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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印鄒容「革命軍」一萬一千冊,廣為散布;並發售革命軍需債券 det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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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印鄒容「革命軍」一萬一千冊,廣為散布;並發售革命軍需債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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詮釋資料說明
生平歷程
中國同盟會的成立
題名

刊印鄒容「革命軍」一萬一千冊,廣為散布;並發售革命軍需債券

民國紀年

民國紀元前八年

干支紀年

甲辰

西元紀年

一九○四年

舊曆月日

二月

新曆(西曆)月日

四月

國父年歲

39

全文內容

先生商諸黃三德、伍盤照等,擬借資印刷鄒容著「革命軍」一萬一千冊,分寄美洲及南洋各地,以廣宣傳。黃、伍力加贊成。乃由「中西日報」擔任排印,共價五百元。書成後,先生以所需五百元印費已無從籌措,乃請致公堂捐助寄書郵資;「中西日報」不收印費,作為捐贈,黃、伍等亦樂意捐助郵資。全美華僑得此有力宣傳品之啟導,不及半載,觀念大變。先生復向各基督教友發售革命軍需債券,謂「此券規定實收美金十元,候革命成功之日,憑券即還本息一百元。凡購券者即為興中會員,成功後可享受國家各項優先利權。」各教友對於購券事,均甚贊成,惟聞凡購券者即為興中會員一節,多有戒心。先生謂此舉志在籌餉,入會與否,絕不勉強,且此項債券票面並不寫姓名,可勿過慮,眾始無異言,約得二千七百餘美元。各債券均假「中西日報」內室填寫號數,並由先生簽署英文「孫逸仙」三字於下,右側加蓋「孫文之章」四字方印。未幾,鄺華汰復在卜技利即巴克蕾埠(Berkeley)募得一千三百餘美元。其後先生偕黃三德周遊美國各地,即以此款為旅費。先生原意欲在美奠立興中會基礎,則未能如願;正式宣誓入會者,僅鄺華汰一人而已。(註四)

注釋

(註四) 馮自由:「革命逸史」第二集,一一一──一一二頁。

相關人名
伍盤照孫逸仙黃三德鄒容鄺華汰
相關地名
巴克蕾埠南洋美洲
相關專有名詞
中西日報致公堂革命軍基督教興中會
出處

國父年譜

冊數

上冊

頁次

0236-0237

相關照片

檢索詞出現頁次

允設法營救。遂約同致公堂總理(即主盟者)黃三德、「大同日報」經理唐瓊昌等努力援救,並請致公堂顧問美籍律師那文代為辯護得直。當由致公堂以士波福街樓業向保單公司具保五百元,擔保先生出外聽候美京判決,先生遂得自由;乃致電華盛頓美政府抗爭,始平安無事。蓋美例對於證書之承認與否,一經移民局或高等法院判決,即成定案。此舉關係革命前途甚大,設先生此次不獲入境,則無法促進美洲華僑對革命運動之熱情,而內地發難,亦將延誤。
   先生獲釋登岸,洪門同志大為歡迎,對保皇黨搆陷先生之陰險方式,尤為憤激。黃三德、唐瓊昌等殷勤招待,即在致公堂會所下榻,日間則時至「中西日報」用膳,與致公堂職員及基督教徒司徒南達、伍于衍、鄺華汰、雷清華、鄧幹隆諸人極為相得。三星期後,美工商部之判決文已到,承認先生在美之合法居留權,於是保皇黨之中傷計畫歸於失敗。(註三)
是月刊印鄒容「革命軍」一萬一千冊,廣為散布;並發售革命軍需債券。
   先生商諸黃三德、伍盤照等,擬借資印刷鄒容著「革命軍」一萬一千冊,分寄美洲及南洋各地,以廣宣傳。黃、伍力加贊成。乃由「中西日報」擔任排印,共價五百元。書成後,先生以
(註三)馮自由:「革命逸史」第二集,一○八──一一一頁;吳相湘:「孫逸仙先生傳」上冊,四○三──四 ○五頁。吳氏並引有關資料,以先生此次蒙難,與溥倫至聖路易參觀博覽會有關。吳書並稱致公堂法律 顧問為司忒查(O. P. Stidger)。

國父年譜 民元前八年(一九○四) 三十九歲 二三六

所需五百元印費已無從籌措,乃請致公堂捐助寄書郵資;「中西日報」不收印費,作為捐贈,黃、伍等亦樂意捐助郵資。全美華僑得此有力宣傳品之啟導,不及半載,觀念大變。先生復向各基督教友發售革命軍需債券,謂「此券規定實收美金十元,候革命成功之日,憑券即還本息一百元。凡購券者即為興中會員,成功後可享受國家各項優先利權。」各教友對於購券事,均甚贊成,惟聞凡購券者即為興中會員一節,多有戒心。先生謂此舉志在籌餉,入會與否,絕不勉強,且此項債券票面並不寫姓名,可勿過慮,眾始無異言,約得二千七百餘美元。各債券均假「中西日報」內室填寫號數,並由先生簽署英文「孫逸仙」三字於下,右側加蓋「孫文之章」四字方印。未幾,鄺華汰復在卜技利即巴克蕾埠(Berkeley)募得一千三百餘美元。其後先生偕黃三德周遊美國各地,即以此款為旅費。先生原意欲在美奠立興中會基礎,則未能如願;正式宣誓入會者,僅鄺華汰一人而已。(註四)

 在美與保皇黨論戰,改組致公堂之「大同日報」,掃除保皇黨勢力,大受華僑歡迎。
   致公堂有機關報名「大同日報」,為保皇黨人歐榘甲所主辦。榘甲號雲樵,惠州歸善縣人,康有為之弟子也。時在報上著論排斥先生,並責洪門招待先生之不當,為致公堂領袖所不滿,乃令辭職,請先生薦人承乏。先生介紹劉成禺繼主筆政。成禺於是年夏自橫濱抵舊金山,自是
(註四)馮自由:「革命逸史」第二集,一一一──一一二頁。

國父年譜 民元前八年(一九○四) 三十九歲 二三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