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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任戴傳賢為大元帥府代理秘書長 det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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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任戴傳賢為大元帥府代理秘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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詮釋資料說明
生平歷程
二次革命與討袁護法
題名

特任戴傳賢為大元帥府代理秘書長

民國紀年

中華民國七年

西元紀年

一九一八年

新曆(西曆)月日

二月八日

國父年歲

53

全文內容

  特任戴傳賢為大元帥府代理秘書長。(註三十三)

注釋

(註三十三) 「大元帥府特任職務一覽表」原件(中央黨史會藏);「軍政府公報」第四十八號。

相關人名
大元帥戴傳賢
相關專有名詞
大元帥府
出處

國父年譜

冊數

下冊

頁次

0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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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索詞出現頁次

南軍官也。棟於此節進言主張維持,頌雲深以為然。然刻下會議究竟如何,容日電來再為報告也。又勞軍一節,程、林均未多說,惟趙師長言大元帥何不稍頒賞物以勵將士?棟答大元帥本命棟採辦猪酒約銀萬元,因聯帥(按即譚浩明)已經謝絕,故對於湘軍將士亦未敢來云。棟盤旋營中數日,上下士兵對於大元帥莫不各具一種信仰欽敬之意。炎武前語,並非戲談,實足以代表一般軍人心理,榮於得大元帥之賞賜也。若下次再派人時,最好各賞徽章一面,上級官(團長以上)金質,中下級銀質,兵士銅質,較他物優也。又前次龍璋先生本在某公司代借南票萬元,以備犒賞,旋因譚謝絕,故此款亦已退還。」(註三十一)

 二月七日 宴請國會及省議會議員時講「憲法為立國之基礎」。(註三十二)

 二月八日 特任戴傳賢為大元帥府代理秘書長。(註三十三)

 二月十日 函孫洪伊全權處理上海方面有關事件。
   直系江蘇督軍李純通電主和,並於一月三十一日致電先生,表示願調停南北時局。先生於是日覆告李純,一切依法解決。並函孫洪伊囑以全權處理上海方面一切事件,俾免分歧。至前任
(註三十一)彭邦棟上先生函原件(中央黨史會藏)。
(註三十二) 講詞見「國父全集」第三冊,一九四──一九六頁。
(註三十三) 「大元帥府特任職務一覽表」原件(中央黨史會藏);「軍政府公報」第四十八號。

國父年譜 民國七年(一九一八) 五十三歲 九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