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舊金山,保皇黨運動關吏阻之,得致公堂黃三德之助,始獲入境
抵舊金山,保皇黨運動關吏阻之,得致公堂黃三德之助,始獲入境
民國紀元前八年
甲辰
一九○四年
二月二十一日
四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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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生赴美,持用「夏威夷島土生證書」,依律美海關不得阻止入境。詎檀島之保皇會以先生 在檀已予該會以無情打擊,倘一旦抵美,則保皇會在美之勢力,亦有被瓦解之虞。三藩市稅關 華人翻譯,多保皇會員,乃電知彼等,務設法阻止先生登岸。彼等遂告知清領事何祐,何欲藉 此向清廷邀功,因向三藩市移民局告密,攻訐先生所持證件。時聖路易(St. Louis)舉行博覽 會,清廷派溥倫參加,美政府為保護溥倫安全,故對先生採取限制行動。迨先生抵港口,關員 登輪查驗旅客證件,見有孫逸仙之名,即稱此人為中國亂黨,應暫留船上聽候訊問,不得登 岸。先生被阻船上一夜,次日被移送候審所,拘囚於碼頭木屋之中,經移民局訊問後,竟被判 令出境,候原船發回檀島。先生焦急異常,忽睹被禁鄉人中所閱「中西日報」有總理伍盤照字 樣,偶憶盤照為基督教友,身邊尚有光緒二十一年(一八九五、乙未)亡命出國時粤中教友左 斗山、楊襄甫寫給伍盤照之介紹函可用,乃草一函,求一報童帶往沙加緬都街「中西日報」社 交伍盤照,內稱「現有十萬火急要事待商,請即來木屋相見勿延。」盤照即來木屋見先生, 允設法營救。遂約同致公堂總理(即主盟者)黃三德、「大同日報」經理唐瓊昌等努力援救, 並請致公堂顧問美籍律師那文代為辯護得直。當由致公堂以士波福街樓業向保單公司具保五百 元,擔保先生出外聽候美京判決,先生遂得自由;乃致電華盛頓美政府抗爭,始平安無事。蓋 美例對於證書之承認與否,一經移民局或高等法院判決,即成定案。此舉關係革命前途甚大, 設先生此次不獲入境,則無法促進美洲華僑對革命運動之熱情,而內地發難,亦將延誤。
先生獲釋登岸,洪門同志大為歡迎,對保皇黨搆陷先生之陰險方式,尤為憤激。黃三德、唐 瓊昌等殷勤招待,即在致公堂會所下榻,日間則時至「中西日報」用膳,與致公堂職員及基督 教徒司徒南達、伍于衍、鄺華汰、雷清華、鄧幹隆諸人極為相得。三星期後,美工商部之判決 文已到,承認先生在美之合法居留權,於是保皇黨之中傷計畫歸於失敗。(註三)
(註三) 馮自由:「革命逸史」第二集,一○八──一一一頁;吳相湘:「孫逸仙先生傳」上冊,四○三──四
○五頁。吳氏並引有關資料,以先生此次蒙難,與溥倫至聖路易參觀博覽會有關。吳書並稱致公堂法律
顧問為司忒查(O. P. Stidger)。
國父年譜
上冊
0235-0236
港、日本二地多寄文稿於「隆記報」,以助革命黨之聲勢。(註二)
二月二十一日(四月六日)抵舊金山,保皇黨運動關吏阻之,得致公堂黃三德之助,始獲入境。
先生赴美,持用「夏威夷島土生證書」,依律美海關不得阻止入境。詎檀島之保皇會以先生在檀已予該會以無情打擊,倘一旦抵美,則保皇會在美之勢力,亦有被瓦解之虞。三藩市稅關華人翻譯,多保皇會員,乃電知彼等,務設法阻止先生登岸。彼等遂告知清領事何祐,何欲藉此向清廷邀功,因向三藩市移民局告密,攻訐先生所持證件。時聖路易(St. Louis)舉行博覽會,清廷派溥倫參加,美政府為保護溥倫安全,故對先生採取限制行動。迨先生抵港口,關員登輪查驗旅客證件,見有孫逸仙之名,即稱此人為中國亂黨,應暫留船上聽候訊問,不得登岸。先生被阻船上一夜,次日被移送候審所,拘囚於碼頭木屋之中,經移民局訊問後,竟被判令出境,候原船發回檀島。先生焦急異常,忽睹被禁鄉人中所閱「中西日報」有總理伍盤照字樣,偶憶盤照為基督教友,身邊尚有光緒二十一年(一八九五、乙未)亡命出國時粤中教友左斗山、楊襄甫寫給伍盤照之介紹函可用,乃草一函,求一報童帶往沙加緬都街「中西日報」社交伍盤照,內稱「現有十萬火急要事待商,請即來木屋相見勿延。」盤照即來木屋見先生,
(註二)馮自由:「革命逸史」第二集,一○八頁。
國父年譜 民元前八年(一九○四) 三十九歲 二三五
允設法營救。遂約同致公堂總理(即主盟者)黃三德、「大同日報」經理唐瓊昌等努力援救,並請致公堂顧問美籍律師那文代為辯護得直。當由致公堂以士波福街樓業向保單公司具保五百元,擔保先生出外聽候美京判決,先生遂得自由;乃致電華盛頓美政府抗爭,始平安無事。蓋美例對於證書之承認與否,一經移民局或高等法院判決,即成定案。此舉關係革命前途甚大,設先生此次不獲入境,則無法促進美洲華僑對革命運動之熱情,而內地發難,亦將延誤。
先生獲釋登岸,洪門同志大為歡迎,對保皇黨搆陷先生之陰險方式,尤為憤激。黃三德、唐瓊昌等殷勤招待,即在致公堂會所下榻,日間則時至「中西日報」用膳,與致公堂職員及基督教徒司徒南達、伍于衍、鄺華汰、雷清華、鄧幹隆諸人極為相得。三星期後,美工商部之判決文已到,承認先生在美之合法居留權,於是保皇黨之中傷計畫歸於失敗。(註三)
是月刊印鄒容「革命軍」一萬一千冊,廣為散布;並發售革命軍需債券。
先生商諸黃三德、伍盤照等,擬借資印刷鄒容著「革命軍」一萬一千冊,分寄美洲及南洋各地,以廣宣傳。黃、伍力加贊成。乃由「中西日報」擔任排印,共價五百元。書成後,先生以
(註三)馮自由:「革命逸史」第二集,一○八──一一一頁;吳相湘:「孫逸仙先生傳」上冊,四○三──四 ○五頁。吳氏並引有關資料,以先生此次蒙難,與溥倫至聖路易參觀博覽會有關。吳書並稱致公堂法律 顧問為司忒查(O. P. Stidger)。
國父年譜 民元前八年(一九○四) 三十九歲 二三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