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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廣州大本營與字林西報記者談話,表示截留粤省關餘決心 det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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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廣州大本營與字林西報記者談話,表示截留粤省關餘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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詮釋資料說明
生平歷程
革命之再起
題名

在廣州大本營與字林西報記者談話,表示截留粤省關餘決心

民國紀年

中華民國十二年

西元紀年

一九二三年

新曆(西曆)月日

十二月七日

國父年歲

58

全文內容

先生在大本營向字林西報記者表示:「廣州擔負護法戰爭之軍費,歷時已久;北京則用在粤所收之稅,以攻粤省,外交團知而不問。查兩廣關稅,歲以千萬元計,此原為粤人之款,故予擬截留之。予將令稅務司繳出粤省關稅之全數。如不從命,則將另易總稅司。如北京乏款付到期之外債,予願酌量撥出一部分,以供此用。」並云:「殆在後此數日內實行,且不欲預先照會外國領事,因款屬粤省,與彼等無干也。」記者問曰:「各國如從事阻止截留,是否將與各國抗?」先生率爾答曰:「予力不足與抗,然為四大強國壓倒,雖敗亦榮。果爾將另有辦法。」記者再三請先生明示辦法,先生祇隱示擬與蘇俄聯盟,蓋蘇俄代表鮑羅廷時方羈旅廣州。由此更證先生聯俄之主張,實受列強壓迫,不得已而有此對策與部署。(註三八二)時外交團令外艦集中黃埔,計英艦四艘,日艦一,美、法艦各二,及其他各艦。其意蓋集中省河示威,以圖制止廣州政府截用關餘也。先生不為所動。(註三八三)

注釋

(註三八二) 「國父全集」第二冊,五八六──五八七頁。
(註三八三) 岑學呂:「三水梁燕孫先生年譜」下冊,二七一頁。

相關人名
鮑羅廷
相關地名
北京林西黃埔廣州蘇俄
相關專有名詞
大本營字林西報廣州大本營廣州政府護法護法戰爭
出處

國父年譜

冊數

下冊

頁次

1414-1415

檢索詞出現頁次

先生命外交部答復北京外交團之抗議稱:「中國海關始終為中國國家機關,本政府轄境內各海關,自應遵守本政府命令。且關稅之匯交北京,不啻資助其作戰經費,以肆其侵略政策。本政府今欲令稅關官吏,以後不得將此款交與北京,應截留為本地方之用。且聲明並無干涉稅關及迫脅收管海關行政之意。此乃完全中國內政問題,無與列強之事。……然本政府為尊重使團之表示及證明本政府謙讓精神起見,仍復延期兩星期,不作如何舉動,以再待使團之解決。」(註三八○)
 臨時中央執行委員會議決電催蔣中正來粤就軍官學校校長。
   臨時中央執行委員會是日舉行第十四次會議,委員吳鐵城提議由本委員會秘書處拍電上海蔣中正詢問何時可到粤就軍官學校校長職,決議:由本委員會秘書處速拍發。另本會委員楊庶堪辭職,總理派劉成禺為委員。會中並通過委員徐蘇中提議國民黨週刊體裁,改為(一)論說;(二)黨務進行記;(三)雜評;(四)通信;(五)插畫。(註三八一)
  
 十二月七日 在廣州大本營與字林西報記者談話,表示截留粤省關餘決心。
   先生在大本營向字林西報記者表示:「廣州擔負護法戰爭之軍費,歷時已久;北京則用在粤
(註三八○)「軍政府對海關問題宣言」(「國父全集」第二冊,一二六頁);鄒魯:「中國國民黨史稿」第三篇, 一一四九頁。
(註三八一) 民國十二年十二月五日臨時中央執行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紀錄(中央黨史會藏)。

國父年譜 民國十二年(一九二三) 五十八歲 一四一四

所收之稅,以攻粤省,外交團知而不問。查兩廣關稅,歲以千萬元計,此原為粤人之款,故予擬截留之。予將令稅務司繳出粤省關稅之全數。如不從命,則將另易總稅司。如北京乏款付到期之外債,予願酌量撥出一部分,以供此用。」並云:「殆在後此數日內實行,且不欲預先照會外國領事,因款屬粤省,與彼等無干也。」記者問曰:「各國如從事阻止截留,是否將與各國抗?」先生率爾答曰:「予力不足與抗,然為四大強國壓倒,雖敗亦榮。果爾將另有辦法。」記者再三請先生明示辦法,先生祇隱示擬與蘇俄聯盟,蓋蘇俄代表鮑羅廷時方羈旅廣州。由此更證先生聯俄之主張,實受列強壓迫,不得已而有此對策與部署。(註三八二)時外交團令外艦集中黃埔,計英艦四艘,日艦一,美、法艦各二,及其他各艦。其意蓋集中省河示威,以圖制止廣州政府截用關餘也。先生不為所動。(註三八三)
  
 撤銷上海國民黨本部及中央幹部會議。
   是日,先生致電上海國民黨本部事務所諸同志,告以「中央執行委員會已在粤成立,滬本部與中央幹部着即取消,另組駐滬執行部,以符新制。」(註三八四)本部同志旋於十二日電復先生:「遵
(註三八二)「國父全集」第二冊,五八六──五八七頁。
(註三八三) 岑學呂:「三水梁燕孫先生年譜」下冊,二七一頁。
(註三八四) 「國父全集」第五冊,四九八頁

國父年譜 民國十二年(一九二三) 五十八歲 一四一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