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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會議決取消軍政府 det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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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會議決取消軍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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詮釋資料說明
生平歷程
改組政黨進行北伐
題名

國會議決取消軍政府

民國紀年

中華民國十年

西元紀年

一九二一年

新曆(西曆)月日

四月二日

國父年歲

56

全文內容

先生主張建立正式政府,將總裁合議制之軍政府取消,選舉總統,以謀對外活動。蓋以軍政府雖已恢復,然各總裁不能同在政府辦事,諸多阻礙。(註十八)外交團對於關稅餘款,又不肯交付;而北方徐世昌事事以總統名義行使職權,向外借款,益使南方有成立正式政府必要。非常國會議員,對先生主張,多數贊同。北方政府本不合法,徐世昌於去歲十月曾通令以舊國會選舉法選舉新總統。舊選舉法,實與徐地位不相容;徐既棄新從舊,亦自承認其名分不正矣!然法統不可中斷,故由舊國會選舉總統,組織正式政府,實屬必要。(註十九)時居正由上海赴廣州,聯名向國會提案,改總裁制為總統制,開會通過。議決取消軍政府。(註二十)然是時聯省自治之說正盛,浙之盧永祥,湘之趙恆惕皆主之,滇唐未被逐前,亦趨此旨。陳炯明之意見,已與先生相左,傾向聯治,暗中反對成立政府頗力,其部下葉舉、洪兆麟等,及議員中褚輔成派,雜然相和。且以軍隊有不穩消息相要挾。彼等認為西南各省,現多樹自治旗幟,護法二字,已不足以號召。且舊國會議員在粤者,僅二百餘人,亦距選舉總統之法定人數甚遠;不如首先鞏固廣東之省自治,再徐圖團結西南,共抗直系。實則炯明回粤以後,對國事則圖妥協,對粤事則懷私心。主張當今之務,惟在保境息民,並窺測四鄰軍閥意旨,聯防互保,以免受兵,如此則退可據粤,進可合利害相同之軍閥,把持國事。可不煩用兵而國內自定,純屬機會主義,已失革命之精神矣。先生再三切戒之,譬之人身,未有心腹潰爛而四肢能得完好者;國既不保,粤省一隅,何能獨保?且既欲保境,必須養兵,養兵以保境,無異掃境內以養兵,民疲負擔,如何能息?民疲其筋力以負擔軍費猶尚不給,則一切建設,無從開始,所謂模範省者徒托空言。謀國不以誠意,未有不亂者。況各省軍閥,利害安能相同?而偽中央政府,又操縱挑撥於其間,禍在俄頃,何可不顧?保境息民,只幻想耳。先生所言,炯明表面雖不再違拗,而終不肯信也。(註二十一)

注釋

(註十八) 前此軍政府七總裁,本祇餘四人,唐紹儀與先生意見不合,唐繼堯又於二月七日為顧品珍所逐,軍府總
裁只餘先生與伍廷芳二人。
(註十九) 李劍農:「中國近百年政治史」(下冊),五六六頁,臺灣商務印書館發行,民國六十四年三月臺十一
版,臺北;鄒魯:「中國國民黨史稿」第三篇,一○九○頁,商務印書館發行,民國三十三年七月增訂
渝一版,重慶;鄧慕韓:「孫中山先生傳記」原稿(中央黨史會藏)。
(註二十) 居正:「居覺生先生全集」上冊,五五頁。
(註二十一) 「國父全集」第二冊,一○三──一○九頁。

相關人名
居正洪兆麟徐世昌陳炯明葉舉褚輔成趙恆惕盧永祥
相關地名
上海廣州廣東
相關專有名詞
直系非常國會軍政府聯省自治護法
出處

國父年譜

冊數

下冊

頁次

1122-1124

檢索詞出現頁次

民。隨時代的變化,其思想雖有多少進步,但在實質,中國還是中國。我除了為我中國國民對我們的主張已經多多少少地有了解而高興外,我並不認為我們需要修改多年來我們所主張的三民主義,因此我們決心徹底實行這個主義。至於所謂親美等語,我想不必由我多做說明,如果有人對此有所懷疑的話,我覺得應該問日本當局,不該問我。要迫我成為親美派或者親英派,完全在於日本當局的態度。」宮崎聞言,乃為之釋然,並撰訪問記刊載上海日日新聞。(註十六)
 三月二十九日 電催蔣中正來粤。
   先生是日致蔣中正電曰:「介石兄鑒:西征關係重要,一切須在事前籌劃,兄來更速進行,幸即趣裝。」(註十七)
  
 四月二日 國會議決取消軍政府。
   先生主張建立正式政府,將總裁合議制之軍政府取消,選舉總統,以謀對外活動。蓋以軍政府雖已恢復,然各總裁不能同在政府辦事,諸多阻礙。(註十八)外交團對於關稅餘款,又不肯交付;
(註十六)陳鵬仁譯著:「宮崎滔天論孫中山與黃興」,一○五頁,正中書局印行,民國六十六年十月,臺北。
(註十七) 毛思誠:「民國十五年以前之蔣介石先生」第三冊,六九頁。
(註十八) 前此軍政府七總裁,本祇餘四人,唐紹儀與先生意見不合,唐繼堯又於二月七日為顧品珍所逐,軍府總 裁只餘先生與伍廷芳二人。

國父年譜 民國十年(一九二一) 五十六歲 一一二二

而北方徐世昌事事以總統名義行使職權,向外借款,益使南方有成立正式政府必要。非常國會議員,對先生主張,多數贊同。北方政府本不合法,徐世昌於去歲十月曾通令以舊國會選舉法選舉新總統。舊選舉法,實與徐地位不相容;徐既棄新從舊,亦自承認其名分不正矣!然法統不可中斷,故由舊國會選舉總統,組織正式政府,實屬必要。(註十九)時居正由上海赴廣州,聯名向國會提案,改總裁制為總統制,開會通過。議決取消軍政府。(註二十)然是時聯省自治之說正盛,浙之盧永祥,湘之趙恆惕皆主之,滇唐未被逐前,亦趨此旨。陳炯明之意見,已與先生相左,傾向聯治,暗中反對成立政府頗力,其部下葉舉、洪兆麟等,及議員中褚輔成派,雜然相和。且以軍隊有不穩消息相要挾。彼等認為西南各省,現多樹自治旗幟,護法二字,已不足以號召。
  且舊國會議員在粤者,僅二百餘人,亦距選舉總統之法定人數甚遠;不如首先鞏固廣東之省自治,再徐圖團結西南,共抗直系。實則炯明回粤以後,對國事則圖妥協,對粤事則懷私心。主張當今之務,惟在保境息民,並窺測四鄰軍閥意旨,聯防互保,以免受兵,如此則退可據粤,
(註十九)李劍農:「中國近百年政治史」(下冊),五六六頁,臺灣商務印書館發行,民國六十四年三月臺十一 版,臺北;鄒魯:「中國國民黨史稿」第三篇,一○九○頁,商務印書館發行,民國三十三年七月增訂 渝一版,重慶;鄧慕韓:「孫中山先生傳記」原稿(中央黨史會藏)。
(註二十) 居正:「居覺生先生全集」上冊,五五頁。

國父年譜 民國十年(一九二一) 五十六歲 一一二三

進可合利害相同之軍閥,把持國事。可不煩用兵而國內自定,純屬機會主義,已失革命之精神矣。先生再三切戒之,譬之人身,未有心腹潰爛而四肢能得完好者;國既不保,粤省一隅,何能獨保?且既欲保境,必須養兵,養兵以保境,無異掃境內以養兵,民疲負擔,如何能息?民疲其筋力以負擔軍費猶尚不給,則一切建設,無從開始,所謂模範省者徒托空言。謀國不以誠意,未有不亂者。況各省軍閥,利害安能相同?而偽中央政府,又操縱挑撥於其間,禍在俄頃,何可不顧?保境息民,只幻想耳。先生所言,炯明表面雖不再違拗,而終不肯信也。(註二十一)
 特任顧品珍為雲南總司令,管理全省軍務。(註二十二)
  
 四月七日 國會議決中華民國政府組織大綱。先生當選為非常大總統。
   國會非常會議參眾兩院聯合會議在廣州舉行,議員出席者計二百二十餘人,議決中華民國政府組織大綱,依大綱第二條,選舉大總統,先生以二百一十三票當選。並由非常國會通告全國,先生當選為非常大總統。文曰:「外交迫切,內亂迭起,北京政府,已自承認非法,取消其偽政府資格。中華民國對內對外,皆不可不成立正式政府。特於本日在廣州開國會非常會議,議決中華民國政府組織大綱,並依大綱第二條文,大總統由國會非常會議選舉之,以得過
(註二十一)「國父全集」第二冊,一○三──一○九頁。
(註二十二) 「國父全集」第八冊,二九二頁。

國父年譜 民國十年(一九二一) 五十六歲 一一二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