熟,諸務殷繁,特由庽中移宿於嵩山路辦事機關, 以便接洽。同住者共秋水等六人,范君宿前樓,秋水與義章、海洲、學文則宿後樓,尚有鍾明 貴、楊斌兩人宿樓下。二十日晨四時後,刺客四人由前樓欄杆外踰入,先以利刃戳傷左肩脇及 腰部,復於心窩擊中一手槍。及秋水等聞聲驚起,兇人乃迎門施放手槍,拒不令進,然後由前 樓躍逸。秋水等一面看視范君血肉淋漓,氣息已絕;一面追捕兇犯,比於間壁捉獲一名。先是 間壁有空屋一所,事前兩日被人租去,僅付訂洋拾元,並未遷入。十九日,有形似工匠者,入 屋修理,詎知此即奸人之詭計也。……至范君個人善後,業由蔣君介石擔任洋七百元(已付二 百元)。除臨時衣棺等費約用洋六百元外,餘洋當交范君家屬收用。惟范君本寒士,家無恆 產,自去歲失敗以後,所有衣飾書籍等件,典賣一空。身後蕭條,言之可痛,所遺髮妻及子女 各一,女年十二,子僅八齡,教養之資,皆須籌慮。」(註五十五)光啟字鴻仙,別署孤鴻,安徽合肥人,民前,于右任邀至民呼報,鼓吹革命。後參與辛亥之役,說徐紹楨攻南京,復與陳其美、宋教仁、柏文蔚、林述慶等謀舉義師,舉兵江皖間,募壯士五千人,號鐵血,自將之,為北定中原軍之計。和議成,遂以軍事屬龔振鵬,還上海,杜門讀書。二次革命,鴻仙使振鵬潛師襲穎州,自入蕪湖建軍府,發兵徇大通,北定淮上諸郡。二次革命失敗,變姓名去日本,加入中華革命黨。旋奉先生命還上海,謀再舉。有同志陳元輔者,曾服役製造局,鴻仙同鄉也,素敬鴻仙,糾合同志數十人來附,展轉相得數千人,眾請發動,謀攻製造局,鴻仙持重未發。會元輔被奸人告發,謀洩死之,鴻仙謀益急。上海鎮守使鄭汝成大恐,使刺客狙殺之。(註五十六)鴻仙被刺後,浙事亦受挫。先生致鄧澤如書述其事曰:
「范鴻仙君在滬被刺,范君係安徽舊同志,辦事甚久。此次擔任上海事,已運動北軍過半, 袁賊一方知其勢不可遏,乃懸紅暗殺之。花紅六萬元,其死與宋教仁相類。范死同時,上海鎮 守使捕殺其北來軍士二百餘人,蓋皆與范通而擔任代表者。又埋攻製造局之炸藥,亦被發覺。 上海本與杭州省城事為一氣,范死,浙江事亦有頓挫。」(註五十七)
(註五十四) 松本報告鈔本(中央黨史會藏)。
(註五十五) 吳文龍等報告原件(中央黨史會藏);「討袁史料」(一)(「革命文獻」第四十六輯,一一○──一一一
頁)。
(註五十六) 范天平、范天德擬「范鴻仙烈士行狀」鈔本(中央黨史會藏)。
(註五十七) 「國父全集」第四冊,三三六──三三七頁。
國父年譜
上冊
0767-0770
已分省籌劃進行,廣東為南省門戶,中山先生特派鄧鏗主持,鏗約余共事,因粤省軍隊,除龍濟光所部濟軍外,皆鏗與余之舊部。已先後派員接洽,均允發難;濟軍亦有一部份深明大義,約定倒戈相從。其餘綠林嘯聚者,如陸滿、黃明堂等,大抵皆前日民軍。當辛亥九月,由余率之起義後經遣散者,今亦聯為一氣,誓倒袁賊而後已。似此,以最激烈之人心,乘不世之機會,為一致之行動,粤省固已在掌握之中。此外各省,亦主持有人,成績均不相讓。倒袁之期,可以預卜,惟缺款耳。現因事機已迫,宜速加籌措,用特南來,商請各埠同志,勉力捐助,俾發動應時,早復吾民之自由。澤如因偕執信等出發,經吉隆坡、壩羅、庇能,返芙蓉、掛羅庇朥,出麻六甲、麻坡,至十月一日,返抵新加坡,此行捐款達四萬餘。時鄧鏗已任廣東討袁軍總司令,設機關於香港、澳門。執信決回港相助,於十月三日搭法輪赴港。(註五十三)
九月二十日范光啟在上海辦事機關被刺。被難黨人二百餘人。
先生連日接獲上海同志報告,謂范光啟(鴻仙)在滬被刺。九月二十二日松本報告云:「范鴻仙前(二十日)夜半在法界寓所猝遭匪人刺斃,兇手當場拿獲,尚未訊問。范君身後蕭條,各友為之棺殮,聞有米占元者,領有巨款,包辦暗殺黨人事,羽黨遍佈租界;加之法界,近因
(註五十三)鄧澤如:「中國國民黨二十年史蹟」,一四一──一四二頁,正中書局發行,民國三十七年六月初版,上海。
國父年譜 民國三年(一九一四) 四十九歲 七六七
推廣租界,承認當道要求,不利黨人行動之條件,恐將見諸實行。令人聞之,不寒而慄。此間非可久安之地也。報載北京近來槍斃黨人百餘人,皖人程家檉亦在其列,守真照相館亦被查封。香港破獲機關三處,拿獲十餘;長江一帶,日來亦是耗。我輩欲乘此機會成事,須統籌全局之計劃,並須具有多少對抗實力,積極進行。不然,良機將隨水流電掣而去矣。……應約來滬之人,尚在滬待尊處最後之命,有無款來,再定行止。松本擬就地籌款少許,俾彼等先行前往。唯奔走數日,力竭聲嘶,分文不能籌着,不得不再促請尊處設法,多少先寄若干,以便使彼等先往,佈置一切。…」(註五十四)
吳文龍、金維繫、許世欽、朱艮、戴膏吾、萬竹泉、劉秋水、李緒昌、劉義章、陸學文、黃疇、李邦粹、張海洲、余立奎等十四人復於二十三日上書先生,報告經過云:
「范君原宿寓中,事前數日,因念時機已熟,諸務殷繁,特由庽中移宿於嵩山路辦事機關,以便接洽。同住者共秋水等六人,范君宿前樓,秋水與義章、海洲、學文則宿後樓,尚有鍾明貴、楊斌兩人宿樓下。二十日晨四時後,刺客四人由前樓欄杆外踰入,先以利刃戳傷左肩脇及腰部,復於心窩擊中一手槍。及秋水等聞聲驚起,兇人乃迎門施放手槍,拒不令進,然後由前樓躍逸。秋水等一面看視范君血肉淋漓,氣息已絕;一面追捕兇犯,比於間壁捉獲一名。先是
(註五十四)松本報告鈔本(中央黨史會藏)。
國父年譜 民國三年(一九一四) 四十九歲 七六八
間壁有空屋一所,事前兩日被人租去,僅付訂洋拾元,並未遷入。十九日,有形似工匠者,入屋修理,詎知此即奸人之詭計也。……至范君個人善後,業由蔣君介石擔任洋七百元(已付二百元)。除臨時衣棺等費約用洋六百元外,餘洋當交范君家屬收用。惟范君本寒士,家無恆產,自去歲失敗以後,所有衣飾書籍等件,典賣一空。身後蕭條,言之可痛,所遺髮妻及子女各一,女年十二,子僅八齡,教養之資,皆須籌慮。」(註五十五)
光啟字鴻仙,別署孤鴻,安徽合肥人,民前,于右任邀至民呼報,鼓吹革命。後參與辛亥之役,說徐紹楨攻南京,復與陳其美、宋教仁、柏文蔚、林述慶等謀舉義師,舉兵江皖間,募壯士五千人,號鐵血,自將之,為北定中原軍之計。和議成,遂以軍事屬龔振鵬,還上海,杜門讀書。二次革命,鴻仙使振鵬潛師襲穎州,自入蕪湖建軍府,發兵徇大通,北定淮上諸郡。二次革命失敗,變姓名去日本,加入中華革命黨。旋奉先生命還上海,謀再舉。有同志陳元輔者,曾服役製造局,鴻仙同鄉也,素敬鴻仙,糾合同志數十人來附,展轉相得數千人,眾請發動,謀攻製造局,鴻仙持重未發。會元輔被奸人告發,謀洩死之,鴻仙謀益急。上海鎮守使鄭汝成大恐,使刺客狙殺之。(註五十六)鴻仙被刺後,浙事亦受挫。先生致鄧澤如書述其事曰:
(註五十五) 吳文龍等報告原件(中央黨史會藏);「討袁史料」(一)(「革命文獻」第四十六輯,一一○──一一一頁)。
(註五十六) 范天平、范天德擬「范鴻仙烈士行狀」鈔本(中央黨史會藏)。
國父年譜 民國三年(一九一四) 四十九歲 七六九
「范鴻仙君在滬被刺,范君係安徽舊同志,辦事甚久。此次擔任上海事,已運動北軍過半,袁賊一方知其勢不可遏,乃懸紅暗殺之。花紅六萬元,其死與宋教仁相類。范死同時,上海鎮守使捕殺其北來軍士二百餘人,蓋皆與范通而擔任代表者。又埋攻製造局之炸藥,亦被發覺。
上海本與杭州省城事為一氣,范死,浙江事亦有頓挫。」(註五十七)
召開革命方略討論會議於東京。制定中華革命黨方略,定青天白日滿地紅旗為國旗。
先生在東京,於本日召開革命方略第一次討論會,出席者為先生及胡漢民、田桐、謝持、許崇智、楊庶堪、廖仲愷、居正、丁仁傑、戴傳賢、王統一等,先生任主席,戴傳賢任書記。自本日起至同年十二月十六日止,此項革命方略討論會議共舉行十七次,開會地點為東京靈南坂頭山滿寓所。出席者除首次會議諸人外,尚有陳其美、何天炯、周應時諸人。(註五十八)
(註五十七)「國父全集」第四冊,三三六──三三七頁。
(註五十八) 詳細議案從略。此一原始紀錄文件,為當時在青山中華革命黨本部任幹事之曾省三所藏,現存中央黨史會。記錄後有居正、戴傳賢所書之跋及題詩。居詩云:「孔壁書存魯殿光,天教曾子顯紅藏,靈南坂邸言猶在,前席諮詢革命方。」「三十年前事恍然,何期發現此遺編,簽名記事休云略,字裏行間費討研。」戴詩云:「三十年前事,千秋萬世心,願拼垂老命,以死報蒼生。」蓋發現此項原始文件時為民國三十三年也。
國父年譜 民國三年(一九一四) 四十九歲 七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