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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程璧光、唐紹儀等商迎黎元洪來上海設立政府,並發討逆宣言 det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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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程璧光、唐紹儀等商迎黎元洪來上海設立政府,並發討逆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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詮釋資料說明
生平歷程
二次革命與討袁護法
題名

與程璧光、唐紹儀等商迎黎元洪來上海設立政府,並發討逆宣言

民國紀年

中華民國六年

西元紀年

一九一七年

新曆(西曆)月日

七月四日

國父年歲

52

全文內容

復辟之亂既起,先生在滬邀唐紹儀、孫洪伊、程璧光、薩鎮冰、章炳麟等會商,決將民國政府移設上海,請黎元洪南下,繼續行使總統職權,督促全國討逆。先生發沉痛的宣言,略謂此次討逆之戰,匪特為民國爭生存,且為全民族反抗武力之奮鬪。因主持復辟之舉者非拿破崙、亞歷山大之雄才大略,而為一蠢愚之張勳。若國民於此猶能忍辱含垢,不加反抗,則中國不特應為強國所宰割,亦將應為弱國如暹羅者所蹂躪矣。同時致電兩院議會盼毅然南下護法,自由集會,以存正氣,以振國紀。特派汪兆銘駐滬招待,劉成禺、符夢松北上歡迎。又致電西南六省(兩廣、湖南、雲南、貴州、四川)略謂:「三日午後十二時疊得津電稱,黎大總統已被江朝宗幽禁,徐世昌在天津組織臨時政府,自稱大元帥等語。依法大總統不能行使職權,副總統應行代理。惟副總統馮國璋當倪逆反側之時,力能申討而佯守中立,陰與周旋,兼為從中遊說,迫脅元首,申請解散國會。實屬通同謀叛,覬覦非望,叛迹既彰,即為內亂罪犯,代理之法,已屬無效。……時勢迫亟,民國不可一日無主。唯西南六省,為民國乾淨土,應請火速協商,建設臨時政府,公推臨時總統,以圖恢復。」(註三十三)

注釋

(註三十三) 「國父全集」第四冊,四九三頁。

相關人名
大元帥兆銘江朝宗汪兆銘亞歷山大唐紹儀孫洪伊徐世昌拿破崙張勳章炳麟符夢松程璧光馮國璋劉成劉成禺黎大總統黎元洪薩鎮冰鎮冰
相關地名
上海中國天津湖南貴州雲南暹羅
相關專有名詞
復辟臨時政府護法
出處

國父年譜

冊數

下冊

頁次

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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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索詞出現頁次

 晚,吳宗慈等來寓商談討伐復辟諸逆。(註三十二)

 七月四日 與程璧光、唐紹儀等商迎黎元洪來上海設立政府,並發討逆宣言。
   復辟之亂既起,先生在滬邀唐紹儀、孫洪伊、程璧光、薩鎮冰、章炳麟等會商,決將民國政府移設上海,請黎元洪南下,繼續行使總統職權,督促全國討逆。先生發沉痛的宣言,略謂此次討逆之戰,匪特為民國爭生存,且為全民族反抗武力之奮鬪。因主持復辟之舉者非拿破崙、亞歷山大之雄才大略,而為一蠢愚之張勳。若國民於此猶能忍辱含垢,不加反抗,則中國不特應為強國所宰割,亦將應為弱國如暹羅者所蹂躪矣。同時致電兩院議會盼毅然南下護法,自由集會,以存正氣,以振國紀。特派汪兆銘駐滬招待,劉成禺、符夢松北上歡迎。又致電西南六省(兩廣、湖南、雲南、貴州、四川)略謂:「三日午後十二時疊得津電稱,黎大總統已被江朝宗幽禁,徐世昌在天津組織臨時政府,自稱大元帥等語。依法大總統不能行使職權,副總統應行代理。惟副總統馮國璋當倪逆反側之時,力能申討而佯守中立,陰與周旋,兼為從中遊說,迫脅元首,申請解散國會。實屬通同謀叛,覬覦非望,叛迹既彰,即為內亂罪犯,代理之法,已屬無效。……時勢迫亟,民國不可一日無主。唯西南六省,為民國乾淨土,應請火速協商,建設臨時政府,公推臨時總統,以圖恢復。」(註三十三)

(註三十二) 吳宗慈:「護法計程」(「革文命獻」第四十九輯,四一五頁)。
(註三十三) 「國父全集」第四冊,四九三頁。

國父年譜 民國六年(一九一七) 五十二歲 九二八