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省議會暨各團體電請制止唐繼堯回滇
雲南省議會暨各團體電請制止唐繼堯回滇
中華民國十一年
一九二二年
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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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省議會暨各界團體是日呈先生電。謂滇省早已準備出兵,尅日集中兵力,待機北伐,聞唐繼堯圖滇心切,竟欲趁此時機,亟謀返滇,一面煽惑駐桂滇軍三路回滇,一面勾結土匪吳學顯擾亂滇省內部,作內外夾攻之計,噩耗傳來,群情憤駭。此說果成事實,不惟滇省塗炭,尤礙北伐事業。請先生對唐力加勸告,勿使回滇。(註四)
(註四) 「陸海軍大元帥大本營公報」第一號,總○○三四頁。
國父年譜
下冊
1172-1173
中華民國十一年──西曆一九二二年
先生五十七歲
一月二日 任命陳白為國立中華國民銀行監督,梁長海為行長,伍于簪為副行長。(註一)
一月四日 在桂林廣東同鄉歡迎會演講「欲改造新國家當實行三民主義」。(註二)
批張兆基報告,准與陝北軍聯絡一致,以待時機。
張兆基報告其舊部管匡改編為陝北新編步兵團,地區大展,請示可否與之聯絡。先生批曰:
「代答,請他通信彼方,聯絡一致,以待時機。」並批:「西北事,當彙為一部,以便查考」。(註三)
一月五日 雲南省議會暨各團體電請制止唐繼堯回滇。
雲南省議會暨各界團體是日呈先生電。謂滇省早已準備出兵,尅日集中兵力,待機北伐,聞
(註一)「陸海軍大元帥大本營公報」第一號,中央黨史會,民國五十八年十月影印初版,第一冊,總○○一六頁。按陳白即陳少白。
(註二) 「國父全集」第三冊,三○六──三○八頁,中央黨史會編訂,民國七十八年十一月二十四日出版,臺北。
(註三) 張兆基報告及先生批牘原件(中央黨史會藏)。
國父年譜 民國十一年(一九二二) 五十七歲 一一七二
唐繼堯圖滇心切,竟欲趁此時機,亟謀返滇,一面煽惑駐桂滇軍三路回滇,一面勾結土匪吳學顯擾亂滇省內部,作內外夾攻之計,噩耗傳來,群情憤駭。此說果成事實,不惟滇省塗炭,尤礙北伐事業。請先生對唐力加勸告,勿使回滇。(註四)
一月七日 任命黃隆生為國立中華國民銀行統計科主任。(註五)
一月八日 特任顧品珍為雲南討賊軍總司令,金漢鼎代理滇軍總司令。(註六)
一月九日 取銷梧州等地護商團,以一廣西航政。
秘書長胡漢民奉先生諭,致電廣西省長馬君武及梧州粤軍總司令部行營,略以政府鑒於撫河之匪患,乃設置撫河船務管理局於桂林,而平樂、昭平、蒼梧均有分局,隨時會同兵站部運輸軍品、兵員,並保護商船,代運商品,已任命陳策為局長。惟查梧州、昭平、平樂、荔浦、恭城、陽朔、桂林,前有商人組織之護商團,既無制匪之實力,自無從保護。今管理局既已設立,自無庸留此駢枝機構,應即取銷,以一航政。(註七)
(註四) 「陸海軍大元帥大本營公報」第一號,總○○三四頁。
(註五) 「陸海軍大元帥大本營公報」第一號,總○○一七頁。
(註六) 「陸海軍大元帥大本營公報」第一號,總○○一七頁。
(註七) 「陸海軍大元帥大本營公報」第一號,總○○三三頁。
國父年譜 民國十一年(一九二二) 五十七歲 一一七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