飭詳查船民自治聯防事宜成效令
飭詳查船民自治聯防事宜成效令
公牘
013/03/17
1924/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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飭詳查船民自治聯防事宜成效令(註一) 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年)三月十七日
令廣東省長楊庶堪、海防司令林若時、廣東地方善後委員會。廣東全省船民自治聯防事宜開辦以來,尚無成效,所定辦法有無流弊,應由廣東省長、海防司令會同廣東地方善後委員會詳細調查呈復,以資整頓,除分令外,合行令仰遵照。此令。中華民國十三年三月十七日。
(註一) 據「大本營公報」第八號大元帥訓令第一○二號。
國父全集
第七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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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索詞出現頁次
核覆廣東財政廳加二徵繳粵省釐稅並着無論何項軍政要需概不得截留
撥用令(註一) 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年)三月十五日
案據廣東財政廳呈報:將本省釐稅加二徵繳,現定省河各廠局卡,由三月十六日(註二)實行,省外各廠局,一律於五日內先繳預餉一次,大洋解繳,懇分別批行通令遵照。應准照辦,無論何項軍政要需,概不得截留撥用,仍將遵辦情形,迅速呈報。
(註一) 據廣州「民國日報」(民國十三年三月十五日)「各軍勿截留加二釐稅」條。時間係報紙刊出日期。
(註二) 原報「三月十六」之下宜增一「日」字。已增補。
飭詳查船民自治聯防事宜成效令(註一) 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年)三月十七日
令廣東省長楊庶堪、海防司令林若時、廣東地方善後委員會。廣東全省船民自治聯防事宜開辦以來,尚無成效,所定辦法有無流弊,應由廣東省長、海防司令會同廣東地方善後委員會詳細調查呈復,以資整頓,除分令外,合行令仰遵照。此令。中華民國十三年三月十七日。
(註一) 據「大本營公報」第八號大元帥訓令第一○二號。
飭新任禁煙督辦鄧澤如剔除弊端切實辦理令(註一) 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年)三月十七日
令禁煙督辦鄧澤如。前以廣東煙禁廢弛,流弊日多,特設禁煙督辦,原期寓禁於征,以圖整理。乃數月以來,辦理毫無成績,外間嘖有煩言,亟應大加改革,着該督辦即日前往視事,認真考查,剔除弊端,切實辦理,所有章程未盡妥善之處,並着分別修正呈候核奪。此令。中華民國十三年三月十七日。
國父全集 一一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