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段祺瑞力爭善後會議應容納人民團體代表電
致段祺瑞力爭善後會議應容納人民團體代表電
函電
014/01/17
1925/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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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段祺瑞力爭善後會議應容納人民團體代表電(註一) 民國十四年(一九二五年)一月十七日
段執政賜鑒:東電敬悉。溯自去歲十一月十三日文發廣州,曾對於時局發表宣言,主張以國民會議為和平統一之方法,而以預備會議謀國民會議之產生。迨十七日抵上海,二十一日向神戶,三十日向天津,途中在各報電聞欄內,獲知執事於十一月二十一日發表召集善後會議及國民代表會議之主張,而未得其詳。及十二月四日抵天津,為肝病所困,許君世英造訪臥榻,出示馬電全文及善後會議條例,並云:「此條例已於國務會議通過」。當時曾就鄙見所及,竭誠相告,想承轉達。自是屢思於入京晤對之際,繼續抒其衷曲,無如病久未愈,遷延至今。屈指自接東電至今,已逾半月,距善後會議開會之期已近。夫今不言,雖欲張皇補苴,亦將無及,故強支病體,罄其所欲言,惟垂察焉。善後會議於誕生國民代表會議之外,尚兼及於財政軍事之整理,其權限自較預備會議為寬。而構成分子,則預備會議所列,人民團體無一得與。夫十四年來會議之開屢矣,其最大者有六年之督軍會議,八年之南北會議,而皆無良果。揆其原因,實由於會議構成分子,皆為政府所指派,而國民對於會議無顧問之權,既不能選舉代表參列議席,甚至求會議公開而不可;坐是會議與人民漠無關係,人民不得不仍守其膜視國事之故習,而人民利害,絕不能於會議中求其表現。且政府所指派之人物,類皆為所謂實力派之代表,其各自之利害情感,雜然互殊,往往苦於無調劑之術,故會議之不能得良果,亦固其所。說者謂會議若不為實力派所左右,恐會議之結果,不能實行。文則以為會議之能收效與否,全視實力派能聽命於會議與否為斷。設以巴黎會議言之,法國福煦將軍戰時統法國之兵,不下四百餘萬,協約國陸單亦歸指揮;英國海克將軍統兵三百餘萬,美國巴星將軍統兵二百餘萬,其實力在國內洵無倫比;然一旦戰事平息,釋兵歸伍,對於和平會議,絕無干與,其權限分明如此,故能大有造於國家。由是言之,此次共同反對曹吳各軍,誠為勞苦功高,苟於會議之際,退處無權,將益增其榮譽,謂必欲左右會議,夫豈其然。惟當國是紛擾期間,不能以歐美先進為例,且當國民革命之初步,有賴於武力與民意相結合;故預備會議以共同反對曹吳各軍,及政黨與人民團體平等同列,此即求脗合於武力與民意相結合之言也。使預備會議而能實現,則國內智識階級如教育會、大學校、學生聯合會等,生產階級如實業團體、農工商會等,皆得與有軍事政治之實力者,相聚於一堂,以共謀國家建設之大計,既可使此會議能表示全民之利害情感,復可導國民於通力合作之途;民治前途,必有良果。善後會議所列構成分子,則似偏於實力一方面,而於民意方面未免忽略,恐不能矯往轍成新治,此鰓鰓之慮所為不安者也。固知於善後會議之後,尚有國民代表會議在;然國民代表會議由善後會議所誕生,則善後會議安可不慎之於始,況其所論議者尚廣及軍制財政乎?文籌思再三,敢竭愚誠為執事告,文不必堅持預備會議名義,但求善後會議能兼納人民團體代表,如所云現代實業團體、商會、教育會、大學、各省學生聯合會、工商農會等。其代表由各團體之機關派出,人數宜少,以期得迅速召集。如是則文對于善後會議及善後會議條例,當表贊同。至於會議事項,雖可涉及軍制財政,而最後決定之權,不能不讓之國民會議。良以民國以民為主人,政府官吏及軍人,不過人民之公僕。曹吳禍國,挾持勢力,壓制人民,誠所謂冠履倒置。今欲改絃更張,則第一着當令人民回復主人之地位,而使一切公僕各盡所能,以為人民服役,然後民國乃得名副其實也。凡此所陳,固以為國家前途計,亦以執事與文久同患難,敢附於知無不言、言無不盡之義,尚祈俯察為幸。孫文、十七日。
(註一) 據黨史會藏抄件(050/205)。並見孫曜編「中華民國史料」。
國父全集
第五冊
569-570
之舉,按之情理、法律皆無可議,所願清室諸公省察往事,本時代之趨勢,為共和之公民。享受公權,翼贊郅治,以消除享者之界限,現五族一家之實,使國人泯猜嫌之踪,遏疑亂之萌,較之徒擁一無謂之虛名者,利害相去,何啻萬萬?
且溥儀先生年富識膽,若於此時肆力學問,以閎其造就,則他日之事業,又詎可限量!以視跼蹐於深宮之中瞢然無所見聞者為益實多。此尤望諸公之高瞻遠矚,以力務其為也。
(註一) 據北京「順天時報」(民國十四年一月九日)「中山認優待條件應為取消」條。
致段祺瑞力爭善後會議應容納人民團體代表電(註一) 民國十四年(一九二五年)一月十七日
段執政賜鑒:東電敬悉。溯自去歲十一月十三日文發廣州,曾對於時局發表宣言,主張以國民會議為和平統一之方法,而以預備會議謀國民會議之產生。迨十七日抵上海,二十一日向神戶,三十日向天津,途中在各報電聞欄內,獲知執事於十一月二十一日發表召集善後會議及國民代表會議之主張,而未得其詳。及十二月四日抵天津,為肝病所困,許君世英造訪臥榻,出示馬電全文及善後會議條例,並云:「此條例已於國務會議通過」。當時曾就鄙見所及,竭誠相告,想承轉達。自是屢思於入京晤對之際,繼續抒其衷曲,無如病久未愈,遷延至今。屈指自接東電至今,已逾半月,距善後會議開會之期已近。夫今不言,雖欲張皇補苴,亦將無及,故強支病體,罄其所欲言,惟垂察焉。善後會議於誕生國民代表會議之外,尚兼及於財政軍事之整理,其權限自較預備會議為寬。而構成分子,則預備會議所列,人民團體無一得與。夫十四年來會議之開屢矣,其最大者有六年之督軍會議,八年之南北會議,而皆無良果。揆其原因,實由於會議構成分子,皆為政府所指派,而國民對於會議無顧問之權,既不能選舉代表參列議席,甚至求會議公開而不可;坐是會議與人民漠無關係,人民不得不仍守其膜視國事之故習,而人民利害,絕不能於會議中求其表現。且政府所指派之人物,類皆為所謂實力派之代表,其各自之利害情感,雜然互殊,往往苦於無調劑之術,故會議之不能得良果,亦固其所。說者謂會議若不為實力派所左右,恐會議之結果,不能實行。文則以為會議之能收效與否,全視實力派能聽命於會議與否為斷。設以巴黎會議言之,法國福煦將軍戰時統法國之兵,不下四百餘萬,協約國陸單亦歸指揮;英國海克將軍統
函電(下)民國十四年一月五六九
兵三百餘萬,美國巴星將軍統兵二百餘萬,其實力在國內洵無倫比;然一旦戰事平息,釋兵歸伍,對於和平會議,絕無干與,其權限分明如此,故能大有造於國家。由是言之,此次共同反對曹吳各軍,誠為勞苦功高,苟於會議之際,退處無權,將益增其榮譽,謂必欲左右會議,夫豈其然。惟當國是紛擾期間,不能以歐美先進為例,且當國民革命之初步,有賴於武力與民意相結合;故預備會議以共同反對曹吳各軍,及政黨與人民團體平等同列,此即求脗合於武力與民意相結合之言也。使預備會議而能實現,則國內智識階級如教育會、大學校、學生聯合會等,生產階級如實業團體、農工商會等,皆得與有軍事政治之實力者,相聚於一堂,以共謀國家建設之大計,既可使此會議能表示全民之利害情感,復可導國民於通力合作之途;民治前途,必有良果。善後會議所列構成分子,則似偏於實力一方面,而於民意方面未免忽略,恐不能矯往轍成新治,此鰓鰓之慮所為不安者也。固知於善後會議之後,尚有國民代表會議在;然國民代表會議由善後會議所誕生,則善後會議安可不慎之於始,況其所論議者尚廣及軍制財政乎?文籌思再三,敢竭愚誠為執事告,文不必堅持預備會議名義,但求善後會議能兼納人民團體代表,如所云現代實業團體、商會、教育會、大學、各省學生聯合會、工商農會等。其代表由各團體之機關派出,人數宜少,以期得迅速召集。如是則文對于善後會議及善後會議條例,當表贊同。至於會議事項,雖可涉及軍制財政,而最後決定之權,不能不讓之國民會議。良以民國以民為主人,政府官吏及軍人,不過人民之公僕。曹吳禍國,挾持勢力,壓制人民,誠所謂冠履倒置。今欲改絃更張,則第一着當令人民回復主人之地位,而使一切公僕各盡所能,以為人民服役,然後民國乃得名副其實也。凡此所陳,固以為國家前途計,亦以執事與文久同患難,敢附於知無不言、言無不盡之義,尚祈俯察為幸。孫文、十七日。
(註一) 據黨史會藏抄件(050/205)。並見孫曜編「中華民國史料」。
復日本田中義一告以近況及此來與段祺瑞共商國是函(註一) 民國十四年(一九二五年)一月二十二日
田中將軍麾右:伊藤男爵來,穫誦魚書,遠承存注,至用銘感。文去月抵津,適患肝臟病,臥牀至今,對於時局未能多所貢獻。深為焦。君以多年患難之交,故於段君被推當國之際,自廣州致電贊同,且輕身北來,共商大計,文之誠
國父全集五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