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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天津行轅入京致各界通電 det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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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天津行轅入京致各界通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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詮釋資料說明
題名

自天津行轅入京致各界通電

生平歷程
革命之再起北上與逝世
文件類型

宣言及文告

民國日期

013/12/31

西元日期

1924/12/31

國父年歲

59

全文內容

自天津行轅入京致各界通電(註一) 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軍民長官、各團體、各報館均鑒:文此次北行目的,曾有宣言,諒蒙鑒察。抵津以來,執政招待殷渥,期望綦切,京津各團體盛意歡迎,所以勗勉之者良厚,至深感荷。原擬早日入都,共商救國,不意肝疾偶發,濡滯兼旬。茲承醫生勸告,即日輿疾入京,選擇醫療。在醫療期內,惟有暫屏萬慮,從事休養,以期宿疾早癒,健康早復,俾得發抒志願,仰副厚望。專此電達,敬希鑒察為荷。孫文、世。

注釋

(註一) 據黨史會藏原電譯稿(漢0096)

相關人名
曾有
相關地名
天津
出處

國父全集

冊數

第二冊

頁次

178

檢索詞出現頁次

關于國民會議之自身會員,應由上列各團體之代表組織之。惟各代表必須由各團體人員直接選出,軍隊亦得同樣選出其代表列席國民會議。如果僅拘于國民革命運動之新形勢之軍閥派,必聯結人民而為擾亂國家之真實工具。故為保障國民會議之成功起見,應宣布大赦政治罪犯,並須宣布全國人民與各團體,應有宣傳與選舉之完全自由,俾各得應其所需,任意向國民會議建議一切。
  十三年來,吾黨繼續為國民革命之運動,乃以國民黨之三民主義為其基礎,最大綱領乃使三民主義合而為一,而實行之者,自黨提出于國民會議,以期國家採納承認并實施焉。為準備提出最大綱領于國民會議而使之實現,特略述最小綱領于此宣言書。
(註一) 據長沙「大公報」(民國十三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孫中山在津之宣言」條。

自天津行轅入京致各界通電(註一) 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軍民長官、各團體、各報館均鑒:文此次北行目的,曾有宣言,諒蒙鑒察。抵津以來,執政招待殷渥,期望綦切,京津各團體盛意歡迎,所以勗勉之者良厚,至深感荷。原擬早日入都,共商救國,不意肝疾偶發,濡滯兼旬。茲承醫生勸告,即日輿疾入京,選擇醫療。在醫療期內,惟有暫屏萬慮,從事休養,以期宿疾早癒,健康早復,俾得發抒志願,仰副厚望。專此電達,敬希鑒察為荷。孫文、世。
(註一) 據黨史會藏原電譯稿(漢0096)

入京宣言(註一) 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文此次來京,曾有宣言;非爭地位權利,乃為救國。十三年前,余負推倒滿洲政府,使國民得享自由平等之責任。惟滿清雖倒,而國民之自由平等早被其售與各國,故吾人今日仍處帝國主義各國殖民地之地位。因而吾人救國之責,尤不容緩。至於救國之道多端,當向諸君縷述;惟今以抱恙,不得不稍俟異日。中華民國十三年十二年三十一日。

國父全集 一七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