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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岑春煊等聯電黎元洪,請懲辦滋擾國會之偽公民團 det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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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岑春煊等聯電黎元洪,請懲辦滋擾國會之偽公民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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詮釋資料說明
生平歷程
二次革命與討袁護法
題名

與岑春煊等聯電黎元洪,請懲辦滋擾國會之偽公民團

民國紀年

中華民國六年

西元紀年

一九一七年

新曆(西曆)月日

五月十一日

國父年歲

52

全文內容

自黎元洪繼任總統,與內閣總理段祺瑞積不相能,府院衝突日烈。國務院秘書長徐樹錚,係段親信,因欲鞏固段內閣,陰結各省督軍;張勳則利用時機,謀為不軌。一月九日,徐樹錚、張勳、靳雲鵬、倪嗣冲等,在徐州開省區聯合會,謀對付總統及國會。時歐戰方熾,協約國竭力鼓動中國加入,以杜絕德人在遠東之根據。黎元洪鑒於輿論以對德絕交之無利,未敢有所決定。顧段欲對外見好列強,對內練兵自固,正可利用參戰問題以與日本結託,要求日政府濟以餉械,助成其參戰軍之編練,以達武力統一之計畫,而以對德宣戰為交換條件。日政府雖表同意,但謂在手續上必以國會正式通過為合法。段允諾,惟恐不獲國會通過,乃於四月二十五日假軍事會議之名,遍召附己各省粤軍來京,決定參戰,其意欲威迫國會甚明。先生洞燭勾結內幕,早通電反對加入協約國,力言中國宜堅守中立。岑春煊亦反對參戰,國會議員亦不主參加。段忿國會議員主張難回,於是一面從疏通入手,電請先生與唐紹儀赴京協商;一面則示意各省督軍,對國會為示威表示,如不通過宣戰案,則將解散國會。佈置既定,段乃於五月七日提出宣戰案於國會,並使用壓迫國會手段,於五月十日收買乞丐流氓無數,名為「公民團」,包圍眾議院,指揮者均為高級軍官,身佩國務院徽章;及議員陸續到院,公民團在院外毆傷議員二十餘名,警察不敢制止,蓋段嗾使偽公民團欲脅國會通過宣戰案也。議員羣情憤慨,開議先邀段出席質問,段至,羣相質問「公民團」何來?毆打議員何意?高級軍官指揮何事?段詞窮。眾怒,氣勢洶洶,段由臺後逸去,中外皆非難內閣。閣員谷鍾秀即日辭職,其餘張耀曾、程璧光、伍廷芳、陳錦濤、范源濂等相率提出辭職呈文,內閣僅賸段氏一人。(註十一)是日,先生與唐紹儀、章炳麟、岑春煊、唐繼堯、溫宗堯等聯名致電黎元洪,電云:「宣戰之議,元首不敢專斷,而徵意見於國會,乃京師不逞之徒,自稱請願公民,毆傷議員,欲行迫脅,使國會不得自由表決。法治之下,而有此象,我公不嚴加懲辦,是推危難於議員,而付國論於羣小,何以對全國人民?應請速發嚴令,將偽公民犯法亂紀之人,捕獲鋤治,庶保國會尊嚴,而杜宵人之指嗾。國民幸甚。」(註十二)

注釋

(註十一) 鄒魯:「中國國民黨史稿」第三篇,一○六九──一○七○頁,商務印書館發行,民國三十三年七月增
訂渝一版,重慶;李劍農:「中國近百年政治史」(下冊),四八九──四九二頁,臺灣商務印書館發
行,民國六十四年三月臺十一版,臺北。
(註十二) 「國父全集」第四冊,四八○頁。

相關人名
伍廷芳岑春煊谷鍾秀段祺瑞范源濂倪嗣冲唐紹儀唐繼堯徐樹錚張勳張耀張耀曾章炳麟陳錦陳錦濤程璧光溫宗堯靳雲鵬黎元洪總理
相關地名
中國日本徐州
相關專有名詞
公民團協約國軍事會議眾議院
出處

國父年譜

冊數

下冊

頁次

0917-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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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索詞出現頁次

 五月十一日 與岑春煊等聯電黎元洪,請懲辦滋擾國會之偽公民團。
   自黎元洪繼任總統,與內閣總理段祺瑞積不相能,府院衝突日烈。國務院秘書長徐樹錚,係段親信,因欲鞏固段內閣,陰結各省督軍;張勳則利用時機,謀為不軌。一月九日,徐樹錚、張勳、靳雲鵬、倪嗣冲等,在徐州開省區聯合會,謀對付總統及國會。時歐戰方熾,協約國竭力鼓動中國加入,以杜絕德人在遠東之根據。黎元洪鑒於輿論以對德絕交之無利,未敢有所決定。顧段欲對外見好列強,對內練兵自固,正可利用參戰問題以與日本結託,要求日政府濟以餉械,助成其參戰軍之編練,以達武力統一之計畫,而以對德宣戰為交換條件。日政府雖表同意,但謂在手續上必以國會正式通過為合法。段允諾,惟恐不獲國會通過,乃於四月二十五日假軍事會議之名,遍召附己各省粤軍來京,決定參戰,其意欲威迫國會甚明。先生洞燭勾結內幕,早通電反對加入協約國,力言中國宜堅守中立。岑春煊亦反對參戰,國會議員亦不主參加。段忿國會議員主張難回,於是一面從疏通入手,電請先生與唐紹儀赴京協商;一面則示意各省督軍,對國會為示威表示,如不通過宣戰案,則將解散國會。佈置既定,段乃於五月七日提出宣戰案於國會,並使用壓迫國會手段,於五月十日收買乞丐流氓無數,名為「公民團」,包圍眾議院,指揮者均為高級軍官,身佩國務院徽章;及議員陸續到院,公民團在院外毆傷議員二十餘名,警察不敢制止,蓋段嗾使偽公民團欲脅國會通過宣戰案也。議員羣情憤慨,開議
國父年譜民國六年(一九一七)五十二歲九一七

先邀段出席質問,段至,羣相質問「公民團」何來?毆打議員何意?高級軍官指揮何事?段詞窮。眾怒,氣勢洶洶,段由臺後逸去,中外皆非難內閣。閣員谷鍾秀即日辭職,其餘張耀曾、程璧光、伍廷芳、陳錦濤、范源濂等相率提出辭職呈文,內閣僅賸段氏一人。(註十一)是日,先生與唐紹儀、章炳麟、岑春煊、唐繼堯、溫宗堯等聯名致電黎元洪,電云:「宣戰之議,元首不敢專斷,而徵意見於國會,乃京師不逞之徒,自稱請願公民,毆傷議員,欲行迫脅,使國會不得自由表決。法治之下,而有此象,我公不嚴加懲辦,是推危難於議員,而付國論於羣小,何以對全國人民?應請速發嚴令,將偽公民犯法亂紀之人,捕獲鋤治,庶保國會尊嚴,而杜宵人之指嗾。國民幸甚。」(註十二)

 五月十四日 再電黎元洪嚴懲滋擾國會暴徒之主持者。
   先生再與岑春煊、唐紹儀、章炳麟、溫宗堯聯名電黎元洪,請嚴懲滋擾國會暴徒之主持者陸軍部諮議張堯卿等六人,及國務院參議陳紹唐。內稱:「但問現行犯事之兇徒,而為首造意
(註十一)鄒魯:「中國國民黨史稿」第三篇,一○六九──一○七○頁,商務印書館發行,民國三十三年七月增 訂渝一版,重慶;李劍農:「中國近百年政治史」(下冊),四八九──四九二頁,臺灣商務印書館發 行,民國六十四年三月臺十一版,臺北。
(註十二) 「國父全集」第四冊,四八○頁。

國父年譜 民國六年(一九一七) 五十二歲 九一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