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
:::

介紹鍾譚二人致陳其美等函 detail

:::

介紹鍾譚二人致陳其美等函

學習筆記 勘誤意見
下載
0 次數
點擊
18 次數
詮釋資料說明
題名

介紹鍾譚二人致陳其美等函

生平歷程
二次革命與討袁護法
文件類型

函電

民國日期

003/12/27

西元日期

1914/12/27

國父年歲

49

全文內容

介紹鍾譚二人致陳其美等函(註一) 民國三年(一九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英士、汝為、覺生、哲謀:鍾、譚二君由何海鳴處介紹來見,茲特轉介前來,請詳詢各節,酌量處理便是。此致。孫文。十二月二十七日。

注釋

(註一) 據黨史會藏親筆原件(049/34)。

相關人名
汝為何海鳴英士陳其美覺生
出處

國父全集

冊數

第四冊

頁次

338

檢索詞出現頁次

,其用心實可嘉佩。但此事每易生不統一之弊,港地現有數十機關,各不相謀,半係自逞頭角者所為,而由外洋熱心同志所派回者,亦居其半(由美洲回者最多)。其始意本在聯絡疏通,乃機關告成,常與初意違反。同辦一事,不能聯合,久而久之,且生衝突,故杜漸防微,不可不慎之於事前。林君師肇,弟未謀面,以兄等所知,或不至如美洲歸來之某某輩。惟弟既立本部於東京,為全國樞紐,則請兄等及各埠同志,如物識有可為之人物,宜直接介紹前來,由本部支配,以歸統一,庶於大局有裨。專此,即頌公安。陳新政兄處即望以意告知,恕不另函也。孫文。十二月廿五日。
(註一) 據黨史會藏原件影印(049/167)。
(註二) 原文為「區剛」,應為「慎剛」之誤,即區慎剛。

致戴德律請即復籌款情形函(譯文)(註一) 民國三年(一九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戴德律閣下:前信僕提到十月二十日有信致閣下,其日期為十一月二十日之誤,故在當月二十八日閣下來信以前未曾寄達。僕目前無英文秘書,過去是宋氏姊妹,姐姐宋藹齡小姐剛結婚,妹妹宋慶齡小姐最近已回上海,故僕必須親自書寫英文。
  在前兩三封信中,僕曾請閣下立刻代籌經費,不知能否辦到,僕希望即刻得到確切答覆,以便策定明年的行動計劃。祝新年快樂。孫逸仙。
(註一) 譯自黨史會藏英文原函(049/393)。

介紹鍾譚二人致陳其美等函(註一) 民國三年(一九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英士、汝為、覺生、哲謀:鍾、譚二君由何海鳴處介紹來見,茲特轉介前來,請詳詢各節,酌量處理便是。此致。
孫文。十二月二十七日。
(註一) 據黨史會藏親筆原件(049/34)。

國父全集 三三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