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日學生反對日本取締留學生,陳天華憤而投海自殺
留日學生反對日本取締留學生,陳天華憤而投海自殺
民國紀元前七年
乙巳
一九○五年
三月下旬(四月末或五月初)
十一月十二日
十二月八日
40
陳天華,字星台,湖南新化縣人。少負才華,長,負笈東瀛,與黃興、宋教仁交最篤。同盟 會成立後,天華被任為書記。及「民報」創刊,復被推為撰述員。所著「猛回頭」、「警世 鐘」等,發揚種族觀念,感人至深。蓋其著作咸用白話文或通俗文,務使輿夫走卒皆能誦讀, 故能風行於世,可與鄒容「革命軍」媲美。
「民報」出版未一月,值日本文部省徇清公使要求,頒佈取締留學生規則,留學界異常憤 激。天華憤不能平,乃作絕命書萬言,竟投大森海灣自殺,年僅三十一歲,尚未娶。先生時在 南洋,聞之哀悼不已。香港鄭貫公等旋開追悼會於杏花樓,各界臨弔者千餘人。(註六十二)天華自殺後,同盟會員意見分為兩派:一派主張全體歸國,另在上海辦學,以洗日人取締之恥辱,易本羲、秋瑾、田桐、胡瑛等主之;一派主張求學宜忍辱負重,不可輕率廢學歸國,胡漢民、朱執信、汪兆銘等主之。兩派互相駁論,爭辯至烈。秋瑾、易本羲等以是歸國,但多數為後說所勝。「民報」因學潮延期一月,第二號至十二月二十五日(西曆一九○六年一月十九日),始繼續出版。(註六十三)
(註六十二) 馮自由:「革命逸史」第二集,一三○頁,一二六──一二七頁。
(註六十三) 馮自由:「中華民國開國前革命史」(二),一九八頁。
國父年譜
上冊
0283-0284
汪兆銘、但燾、汪東、黃侃、劉光漢等,與君憲派之新民叢報相抗。(註六十一)
十一月十二日(十二月八日)留日學生反對日本取締留學生,陳天華憤而投海自殺。
陳天華,字星台,湖南新化縣人。少負才華,長,負笈東瀛,與黃興、宋教仁交最篤。同盟會成立後,天華被任為書記。及「民報」創刊,復被推為撰述員。所著「猛回頭」、「警世鐘」等,發揚種族觀念,感人至深。蓋其著作咸用白話文或通俗文,務使輿夫走卒皆能誦讀,故能風行於世,可與鄒容「革命軍」媲美。
「民報」出版未一月,值日本文部省徇清公使要求,頒佈取締留學生規則,留學界異常憤激。天華憤不能平,乃作絕命書萬言,竟投大森海灣自殺,年僅三十一歲,尚未娶。先生時在南洋,聞之哀悼不已。香港鄭貫公等旋開追悼會於杏花樓,各界臨弔者千餘人。(註六十二)天華自殺後,同盟會員意見分為兩派:一派主張全體歸國,另在上海辦學,以洗日人取締之恥辱,易本羲、秋瑾、田桐、胡瑛等主之;一派主張求學宜忍辱負重,不可輕率廢學歸國,胡漢民、朱執信、汪兆銘等主之。兩派互相駁論,爭辯至烈。秋瑾、易本羲等以是歸國,但多數
(註六十一)鄒魯:「中國國民黨史稿」第二篇,四五五──四五七頁,商務印書館發行,民國三十三年六月增訂第 一版,重慶。
(註六十二) 馮自由:「革命逸史」第二集,一三○頁,一二六──一二七頁。
國父年譜 民元前七年(一九○五) 四十歲 二八三
為後說所勝。「民報」因學潮延期一月,第二號至十二月二十五日(西曆一九○六年一月十九日),始繼續出版。(註六十三)
冬 由西貢經新加坡赴歐洲,晤張人傑於法輪中。
先生居西貢一月,將有法國之行。(註六十四)至新加坡,因五年不得入境之限已滿,諸同志迎先生登岸,款於張永福之別墅晚晴園,旋由新赴法。時張人傑亦由上海赴法國,與先生會於赴法輪中,談甚歡。(註六十五)張人傑字靜江,浙江吳興人,家為南潯豪富。孫寶琦任駐法公使,人傑得充使館商務隨員;復在上海、巴黎間經營古董貿易,獲利甚豐。旅法數年,思想銳進。然當時我國留歐學生,以張為使館隨員,而發過激論調,疑其別有作用,多未敢與之往還。時人傑乘輪赴法,聞先生同舟,遂趨謁,自道姓名。謂先生曰:「君非實行革命之孫君乎?聞名久矣;余亦深信非革命不能救中國。近數年在法經商,獲資數萬,甚欲為君之助,君如有需,請隨時電知,余當悉力以應。」先生乃與之互約通電暗號,約定電文ABCDE之次序:A為一萬元,
(註六十三)馮自由:「中華民國開國前革命史」(二),一九八頁。
(註六十四) 鄧慕韓:「追隨國父之回憶」。
(註六十五) 馮自由:「中華民國開國前革命史」(二),一一一頁;鄧慕韓:「孫中山先生傳記」。
國父年譜 民元前七年(一九○五) 四十歲 二八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