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伍廷芳解釋禡電所陳之各項辦法電
復伍廷芳解釋禡電所陳之各項辦法電
函電
001/01/23
1912/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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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伍廷芳解釋禡電所陳之各項辦法電(註一) 民國元年(一九一二年)一月二十三日
萬急。上海伍秩庸議和代表鑒:養電悉。昨午電要約五事:一、清帝退位,由袁同時知照駐京各公使電知民國政府,言現在清帝已經退位;或由駐滬領事轉達亦可。二、袁須宣布政見,絕對贊同共和主義。三、文接到外交團或領事團通知清帝退位之電,即行辭職。四、由參議院舉袁為臨時大總統。五、袁被舉後,誓守參議院所定之憲法,接受事權。此五條時經參議院之同意,于禡電所陳協商辦法,並無窒礙,即可併為正式之通告於彼方。至此次來電云云,有所未達。蓋推袁一事,始終出於文之意思,係為以和平解決而達共和之目的。及見袁轉唐有取銷民國臨時政府之電,此事於理絕對不行,要求其一不能搖動民國前途之保證,故有巧電,祇係(註二)手續稍異,並無有變初衷。繼見來禡電以各國承認時期為不能待,有袁與南京臨時政府協商組織臨時政府之說,則袁要有贊同民國之表示,以離去滿洲政府之關係,彼此始有協商之地。昨電第一、二項,並不多費時日手續,第三、四、五項亦然。總之個人名位非所願爭,而民國前途豈可輕視?前交貴代表之電,係轉唐袁磋商,並正式通告,且祇係手續之少異,亦因於事實而來,更無有失信於貴代表之事。和議解決既在數日之內,請始終其事。另派全權一節,可無置議,餘詳昨電。總統孫文。梗一。
(註一) 據「共和關鍵錄」。
(註二) 原文為「祇保」,今據「會本」改。下同。
國父全集
第四冊
188-189
(註二) 原文為「中斷之詞」,今據「黃本」及「會本」改。
囑伍廷芳即電清內閣派員赴山陝戰地宣令停戰電(註一) 民國元年(一九一二年)一月二十三日
急。上海議和代表鑒:據陝西特派員李良材報告,陰曆十一月十七日第六鎮清軍已由澠池西發,其漢陽退出之清軍及武衛左軍,均於二十一屯集洛陽(註二),合謀攻陝。至升允所帶兵隊,由甘東出,已抵乾州境界,兩面受敵,勢甚危急各等語。查此次停戰展期,本出於清政府之要求,而袁世凱任豫、甘清軍兩路攻陝,違約失信,究何居心?前與唐代表議決條件中,載有兩方政府各派委員至山、陝一帶向兩方宣布實行停戰一條,本總統為尊重人道起見,特暫止援陝軍隊,擬先實行此條,以昭大信。希即電清內閣,令其實踐條約,特派得力專員星夜馳赴山、陝戰地,宣令停戰。至山、陝民軍方面,早歸中央節制,自由此間派員馳往宣布。其兩方所派專員,應如何保護,以及日期地點,彼此接洽之處,即逕請速電商定,以臻妥協。總統孫文。漾。
(註一) 據「共和關鍵錄」。
(註二) 原文為「恪陽」,今據「會本」改。
復伍廷芳解釋禡電所陳之各項辦法電(註一) 民國元年(一九一二年)一月二十三日
萬急。上海伍秩庸議和代表鑒:養電悉。昨午電要約五事:一、清帝退位,由袁同時知照駐京各公使電知民國政府,言現在清帝已經退位;或由駐滬領事轉達亦可。二、袁須宣布政見,絕對贊同共和主義。三、文接到外交團或領事團通知清帝退位之電,即行辭職。四、由參議院舉袁為臨時大總統。五、袁被舉後,誓守參議院所定之憲法,接受事權。
此五條時經參議院之同意,于禡電所陳協商辦法,並無窒礙,即可併為正式之通告於彼方。至此次來電云云,有所未達。蓋推袁一事,始終出於文之意思,係為以和平解決而達共和之目的。及見袁轉唐有取銷民國臨時政府之電,此事於理絕對不行,要求其一不能搖動民國前途之保證,故有巧電,祇係(註二)手續稍異,並無有變初衷。繼見來禡電以各國承認時
國父全集一八八
期為不能待,有袁與南京臨時政府協商組織臨時政府之說,則袁要有贊同民國之表示,以離去滿洲政府之關係,彼此始有協商之地。昨電第一、二項,並不多費時日手續,第三、四、五項亦然。總之個人名位非所願爭,而民國前途豈可輕視?前交貴代表之電,係轉唐袁磋商,並正式通告,且祇係手續之少異,亦因於事實而來,更無有失信於貴代表之事。
和議解決既在數日之內,請始終其事。另派全權一節,可無置議,餘詳昨電。總統孫文。梗一。
(註一) 據「共和關鍵錄」。
(註二) 原文為「祇保」,今據「會本」改。下同。
復萬國改良會丁義華勉協助禁烟函(註一) 民國元年(一九一二年)一月二十三日
敬覆者:辱承獎飾,慚感交並。先生盡瘁敝國之社會改良,歷有年所,實所心敬。此時戎馬倥偬,對於禁烟一事,不免鬆懈,至為遺憾。一俟大局稍定,即當盡全力剗除此不良之毒物。當此過渡時期,法律制裁所未及者,尚望諸君子熱誠誘導,以社會之感化力補其缺憾,是所至禱。耑復。敬頌時祺。孫文敬復。
(註一) 據「民立報」(民國元年一月二十三日)。
致莊蘊寬望補充江北參議員一名電(註一) 民國元年(一九一二年)一月二十四日
江蘇莊都督鑒:頃接江北總參謀孫岳電稱:選派參議員,係事前曾派商貴都督,如何分額,迄未接覆。維時已迫,故就該處選派三員前來,今經參議院均予取銷,將來江北痛苦,無可代達,懇予撥額等因。查江北地方廣要,酌予參議員額一名,以便其關切,陳議亦是實情,合行電商貴都督,取銷一名,即由江北選充,俾得均平,而裨政要為荷。總統孫文。敬。
(註一) 據「臨時政府公報」第一號(民國元年一月二十九日)。
函電(上) 民國元年一月 一八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