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梅培告汪兆銘被捕函
致梅培告汪兆銘被捕函
函電
-002/03/25
1910/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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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梅培告汪兆銘被捕函(註一) 民前二年三月二十五日(一九一○年五月四日)
梅培盟兄大鑒:三月十三日來示,已得收讀。欣聞黨勢續有進步,現舉蕭雨滋先生為會長,可為得人賀也。貴埠新同志之盟書,可由貴埠會員暫為收存,因弟現下行方未定,待弟異日(註二)到東京後再行通告,請將盟書寄來,始可寄也。近日吾黨精衛君,身入虎口,到北京欲行大事,不幸事敗被拿。昨日接到胡漢民君由港來電云「精永禁」,蓋定為永遠監禁也。虜不殺之,想有所顧忌而不敢也。然吾黨失一文武全才之能員,殊深痛惜也。今後吾黨同志之尚有生命者,應各竭其能力,從種種方面以助革命之進行,以期達最終之目的,方能酬先我而犧牲者之志也,請共勉之。檀埠加盟者現已達八百多人,不日當可過千矣,人心思漢,天意亡胡,於此可見一斑矣。匆匆不盡,餘容再報。此致,即候列位同志義安。弟孫文謹啟。西五月四號。
(註一) 據黨史會藏原件影印(049/191)。
(註二) 原文為「異他」,今據「會本」改。
國父全集
第四冊
115-116
致侄媳囑轉促孫昌回國函(譯文)(註一) 民前二年三月十六日(一九一○年四月二十五日)
侄媳知悉:刻已匯給昌侄大洋五百元,藉作汝等全家回國之旅費,此信到後,款亦隨到,汝當力促成行,毋得稍延。因祖母病重,盼汝等回港一晤,汝翁亦有信來,命立促汝等動身,叔因盡力籌得此款,望汝等遵命也。叔逸仙字。四月二十五日。
(註一) 譯自黨史會藏英文原函影印(049/59)。
囑孫昌支取匯銀後即偕母回港函(註一) 民前二年三月十七日(一九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昌侄知悉:今日由信局寄一擔保函,內有銀行匯單一紙,申銀五百元,此單在碧家啡埠亦可支取。收銀後,即與你母親各人趕程回香港可也。至緊,至緊。此示,並候各人平安。叔德明字。西四月廿六號。
(註一) 據黨史會藏原件影印(049/55)。
致梅培告汪兆銘被捕函(註一) 民前二年三月二十五日(一九一○年五月四日)
梅培盟兄大鑒:三月十三日來示,已得收讀。欣聞黨勢續有進步,現舉蕭雨滋先生為會長,可為得人賀也。貴埠新同志之盟書,可由貴埠會員暫為收存,因弟現下行方未定,待弟異日(註二)到東京後再行通告,請將盟書寄來,始可寄也。
近日吾黨精衛君,身入虎口,到北京欲行大事,不幸事敗被拿。昨日接到胡漢民君由港來電云「精永禁」,蓋定為永遠監禁也。虜不殺之,想有所顧忌而不敢也。然吾黨失一文武全才之能員,殊深痛惜也。今後吾黨同志之尚有生命者,應各竭其能力,從種種方面以助革命之進行,以期達最終之目的,方能酬先我而犧牲者之志也,請共勉之。檀埠加盟者現已達八百多人,不日當可過千矣,人心思漢,天意亡胡,於此可見一斑矣。匆匆不盡,餘容再報。此致,即候列位同志義安。弟孫文謹啟。西五月四號。
函電(上) 民前二年三月 一一五
(註一) 據黨史會藏原件影印(049/191)。
(註二) 原文為「異他」,今據「會本」改。
在檀香山致紐約同志函(註一) 民前二年三月二十六日(一九一○年五月五日)
紐約同志列位仁兄公鑒:唐麟兄四月二十號來函,已得收讀,領悉一切。詢長沙亂耗,此間所聞,亦由報紙所傳,其未起事之前,未有所聞也,此是一時暴動之事耳。然新軍亦有附和,可見此等練軍,所蓄之志,久有反對虜廷,故無論如何,總有利於吾黨。精衛君往北京,身入虎口,欲有所圖,不幸事敗被拿,昨日得接香港漢民君來電云:「精永禁」,蓋精衛君已被虜廷定為永遠監禁也。虜不殺之,想有顧忌(註二)心而不敢也。然吾黨失一文武兼全之能員,殊深痛惜也。從此吾黨同志如何自勉,以盡一己之份,而酬先我而犧牲者之志乎,請共勉之。弟文頓。庚戌(註三)西五月五號。
(註一) 據「胡本」。原標題為「庚戌(一九一○年)在檳榔嶼致美洲紐約同志書」。按此時國父在檀香山,今標題據「會本」。
(註二) 原文為「顧己」,今據「會本」改。
(註三) 據「會本」增「戌」字。下同。
致荷馬李告中國革命現狀函(譯文)(註一) 民前二年四月一日(一九一○年五月九日)
親愛的將軍:我今日剛收到中國來訊,第一標餘眾約七千人已安全返抵家鄉高州(Kanchow),該地在法國租借地廣州灣附近。他們立即開展宣傳,並已獲得一萬餘人的信從,他們已從鄉裏收集到步槍約一千支,每支有子彈二百發。
一標其餘部份亦各自回籍,除高州人外,人數以返惠州府沿海兩縣海豐和陸豐為最多。他們亦在各自鄉里活動,並獲得一萬餘名追隨者。高州人和惠州人隨時皆可投入戰鬪。
廣州新軍未被遣散的兩標兵將被派往高州府(Kanchowfu)駐防。他們至今尚未得到發還武器,但派出駐防時必定會將武器發還給他們,我們應善於利用這些人員和武器。
國父全集 一一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