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
:::

中國同盟會舉行正式成立大會於東京,加盟者三百餘人,先生被推為總理 detail

:::

中國同盟會舉行正式成立大會於東京,加盟者三百餘人,先生被推為總理

學習筆記 勘誤意見
下載
0 次數
點擊
190 次數
詮釋資料說明
生平歷程
中國同盟會的成立
題名

中國同盟會舉行正式成立大會於東京,加盟者三百餘人,先生被推為總理

民國紀年

民國紀元前七年

干支紀年

乙巳

西元紀年

一九○五年

時間備註

三月下旬(四月末或五月初)

舊曆月日

七月二十日

新曆(西曆)月日

八月二十日

國父年歲

40

全文內容

是日下午二時,假東京赤坂區靈南坂坂本金彌宅舉行中國同盟會本部成立大會,加盟者三百餘人。由黃興宣讀章程共三十條。讀時會員有不然者,間有所增減。(註三十四)讀訖,乃公舉總理及職員、議員。黃興提議:「公推孫中山先生為本黨總理,不必經選舉手續」。眾咸舉手贊成。(註三十五)章程大旨取三權分立制:(一)執行部:由總理統率,內分庶務部、書記部、內務部、外務部、會計部、經理部。(二)評議部:由議員互選議長,由議長指定一人為書記。(三)司法部:部長一人,判事二人,檢事一人。(四)各省分會置分會長一人。(註三十六)推選結果,司法部職員八人,部長鄧家彥,判事張繼、何天瀚,檢事宋教仁等。評議部議員田桐、馮自由、胡衍鴻(漢民)、朱大符(執信)、吳鼎昌等二十人,而以汪兆銘為議長。執行部因係總理統率治事,幹部不經選舉手續,由先生以總理資格指任。計:庶務部黃興,書記部馬君武、陳天華,內務部朱炳麟,外務部程家檉、廖仲愷,會計部劉維燾,經理部谷思慎共八人。曹亞伯、胡毅生等為各省分會主盟員。(註三十七)選舉訖,總理復傳授手號。末由黃興提議,謂:「二十世紀之支那雜誌社同人,半已入本會,今該社社員願將此雜誌提入本會,作為機關報如何?」眾皆拍掌贊成,議決候下次再商辦法。至是大會圓滿結束,眾人大呼萬歲而散。(註三十八)先生自稱:「自革命同盟會成立之後,予之希望,則為之開一新紀元。蓋前此雖身當百難之衝,為舉世所非笑唾罵,一敗再敗,而猶冒險猛進者,仍未敢望革命排滿事業,能及吾身而成者也。……及乙巳之秋,集合全國之英俊,而成立革命同盟會於東京之日,吾始信革命大業,可及身而成矣。於是乃敢定立中華民國之名稱,而公布於黨員,使之各回本省,鼓吹革命主義,而傳布中華民國之思想焉。」(註三十九)同盟會成立之日,胡漢民、廖仲愷適以事回粤,未及參加。漢民偕妻陳淑子、妹寧媛及仲愷與其女夢醒等同蒞東京。漢民方與仲愷夫婦同居,既知同盟會成立,乃夜延先生至寓,首次得接先生豐采言論。先生為言中國革命之必要,與三民主義之大略,復言革命黨之性質作用,黨員對黨之義務與犧牲服從之要求,眾皆信服,於是漢民、仲愷、淑子、寧媛皆受盟,同居之江譽聰、鄭拜言亦使之先後入會。(註四十)

注釋

(註三十四) 中國同盟會章程草案最早所通過者已佚,今存者係何天炯所藏,共計八節十七條,中央黨史會藏有抄
      件。次年四月十三日改訂之總章共計二十四條,從略。
(註三十五) 宋教仁:「我之歷史」(「宋教仁先生文集」上冊,六四頁)。
(註三十六) 田桐:「同盟會成立記」(「革命文獻」第二輯,四頁)。
(註三十七) 宋教仁:「我之歷史」;田桐:「同盟會成立記」;馮自由:「記中國同盟會」(「革命文獻」第二
      輯,九──一○頁)。按當時該會尚為秘密性質,故宋教仁「我之歷史」於各會員及各職員姓名,皆作
      ○○,恐有洩漏也。
(註三十八) 宋教仁:「我之歷史」。
(註三十九) 「孫文學說」第八章有志竟成篇(「國父全集」第一冊,四一五頁)。
(註四十) 「胡漢民自傳」,一九六頁,中央黨史會出版,民國六十七年十一月二十六日,臺北;據「中國同盟會
     成立初期(乙巳丙午兩年)之會員名冊」原件(中央黨史會藏)記載,胡、廖加盟在「乙巳九月一
     日」,其當選本部職員似應在加盟之前。江譽聰在同日入會,鄭拜言之入會日期為同月四日,名冊未載
     胡寧媛之名。

相關人名
大符中山先生田桐兆銘朱大符朱炳麟江譽聰何天瀚吳鼎吳鼎昌宋教仁汪兆銘谷思慎胡衍鴻胡漢胡漢民胡毅胡毅生孫中山馬君武張繼曹亞伯陳天華陳淑子程家檉馮自由黃興廖仲愷劉維燾鄧家彥鄭拜言總理
相關地名
中國支那東京
相關專有名詞
三民主義中國同盟會同盟會革命主義革命同盟會革命黨
出處

國父年譜

冊數

上冊

頁次

0271-0273

檢索詞出現頁次

七月二十日(八月二十日)中國同盟會舉行正式成立大會於東京,加盟者三百餘人,先生被推為總理。
   是日下午二時,假東京赤坂區靈南坂坂本金彌宅舉行中國同盟會本部成立大會,加盟者三百餘人。由黃興宣讀章程共三十條。讀時會員有不然者,間有所增減。(註三十四)讀訖,乃公舉總理及職員、議員。黃興提議:「公推孫中山先生為本黨總理,不必經選舉手續」。眾咸舉手贊成。(註三十五)章程大旨取三權分立制:(一)執行部:由總理統率,內分庶務部、書記部、內務部、外務部、會計部、經理部。(二)評議部:由議員互選議長,由議長指定一人為書記。(三)司法部:部長一人,判事二人,檢事一人。(四)各省分會置分會長一人。(註三十六)推選結果,司法部職員八人,部長鄧家彥,判事張繼、何天瀚,檢事宋教仁等。評議部議員田桐、馮自由、胡衍鴻(漢民)、朱大符(執信)、吳鼎昌等二十人,而以汪兆銘為議長。執行部因係總理統率治事,幹部不經選舉手續,由先生以總理資格指任。計:庶務部黃興,書記部馬君武、陳天華,
(註三十四)中國同盟會章程草案最早所通過者已佚,今存者係何天炯所藏,共計八節十七條,中央黨史會藏有抄件。次年四月十三日改訂之總章共計二十四條,從略。
(註三十五) 宋教仁:「我之歷史」(「宋教仁先生文集」上冊,六四頁)。
(註三十六) 田桐:「同盟會成立記」(「革命文獻」第二輯,四頁)。

國父年譜 民元前七年(一九○五) 四十歲 二七一

內務部朱炳麟,外務部程家檉、廖仲愷,會計部劉維燾,經理部谷思慎共八人。曹亞伯、胡毅生等為各省分會主盟員。(註三十七)選舉訖,總理復傳授手號。末由黃興提議,謂:「二十世紀之支那雜誌社同人,半已入本會,今該社社員願將此雜誌提入本會,作為機關報如何?」眾皆拍掌贊成,議決候下次再商辦法。至是大會圓滿結束,眾人大呼萬歲而散。(註三十八)先生自稱:「自革命同盟會成立之後,予之希望,則為之開一新紀元。蓋前此雖身當百難之衝,為舉世所非笑唾罵,一敗再敗,而猶冒險猛進者,仍未敢望革命排滿事業,能及吾身而成者也。……及乙巳之秋,集合全國之英俊,而成立革命同盟會於東京之日,吾始信革命大業,可及身而成矣。於是乃敢定立中華民國之名稱,而公布於黨員,使之各回本省,鼓吹革命主義,而傳布中華民國之思想焉。」(註三十九)
   同盟會成立之日,胡漢民、廖仲愷適以事回粤,未及參加。漢民偕妻陳淑子、妹寧媛及仲愷
(註三十七)宋教仁:「我之歷史」;田桐:「同盟會成立記」;馮自由:「記中國同盟會」(「革命文獻」第二輯,九──一○頁)。按當時該會尚為秘密性質,故宋教仁「我之歷史」於各會員及各職員姓名,皆作○○,恐有洩漏也。
(註三十八) 宋教仁:「我之歷史」。
(註三十九) 「孫文學說」第八章有志竟成篇(「國父全集」第一冊,四一五頁)。

國父年譜 民元前七年(一九○五) 四十歲 二七二

與其女夢醒等同蒞東京。漢民方與仲愷夫婦同居,既知同盟會成立,乃夜延先生至寓,首次得接先生豐采言論。先生為言中國革命之必要,與三民主義之大略,復言革命黨之性質作用,黨員對黨之義務與犧牲服從之要求,眾皆信服,於是漢民、仲愷、淑子、寧媛皆受盟,同居之江譽聰、鄭拜言亦使之先後入會。(註四十)

 七月二十八日(八月二十八日)日本政府禁止「二十世紀之支那」雜誌發行。
   中國同盟會本決定接收「二十世紀之支那」雜誌為機關報,八月二十七日商妥移交。不料因揭載「日本政客之經營中國談」一文,觸怒日本政府,禁止發行,並將所印就之雜誌全行沒收,且派警吏向該社追問辦事人員。(註四十一)不得已,是日乃暫停發行。八月五日(西曆九月三日),教仁至黃興寓,將該社一切簿記、款項、圖書、器具、印信,盡行轉交。時先生亦在座,晤談良久。翌日,教仁又邀同志五人至興寓,晉謁先生。是月中,經黨內幹部數次會議,
(註四十)「胡漢民自傳」,一九六頁,中央黨史會出版,民國六十七年十一月二十六日,臺北;據「中國同盟會成立初期(乙巳丙午兩年)之會員名冊」原件(中央黨史會藏)記載,胡、廖加盟在「乙巳九月一日」,其當選本部職員似應在加盟之前。江譽聰在同日入會,鄭拜言之入會日期為同月四日,名冊未載胡寧媛之名。
(註四十一) 李劍農:「中國近百年政治史」(上冊),二四五頁。

國父年譜 民元前七年(一九○五) 四十歲 二七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