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覆大本營審計處處長林翔呈復審查卸審計局長劉紀文呈送十二年四月份起至九月份止收支各書表尚屬相符請准核銷令
核覆大本營審計處處長林翔呈復審查卸審計局長劉紀文呈送十二年四月份起至九月份止收支各書表尚屬相符請准核銷令
公牘
013/05/23
1924/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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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覆大本營審計處處長林翔呈復審查卸審計局長劉紀文呈送十二年四月份起至九月份止收支各書表尚屬相符請准核銷令(註一)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年)五月二十三日呈悉。已如呈令行該卸局長知照矣。此令。中華民國十三年五月二十三日。
(註一) 據「大本營公報」第十五號大元帥指令第五一○號。
國父全集
第七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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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日。
(註一) 據「大本營公報」第十五號大元帥訓令第二三○號。
核覆禁煙督辦魯滌平呈設立虎門檢查所懇請令行駐防軍隊查照協助令(註一) 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年)五月二十三日呈悉。候令行虎門要塞司令飭屬查照協助,以利進行可也。此令。中華民國十三年五月二十三日。
(註一) 據「大本營公報」第十五號大元帥指令第五○六號。
核覆大本營建設部部長林森呈擬加收電話用費以供修造七十二烈士墳
園令(註一) 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年)五月二十三日
呈悉。准如所請辦理。仰即知照。此令。中華民國十三年五月二十三日。
(註一) 據「大本營公報」第十五號大元帥指令第五○七號。
核覆廣東省長楊庶堪呈復已飭江防司令酌撥禁煙督辦兵艦令(註一) 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年)五月二十三日呈悉。此令。中華民國十三年五月二十三日。
(註一) 據「大本營公報」第十五號大元帥指令第五○八號。
核覆大本營審計處處長林翔呈復審查卸審計局長劉紀文呈送十二年四
月份起至九月份止收支各書表尚屬相符請准核銷令(註一) 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年)五月二十三日
公牘(下) 民國十三年五月 二一七
呈悉。已如呈令行該卸局長知照矣。此令。中華民國十三年五月二十三日。
(註一) 據「大本營公報」第十五號大元帥指令第五一○號。
核覆革命紀念會臨時幹事主任林森呈繼續辦理革命紀念會乞備案並飭
廣東省長撥款以資進行等情並附章程一扣令(註一) 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年)五月二十三日
呈及章程均悉。應准予備案。候令行廣東省長查照原案,籌撥的款,繼續辦理可也。章程存。此令。中華民國十三年五月二十三日。
(註一) 據「大本營公報」第十五號大元帥指令第五一一號。
飭知卸大本營審計局局長劉紀文呈送收支書表請核銷並請撥欠發之數
令(註一) 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年)五月二十三日
令卸大本營審計局局長劉紀文。為令知事:前據該卸局長呈送審計局十二年四月份起至九月份止收支各書表請核銷,並請將欠發之數清發等情。經交審查,據覆核數相符,自應准予核銷。其欠發各款,着俟財政稍裕再行撥發。仰即知照。此令。中華民國十三年五月二十三日。
(註一) 據「大本營公報」第十五號大元帥訓令第二三一號。
飭廣東省長楊庶堪查照革命紀念會原案籌撥的款令(註一) 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年)五月二十三日
令廣東省長楊庶堪。為令遵事:據革命紀念會臨時幹事主任林森呈稱:「呈為呈請備案事:竊查民國貳年鄧慕韓、孫壽屏、鄧澤如、潘達微、陸秋露、鄧子瑜、何克夫、陸文輝等緬懷先烈義勛,發起革命紀念會,擬具章程,向廣東省
國父全集二一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