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
:::

核准長洲要塞司令馬伯麟呈請委任李思漢為總臺長令 detail

:::

核准長洲要塞司令馬伯麟呈請委任李思漢為總臺長令

學習筆記 勘誤意見
下載
0 次數
點擊
39 次數
詮釋資料說明
題名

核准長洲要塞司令馬伯麟呈請委任李思漢為總臺長令

生平歷程
革命之再起北上與逝世
文件類型

人事命令

民國日期

013/04/30

西元日期

1924/04/30

國父年歲

59

全文內容

核准長洲要塞司令馬伯麟呈請委任李思漢為總臺長令(註一) 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呈悉。准予備案。此令。中華民國十三年四月三十日。

注釋

(註一) 據「大本營公報」第十二號大元帥指令第四○六號。

相關人名
李思漢馬伯麟
相關地名
長洲
出處

國父全集

冊數

第九冊

頁次

067

檢索詞出現頁次

(註一) 據「大本營公報」第十二號大元帥令。

追贈蔡銳霆為陸軍中將並照陣亡例給卹令(註一) 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大元帥令:大本營軍政部長程潛呈:查核故前贛軍獨立旅長蔡銳霆,矢死殉國,事實相符,請追贈陸軍中將。蔡銳霆着追贈陸軍中將,並照陣亡例議卹,以慰英靈。此令。中華民國十三年四月三十日。
(註一) 據「大本營公報」第十二號大元帥令。

核准長洲要塞司令馬伯麟呈請委任李思漢為總臺長令(註一) 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呈悉。准予備案。此令。中華民國十三年四月三十日。
(註一) 據「大本營公報」第十二號大元帥指令第四○六號。

核准大本營軍政部長程潛請予該部警衛團病故團附劉振寰以少校給恤
令(註一) 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呈悉。照准。此令。中華民國十三年四月三十日。
(註一) 據「大本營公報」第十二號大元帥指令第四○七號。

核覆大本營財政部長兼鹽務督辦葉恭綽呈請任命陳敬漢楊志章兼鹽務
秘書令(註一) 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人事命令 民國十三年四月 六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